可交割国债 合约到期月首日剩余期限为4—5.2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报价方式 百元净价报价
最小变动价位 0.005元
合约月份 最近的三个季月(3月、6月、9月、12月中的最近三个月循环)
交易时间 09:15—11:30, 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09:15—11:3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2%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T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一篮子组合中可包括所有距离到期日4—7年的固定利息国债,均可用于交割。
处于不同发行周期的国债,其价格和风险特征相差巨大。在发行周期内的国债,流动性强,价格活跃。而对于旧券来说,风险和收益特性总体不如新发行的现券。由于可用来交割的国债数目众多,故引进“转换因子”,将不同的现券进行“标准化”,采用该因子的另一个重要考虑是为了防止多头对空头进行逼仓。
5年期国债期货的合约标的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名义标准券设计,即采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虚拟券作为交易标的,实际的国债可以用转换因子折算成名义标准债券进行交割。剩余年限在一定范围内的国债都可以进行多券种替代交收。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为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
1.名义标准券
所谓“名义标准券”是指票面利率标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假想券。与选择单一券种相比,名义标准券作为标的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名义标准券设计可以扩大可交割国债的范围,防止交易过程中期货价格被操纵,减小交割时的逼仓风险;二是名义标准券较之单一券种的套期保值效果更好,有利于国债期货避险功能的发挥;三是名义标准券设计反映了市场上某些期限国债的收益率水平,能够真正反映金融市场对整体利率水平的预期。
2.国债期货合约标的选择
在各期限的国债品种中,短期国债存量过小,不适合开展国债期货。长期国债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持有,参与机构过于单一,且绝大部分长期国债都存放在机构我的持有至到期账户,极少在市场上交易,不适合开展国债期货。中期国债存量较大,又是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品种,比较适合作为国债期货交易的标的。基于此,从发行量、存量、交易量、持有者结构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借鉴国际经验,优先推出中期国债期货品种。
3.合约面值
合约面值的设计应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市场国债交易的规模相适应。同时也要考虑市场流动性,并充分发挥国债期货的利率风险规避功能。
国际上,国债期货合约面值大约在60至130万元人民币之间。在国内,商品期货的合约面值为几十万元,一般不高于100万元;我国股指期货的合约面值也在100万元左右。另外,合约面值的确定还需考虑现货市场的交易习惯。国内银行间市场的现券单笔成交金额在1至2亿元,交易所市场的现券单笔成交金额一般低于100饿万元。综合考虑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机构客户参与的便利程度和市场流动性,5年期国债期货的合约面值设定为100万元。
4.票面利率
目前我国5年期和7年期国债的收益率为3.2%和3.4 %左右,5年期国债过去5年的平均收益率也在3%左右。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的票面利率3%的设定,参考现存中长期债券现货的发行票息利率,并参考当前和历史的利率水平,比较适合我国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市场状况。
(二) 投资者
中金所于2013年8月30日公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较征求意见稿更为严格、谨慎,机构投资者只有基金和券商获准参与,银行、险企均排除在外。国债期货短期将以个人投资者参与为主。
稍早之前,证监会已经相继公布了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指引。但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是我国债券市场中最主要的参与者,截至2013年7月末,我国商业银行持有记账式国债51464亿元,占托管总量的68.91%。目前,银监会尚未出台有关规定,指引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商业银行作为最为重要的机构之一参与到国债期货市场中来,尚需一定时间。
中金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期指总开户数173365户,其中自然人开户172626个,占比97.9%;一般法人开户2459个,占比1.8%;特殊法人客户(特殊法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QFII、信托公司等)394个,占比0.3%。
(三) 风险管理制度
1.交易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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