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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我国的电子商务犯罪问题
[摘 要] 在保证电子商务高效率运作的同时,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犯罪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电子商务犯罪的定义、特点,电子商务犯罪的类型、形式,电子商务犯罪面临的困境与不足及相应的防范对策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犯罪 犯罪黑数 商业秘密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迅速崛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电子商务以其快速、便捷、高效率等优点,也满足了现代商业对交易效率的要求。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犯罪问题走进了我们的视野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的电子商务犯罪问题也很突出,而我国的法律制度面临诸多困境与不足。
一、电子商务犯罪概述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黄敏学:《电子商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2版,第3页]
目前,人们所提及的电子商务多指在网络上开展的商务活动,即通过Intranet、Extranet[ Intranet:企业内部网;Extranet:企业外部网;Internet:因特网]以及Internet进行的商务活动。然而,电子商务还有更广的含义,即一切利用电子通讯技术和使用电子工具进行的商务活动,即都可以称为电子商务。
(二)电子商务犯罪的概念
电子商务犯罪是一种新兴犯罪,我们从多角度理解其定义是必要的。
1、刑法学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犯罪与犯罪学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犯罪 这种概念区分立足点在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有无,而无其他本质性区别。
(1)刑法学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利用编程、解码、电子窃听等技术或工具,针对电子信息系统在数据产生、存储、传输、治理、安全运用上的疏漏及网络信息监管上的空档,实施的危害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和交易正常秩序,触犯刑事法律,具有刑法上可罚性的行为。
(2)犯罪学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利用编程、解码、电子窃听等技术或工具,针对电子信息系统在数据信息产生、存储、传输、治理等运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信息网络监管上的空档,实施的危害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和正常秩序,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这一概念的着眼点在于社会的危害性。
2、忽然的电子商务犯罪与应然的电子商务犯罪
(1)忽然的电子商务犯罪,是指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已切实存在的破坏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应然的电子商务犯罪,是指在现有物质、技术条件基础上,利用现实的熟悉能力,对电子商务犯罪的发展趋势所作的合理猜测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