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编号:FY247 范文字数:12950,页数:20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方面,进行了多年的探讨和尝试。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更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构建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与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法相比较,结合我国的国情,《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仍有许多缺陷和不足: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不合理、不细致、不彻底,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存在不足,监督和保障手段不到位。为此,在今后立法中,应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的手段和措施。本文结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现状,提出以下建议:确立“公民知情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保障制度,完善公开立法和配套法律法规。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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