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LW6165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恢复原状”承担方式的适用摘 要“恢复原状”作为环境污染者承担的责任方式之一,覆盖案件类型较多,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并逐渐成为继“停止侵害”之后的第二大诉讼请求。法院在审判时要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合理判定污染者是否需要承担“恢复原状”的责..
XCLW6165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恢复原状”承担方式的适用 摘 要 “恢复原状”作为环境污染者承担的责任方式之一,覆盖案件类型较多,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并逐渐成为继“停止侵害”之后的第二大诉讼请求。法院在审判时要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合理判定污染者是否需要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但是由于我国环境损害鉴定制度不完善,法律也没有规定适用“恢复原状”的标准,所以法官在裁判时会遇到困难。接着在执行“恢复原状”这一判令时,污染者对受损环境进行恢复,“原状”的标准又没有明确的规定,环境修复方案在执行方面缺乏有效监督,存在诸多的局限。因此,需要对我国的环境损害鉴定制度予以完善,合理界定“恢复原状”,加强各方监督,更好的促进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适用。 关键词 恢复原状;履行方式;环境修复方案;监管机制 目 录 摘 要 I 引 言 1 一、“恢复原状”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居于核心地位 2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概述 2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恢复原状”核心地位的确立 2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恢复原状”的具体适用 4 (一)“恢复原状”适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化 4 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起的主体不同 4 2.侵害的环境要素不同 4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恢复原状”的履行方式 5 1.受损环境具有可恢复性 5 2.受损环境不具有恢复可能性 5 三、“恢复原状”在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6 (一)“恢复原状”在司法裁判中的困境 6 1.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制度不完善 6 2.“恢复原状”的可行性判断难 6 (二)“恢复原状”执行难以及监管难 6 1.执行“恢复原状”判决难 6 2.“恢复原状”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 7 四、对“恢复原状”承担方式的完善 8 (一)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制度 8 (二)完善“恢复原状”执行的监督机制 8 (三)建立健全环境损害修复验收检查制度 9 1.分阶段进行成果验收 9 2.明确验收主体资格认定 9 3.明确验收检查的程序 9 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1 致 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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