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LW61745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2)摘 要新法从两个方面扩大了行政诉讼的范围:一是以行政行为代替具体行政行为,增加了可诉行政行为的种类;二是将行政诉讼权益保护范围从“人身权”和“财产权”扩大为“法定权利”。新法内容的变化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在旧法下,确立案件范围的方式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称之为“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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