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LW61745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2)摘 要新法从两个方面扩大了行政诉讼的范围:一是以行政行为代替具体行政行为,增加了可诉行政行为的种类;二是将行政诉讼权益保护范围从“人身权”和“财产权”扩大为“法定权利”。新法内容的变化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在旧法下,确立案件范围的方式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称之为“混..
XCLW61745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2) 摘 要 新法从两个方面扩大了行政诉讼的范围:一是以行政行为代替具体行政行为,增加了可诉行政行为的种类;二是将行政诉讼权益保护范围从“人身权”和“财产权”扩大为“法定权利”。新法内容的变化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在旧法下,确立案件范围的方式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称之为“混合”,但它是“列举”的,行政行为已经取代了具体的行政行为,给诉讼对象的确定带来了困难;行政合同诉讼在纳入案件范围的同时,也不适应行政合同案件的特点,将原告的范围扩大到行政主体。 关键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目录 摘 要 I 一、引言 1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概述 1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1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的意义 2 三、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现状及问题分析 2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现状 2 (二)局限及问题分析 4 三、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的建议 5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标准科学化 5 (二)行政诉讼类型化 5 (三)改革司法体制 6 结语 6 参考文献 7 致谢 9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2)相关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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