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编号:FY991 范文字数:3747,页数:04 论婚姻自由与非婚同居现象 [摘要]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度,提倡人人平等婚姻自由,再也没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种现象是很没有人权的.现在婚姻是自由了,但人们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近年来,由于一些人受西方国家的影响以及青少年性成熟与性活跃期提早了,而结婚的年龄又普遍推迟,因此年轻人易于在“性待业期”同居,这种不具备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各种男女间的同居关系,(即非婚同居)已经成为我国较为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现象的形成有其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心理原因。其存在有现实合理性,但目前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的视而不见,一方面使得非婚同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使得个人用暴力解决纠纷的案件增多,破坏了社会秩序,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我认为对非婚同居应立法进行规制。 [关键词] 非婚同居 社会影响 立法规制 论婚姻自由与非婚同居现象2相关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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