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编号:FY1139 范文字数:5394,页数:04 刍议侵占罪 [摘要]侵占罪作为1997年刑法新设罪名,弥补了我国原有财产犯罪的不足,它是刑事司法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成果。本文试以刑法学理论,结合有关规定,剖析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兼评本罪司法认定过程中较关注的问题:严格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准确理解代为保管和“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事实。最后结合当代司法实践中的得失经验,建议立法机关科学表述“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增补单位主体犯罪条款并同时大力适用财产刑,从而,对侵占罪实施有效的治理和防范。 [关键词]侵占罪 财产刑 单位主体 作为一类古老且时至今日仍常见多发的犯罪,侵占罪受到了许多国家和地区刑法研究者的重视,并且世界许多国家的刑法对侵占罪都做出了明确的认同。它在我国刑法中也同样占有重要的地位,经过学术界多年的研究与探讨,侵占罪被立法机关增设于1997年新刑法中,并规定为侵犯财产罪的一类。 刍议侵占罪相关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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