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编号:FY1170 范文字数:4130,页数:04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研究
[摘 要]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是针对格式合同条款而规定的,为处于弱势地位的保险相对人,所提供的一种事后司法救济机制。该原则只能在保险合同文字条款存在“疑义”,且根据具有正常理解能力的、未经专业训练的合同阅读者在阅读该份合同时,对..
范文编号:FY1170 范文字数:4130,页数:04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研究 [摘 要]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是针对格式合同条款而规定的,为处于弱势地位的保险相对人,所提供的一种事后司法救济机制。该原则只能在保险合同文字条款存在“疑义”,且根据具有正常理解能力的、未经专业训练的合同阅读者在阅读该份合同时,对其模糊词语解释后仍诚实地判断其含义产生歧义的前提下才适用。鉴于立法规定过于宽泛、司法实践经常滥用,应修改我国《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 [关键词] 不利解释原则 格式条款 投保人保护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研究相关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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