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编号:FY1332 范文字数:5471,页数:04 论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法问题 【关键词】企业合并 反垄断法 企业集中度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为防止经济力量过度集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必须对企业合并实施必要的控制。企业合并控制制度成为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由于各国法律传统不同,立法模式分为两种:法典式和法群式。法群式立法由一系列的单行法组成,是边实践边立法的结果,如美国的反垄断法体系。法典式的立法内容全面,结构严谨,如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反垄断法,学术界对企业合并中存在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存在较大争议,本文拟通过借鉴美德两国对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的经验,以期能够解决我国《反垄断法》制定中的一些问题。 论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法问题相关范文 |
上一篇:诚实信用原则在契约法中的应用 | 下一篇:中国对电子合同的法律保护问题及.. |
点击查看关于 企业 合并 反垄断法 问题 的相关范文题目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