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编号:FY1807 范文字数:6278,页数:06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制度 【内容摘要】取保候审制度源自于英国(在国外称作保释)。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就规定了请求准予保释是被羁押人的一种权利。我国是于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就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制度。取保候审制度现已被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目前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在基层适用良好,促进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健康发展,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政策方针,明确了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落实了宽严相济的新刑事政策。虽然取保候审制度促进了我国个方面的司法制度发展,但是其仍存在很多问题。如条件不规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被忽视、续保问题等。为此我们应该积极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落实到基层当中为促进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改革中。如完善立法、建立完整的取保候审制度、建立救济制度等。通过对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使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更好地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加快我国法制国家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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