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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保险立法的初探
摘要 农业保险是农村经济的“稳定器”和“助推器”。我国的农业保险虽经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但作为保障农业保险发展的法律制度仍然严重缺失,农业保险始终处在法律真空之下,因此,我国需要建立一套健全而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关键词: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立法 立法目的 立法原则。
引言
所谓农业保险是指保险人为农业生产者(投保人)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自然生产与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风险管理方式。农业保险有广狭义之分,狭义的农业保险仅指种植业保险与养殖业保险,而广义的农业保险除了种植业与养殖业保险外,还包括从事广义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和农场上的其他物质财产的保险。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目前一般采用狭义农业保险概念,而将广义农业保险涵盖在农村保险的概念之中,本文以下的分析仅限于狭义农业保险。
近年来,我国由于“三农”问题的不断升温,加之入世过渡期的终结,农业保险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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