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免费范文 -> 法律范文 -> 论证券法中民事赔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2(六)
法律专业文章范文| 护理学文档范文| 动画专业范文| 新闻专业范文| 环境工程| 艺术设计| 社会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规划| 法律文档范文| 文章范文下载| 社会学文档范文|
信息计算科学范文| 计算机文章范文| 法律范文下载| 环境科学范文| 医学范文| 报告总结| 食品范文| 社科文学范文| 政治范文| 医药医学范文| 范文格式范文| 建筑学文档范文|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播电视编导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摄影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新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播音与主持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表演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画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视觉传达设计原创文章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录音艺术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书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体育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论证券法中民事赔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2(六)

本文ID:LW66263 ¥
另外,董事民事责任的规定应注意与《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衔接,例如董事会决议策划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参与决议并记录在案的董事除应当与公司共同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外,还应对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给公司(实际为股东)自身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证券法》以外的配套制度的完善(1)《1...

    另外,董事民事责任的规定应注意与《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衔接,例如董事会决议策划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参与决议并记录在案的董事除应当与公司共同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外,还应对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给公司(实际为股东)自身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证券法》以外的配套制度的完善

    (1)《1.9规定》应当区分虚假陈述的不同形态,分别规定因果关系认定条件。

    应当针对欺诈上市、在持续信息披露中诱多或诱空分别规定投资者损失和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有关的具体条件前文已有论述。

    (2)应当对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中产生较大争议的问题进行专门规定。

    关于揭露日、证券承销商连带责任等问题在实践中已成为案件的焦点问题,而《1.9规定》的相关规定尚未能给诉争双方明确的说法,例如,其仅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至于虚假信息被揭露的程度,以及虚假陈述的揭露给证券市场造成影响的佐证 均未规定,即该定义只注意了揭露日的定量,并未揭示揭露日的定性。(注13)

    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必要就此问题颁布更详细的司法解释,将虚假陈述揭露后证券价格是否显著下跌,下跌趋势所持续的时间是否较长,下跌时成交量是否显著放大等特征作为判断揭露日的实质性标准,如果符合这些特征,则股价下跌趋势的生成日或股价下跌的转折时间点就是虚假陈述揭露日;并且对于多次“似是而非”的揭露导致证券价格多次下跌,却又无法判定何谓“首次”的情况,规定每次虚假信息揭露的当天均属于虚假陈述揭露日。

    (3)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指导受诉法院在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中尝试和确立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鉴于目前在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方式上争议较大,各方对于代表人诉讼是否应当限定原告人数上限,诉讼代表人的推选、案件的受理、审理、判决等问题认识不一致,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1.9规定》关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内容,允许和指导受诉法院尝试《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以探索合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建立完备的股东诉讼机制,健全我国股东诉讼制度是完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法律制度的基础,具体的建议是:首先,扩大股东直接诉讼范围,赋予投资者充分的诉权,只要虚假陈述的结果与股东利益相关,就应允许股东直接诉讼,特别是取消《规定》中必须依据行政处罚或刑事裁判文书才能提起诉讼的这以前置条件;(注14)其次,补充引进股东派生诉讼,在民事诉讼法确立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资格,为避免诉讼权的滥用最好将其归为少数股东权,笔者认为鉴于我国股东权割裂现状,应规定持有股份占1%的流通股股东,或者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由权提起派生诉讼。其次,建立一套有效且符合我国国情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诉讼实现原则。笔者认为应该充分挖掘现有的《民事诉讼法》第54条关于“诉讼代表人制度”的潜力,建议采取以诉讼担当为基础,以代表人为特征的共同诉讼制度。因此在利害关系人之外另设诉讼担当人是我国立法上的空白,必须通过修改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加以解决。应首先扩大选取“代表人”的范围,补充并规定即非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可以要求法院依程序更换代表人;第三补充并规定法院对代表人监督的职责,特别是在行使撤诉权、和解权、诉讼请求变更权和抗辩权时法院要认真审查诉讼代表人的行为是否有损害利益人的利益。(注15)

    (4)加快对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民事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的起草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6/7/7

论证券法中民事赔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2(六)相关范文
上一篇:我国焊接行业在产品科技创新中的.. 下一篇:论证券法中民事赔偿制度的缺陷与..
点击查看关于 证券法 民事 赔偿 制度 缺陷 完善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合作加盟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