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LW16709 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研究 (字数:6664)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研究诉讼权设置的目的在于行为主体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当其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法律所保护的尺度,超过了一定限度,这种权利的行使将是不法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诉讼或法院裁判打击对手或获得对方财物..
XCLW16709 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研究 (字数:6664) 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研究 诉讼权设置的目的在于行为主体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当其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法律所保护的尺度,超过了一定限度,这种权利的行使将是不法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诉讼或法院裁判打击对手或获得对方财物或法律上的利益,或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获得法院裁判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即恶意诉讼,就会与法律赋予诉讼权利的本旨相违背,是一种权利滥用行为。日益增多的恶意诉讼行为,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妨碍了司法目的的实现。 从目前来看,理论方面,有关恶意诉讼的概念、认定等基础性问题仍众说纷纭,分歧较大;立法方面,除2013年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2015年2月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涉及恶意诉讼外,其他法律均无回应,尚不足以为恶意诉讼的规制提供全面、有效的制度支撑。因此,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司法意义。本文主要在进一步廓清诸如恶意诉讼概念的界定等相关基础性理论问题的前提下,立足我国实际,对我国恶意诉讼的现有规制及其完善进行简要的阐述。 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研究相关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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