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LW18363 论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 (字数:5996)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在全国范围内的快速普及,手机短信业务的迅猛发展,在当今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交流中,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早已成了必不可少的工具。由此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兴证据也逐渐展现在了法庭之上并且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手机短信是指用户之间基于..
XCLW18363 论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 (字数:5996) 摘要 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在全国范围内的快速普及,手机短信业务的迅猛发展,在当今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交流中,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早已成了必不可少的工具。由此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兴证据也逐渐展现在了法庭之上并且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手机短信是指用户之间基于移动网络,通过移动手机传递文本等信息。其发送方或接收方中至少有一方为手机用户的,能在手机上以文本、数字、图画、声音或者多媒体等形式展现出来的电子信息资料及其派生物。手机信息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其在本质上属于电子信息证据。本文深入分析了手机短信证据的定义、特征及性质的基础上,对手机短信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明力、收集和保全等问题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 手机短信证据 电子信息证据 证据效力 目录 摘要 I 一、 手机短信证据的定义及重要特征 2 (一)手机短信证据的定义 2 (二) 手机短信的重要特征 3 二、手机短信证据的性质 4 (一)电子信息证据的定义及主要特征 4 (二)电子信息证据争议观点 5 三、手机短信证据的能力 6 (一)手机短信的客观性 6 (二)手机短信的关联性 6 (三)手机短信的合法性 7 四、 手机短信的证据规则 8 五、 手机短信证据的搜集与保全 10 (一) 手机短信证据的搜集 10 (二)手机短信的保全 10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议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论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相关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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