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089 论文字数:9382,页数:14
摘 要
悬赏广告自古以来在我国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现代主要国家的民商事立法也予承认,在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也没有禁止,但实践中已普通存在和应用,确实也有存在的积极意义和价值。本文首先探讨了悬赏广告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认为其性质是一种要约行为而非单独行为或要约邀请,..
上一篇:论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 下一篇:论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 |
点击查看关于 悬赏 广告 法律 效力 的相关论文题目 | 2010-08-10 16:06:40【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