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编号:GS1260 范文字数:5179,页数:04 [摘要]从1987年正式设立3.15主题日,截至现在已举办20多年,在这20多年中,国家在开放中发展,经济在探索中进步,我们国人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以及消费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变化很大。从消费者投诉无门,到消费者维权,从商品短缺到丰裕,从商家霸道到尊消费者为上帝,虽然变化很大,但我国的消费者从总的角度来看还是处于消费市场的弱势群体,这是一个令人尴尬而沉重的事实。奸商、垄断、行业规定让我们普通消费者只能默默承受,当我们行使所谓的“上帝”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我们才发现“上帝”并不是至高无上的,甚至显得很无助。看看我们购买的商品:面条是明矾和福尔吗林加工的,荔枝是用稀释硫酸美容的,食品是用色素和硝盐伪装的,就拿电信、移动、电力、铁路、银行甚至殡葬等行业的霸王条款来说,谁征求过“上帝”意见?谁在乎“上帝”的权利?哪一条不是让“上帝”窝囊接受,购买商品时我们贵为“上帝”,消费完毕一旦出现问题维权时,我们成了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永远没有力量,永远不是商家的对手。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利捍卫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而作为机构、组织、媒体、商家应该切实的为消费者着想,换位思考,其实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也是在更好的促进商家的发展, 因此“一切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发展观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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