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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研究
[摘 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阐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重点分析其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及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问题、原则、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社会保障法最早起源于欧洲发达国家。1601年英国颁布《济贫法》,规定通过征收济贫税对无力谋生的贫民救济,标志着社会保障法的诞生。
之后随着各国工业革命的逐步发展,现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逐步发展。19世纪30年代英国颁布实施了新的《济贫法》,与工业化前带有传统慈善事业特征的旧《济贫法》不同,该法将社会救助确定为公民的合法权利,确认人人有生存的权利,救济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一项义务。德国也在1883年至1889年先后颁了疾病、工伤、养老三项法案。美国作为后期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罗斯福当政时期,为缓解失业、养老等社会矛盾,于1935年正式颁了《社会保障法案》,主要包括失业、老年保障及其他各种津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在恢复经济的过程中,为了减少社会冲突、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也不断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立法。英国伦敦学院院长、劳工介绍所长贝弗里奇主张享受社会保障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受保者按统一标准缴费;按统一标准领取津贴和救济;发放津贴和救济以保证正常生活的需要为标准等等,被政府批准为“ 贝弗里奇计划”。在这以后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