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范文的一部分,钻石会员可获取全部内容。 查看如何成为钻石会员
全文字数:4077
质疑中国独立董事制度
摘要:随着1993年开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之后,中国关于独立董事这一制度的讨论从来没有终止过,讨论的焦点围绕在独立董事制度的效用方面,即,独立董事制度真如制度引进时设想的那样有效。本文正是出于此目的,对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的效率提出一些质疑。
关键词:独立董事 独立性 公司法
中国自从1993年,引进独立董事之后,独立董事制度慢慢成为研究的热点,由于笔者所在的公司在几年前也曾计划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因此在此的印象颇深。有关政府文件涉及独立董事制度应始于中国证监会1997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当时的规定是,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立独立董事。1999年国家经贸委、中国证监会再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规定,公司应增加独立董事的比重。2000年11月,上海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指引》中建议上市公司“应至少拥有两名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占董事总人数的20%”。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可行性、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及方式、具体职责、报酬机制等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这就是中国相关部门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但是,中国现有的独立董事制度并不如相关部门所设想的那样,而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其有效性受到各方的质疑,这方面可以查阅网络上有关此方面的文章。笔者在他们的研究基础之上,对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简单的总结,并认为独立董事制度受到质疑是因为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或者如一老师所述的,任何理论有没有生命力,不在于其理论本身,而是是否有理论生命力的土壤,因此,笔者也认可,现行的中国土壤不适合于独立董事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质疑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