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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及治理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企业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的问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形成了独特的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观念,企业不仅从事经营性生产,而且还为全体职工提供全方位的福利待遇和社会性服务,由此形成的沉重负担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削弱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妨碍了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和摆脱经营困难。
一、国有企业办社会问题的形成原因
1、国有企业集体性服务的消费支出过高
国有企业办社会涉及的方面很广,广义范围包括职工福利、社会性服务和社会保障等,狭义范围主要指社会性服务、住宅福利和生活补贴等。据调查,几乎所有国有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利用企业资金、基础设施、交通工具等向职工提供多方面的社会性服务,如兴办食堂、浴室、托儿所、子弟学校、疗养院、班车等等。从统计上看,国有企业集体性服务的消费支出,1978年为8.7亿元,1992年达到42.3亿元,增加386.21%;按每年职工平均计算分别为 11.68元和 93.56元,增加 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