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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影响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因素及对策
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一段时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快了与行政许可法“对接”的步伐:许多部门继续公布长长的清单,宣布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政府的领导们纷纷表态,要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管理”的管理模式,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借用一位行政法学学者的话说,“政府角色的深刻转变已经拉开了大幕。”贯彻好《行政许可法》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良好发展至关重要,如何贯彻好这部法律值得探讨和研究。
一、《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效果
1、审批太滥,令出多门的现象没有了。《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置权只有三个层次的国家机关可以行使,即是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才有权设置行
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