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贸企业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外贸企业会计管理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摘要:我国在80年代成立了一批对外贸易的国有企业,负责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实施等,企业在取得项目后,需要派出大批驻境外的员工以实施工程,因此,在境外项目的会计报表是由驻派项目的会计负责制作,又由于国内与国外的各种因素的各种制约,使得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出现了人为因素:例如项目管理者虚列开支,反馈回国内的会计报表中却无法真实反映这些情况。这就造成了企业诸多的会计问题,严重的制约和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财务会计存在的问题,发挥会计的各项职能,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取得发展。外贸企业会计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在外贸企业的经济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代表着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我国外贸企业会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财务业务流程不畅、会计核算中的长期负债,易货贸易以及增值税核算方面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不当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从完善外贸业务流程、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以及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几个方面着手,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
对外贸易国有企业存在的会计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的经营环境下,外贸企业面临着国际和国内的双重竞争,企业的经营风险会越来越大,为了避免在发生损失时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必须加强完善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但是在外贸企业会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笔者就外贸企业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希望能对外贸企业的会计管理有所启示。
关键词:外贸企业 会计 核算
一、外贸企业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业务流程不畅
目前,绝大多数外贸企业的业务流程,基本上是业务人员包揽了从选择客户、签订合同、组织生产、验货报关到货款承付的全部环节,这种经营方式在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体制弊端方面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局限性日渐显现,并已经成为外贸企业进一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障碍。因为业务员和经营小组各自为战,每个经营单位相当于一个“个体户”,企业就是一个汇合了诸多商户的“贸易市场”,企业没有体现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价值,这是其一;二是财务管理失控,经营者对经营活动的具体过程和环节不了解,签约、出运、价格、佣金、费用等收入支出的许多环节处于暗箱状态,漏洞多、风险高、效益差;三是客户信息管理处于“真空状态”,由于实行“核算到人,考核到人”体制,管理者仅了解财务账面的经营额和盈亏额,对客户的资信、经营能力和潜力知之甚少,与此有关的基础管理十分薄弱,既不知道经济效益好坏、经营额增减的根源在哪里,也不知道企业潜在风险在何处、发展潜力在何方,结果导致了企业无核心竞争力。
(二)会计核算存在诸多问题
1、长期负债核算不准
在长期负债中,“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帐户核算的是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外贸企业的债务。此种负债应付利息的支付时间因合同而定,可能到期一次性支付,也可能半年、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支付一次。在第二种情况下,将应付利息并入本金帐户一块核算,难免与“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核算内容不相符,使长期负债中包含了一些短期负债,并由此使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不确切,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评价。
2、易货贸易核算不当
易货贸易是用商品换回商品,在会计核算上,一般都把“易货贸易”的发出商品视同出口销售处理。这种处理方法有如下不妥:违背了“易货贸易”的本质特征,把“易货贸易”与“价值贸易”混为一谈;将一个完整过程人为地切成两段,造成利润实现提前以及盈亏不实。在所得税和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还有可能提前付税和多付税,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而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结转的不配比,也违反了配比原则。3、有关增值税核算不完善
(1)会计科目不够清晰。只使用“应交税金”这一总帐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再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来核算增值税的流转全过程。表面上看,设置科目单一,核算环节简化,可以减轻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实际由于在一个科目中反映的内容太多、太杂,不能使业务内容一目了然,而且增值税的流转过程集中在一个科目反映也不够准确、真实。从所反映的内容看,“应交税金”属负债科目,让债权行为在负债科目内反映和核算,与实际不符。另外,外贸企业一般是进项增值税额大于销项增值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月末余额在借方,而“应交税金”科目是负债类科目,在作会计报表时,只能将“应交税金”科目的借方余额作在会计报表的负债一栏,并用红字表示。由于外贸企业应收出口退税数额一般较大,将此数额用红字放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栏内,就抵消了其他负债,使负债数变小,反过来也使资产变少,造成资产负债总额失真。
(2)不能准确和详细地反映增值税流转全过程。增值税流转过程十分复杂,企业到底应交多少增值税,在现行会计处理上反映不出来。从理论上讲,销项税减进项税就是应交增值税,但外贸企业有出口销售,因而就不能简单地将帐面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三)会计谨慎性原则运用方面存在问题
由于外贸行业的涉外特殊性地位,外贸企业往往把“稳健经营”作为企业的经营准则和立业之本。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化解外贸企业的经营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是外贸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由于实行谨慎性会计原则可以充分反映并抵减外贸企业的经营风险,能够促使管理者对外贸企业的经营状况始终保持较为清醒的认识,所以,外贸企业特别重视谨慎性会计原则的运用。但是,谨慎性原则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它能够避免虚计资产和浮夸利润,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在运用该原则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主观随意的色彩。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运用中会使得资产计价相对复杂和繁琐。为了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新会计制度规定除了货币资产外,其余的资产都采用了两种以上的计价标准。采用这么多的价值计量标准可能会带来会计核算中的不少问题:
1、无法满足企业稳健经营要求
新《企业会计制度》之所以对资产计量采用如此繁杂的价值标准,很大程度上是要追求资产计量的谨慎性,尽可能地不高估资产,因此期末资产的计价采用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等,都是想要达到此目的。但事实上,“市场价值、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价值标准都是由企业自己来确定的,没有原始凭证加以证明,很难保证企业会遵循谨慎性原则,尽量地低估资产,使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表现得非常稳健。
2、增加了企业核算的复杂性
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越多,可选择性越大,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就越大。这么多的价值标准.各有各的含义,各有各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时间,每次作会计分录都要加以判断,期末编制会计报表前还要加以调整,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二、完善外贸企业会计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外贸业务流程
通过对顾客资信、合同盈亏测算、审价、签约、生产、验货、付款、报关、出运、结汇、核销等业务过程进行完整记录,提高经营过程的透明度,有重点地选择关键业务环节进行监控,为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
1、完善长期负债会计核算工作
外贸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付息的,应付利息属长期负债,列“应付利息”明细帐户核算(“应付债券”已有此明细帐),即设置“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应付利息”帐户;如利息费用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支付,则应付利息在“其他应付款”帐户贷方余额表示的仍是流动负债,而“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帐户贷方余额表示的全部是长期负债,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也能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
2、更新易货贸易处理原则
(1)坚持“分户核算”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活动不可能是单一的,很难分出哪些商品是用于内贸,哪些商品是用于易货的。发出易货用的商品以及换回商品的到货都有一个过程。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很可能一个合同尚未执行完毕,并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定的易货商品也可能存在某些变化。所以,要设置“易货贸易发出商品”帐户进行会计核算。
(2)坚持 “历史成本”核算原则
即易货回来的商品的成本等于“易货贸易”商品的采购成本。“易货贸易”的“报关价”和易货贸易双方的“协议合同价”都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入帐价,只能作为统计进口额的依据。
(3)坚持“销售实现计算利润”原则
“易货贸易”销售实现是指换回商品的所有权移位或取得收回货款凭证。“易货贸易”发出商品不宜视作销售实现,更不能凭以计算盈亏。
3、增加增值税核算科目
(1)在“其他应收款”下增设“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进项税额不进成本,有待以后销售时抵扣收回。
(2)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另设“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科目,记载企业因销售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则专门用来核算企业的应交、已交和应交未交增值税情况。
(3)外贸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当货物已报关出口备妥一切单据向银行交单时,销售即成。借记“应收外汇帐款(或银行存款)”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应退税,借记“应收出口退税”,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进项税”。对外贸企业来讲,通过对“其他应收款——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分析,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库存积压。
(三)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
1、认真学习,防止随意解释和滥用谨慎性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对谨慎性原则往往会出现随意解释和滥用的潜在危险。有的人可能会把谨慎原则片面理解为“宁可多计损失、不能预计收益”,导致对应当入账的收入不入账,对应当按规定计提的成本费用,故意扩大计提的范围和标准等。对此,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其他会计准则与谨慎原则的关系,使两者之间达到相互制约,防止过度谨慎。如应该参照权责发生制要求,检查属于本期的收人和成本费用是否已经计入本期,按一贯性原则要求检查计人成本费用的计提是否遵守了一贯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总之,对谨慎性原则的具体应用,应按国际惯例进行会计处理,防止对谨慎性原则的曲解和滥用。
2、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首先,表现为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其次,才体现在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中。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
总之,外贸企业会计管理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总结,研究,只有充分认识了这些问题,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参 考 文 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国际会计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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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伊楠.当前遵行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几点思考[J]. 冶金财会,200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