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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 南国物流 分公司 影响
关于营改增对南国物流公司影响的研究
[摘 要] 2012年1月1日上海开始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财税[2011]111号)。现今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和试点地区的不断扩大,国务院决定广西从2013年8月1日起将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简称“6+1”)开始 “营改增”税制转换。广西南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兼营多种业务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万,有一下属分支机构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总分公司均为独立核算,主营业务相同,但经营重点各异,本文在对营改增进行了解的基础上,仅分析营改增对分公司带来的各方面的影响。
一、什么是“营改增”?
1、“营改增”概念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就是将以前按照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行为改为按照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营改增”出台背景。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1994年我国确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格局。营业税以交易额征税,抑制市场交易规模,且存在重复征税弊端,目前世界仅有很少国家采纳。增值税以增加值征税,它改变了原来营业税“道道征税”的弊端,只对销售的增值额征税,减少了重复征税的环节。从1954年首次使用,到目前已有17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我国2009年从生产性增值税转变为消费性增值税,固定资产购入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