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中国入世达成的关于保险业开放的协议内容
答:根据协议:地域限制--外国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可立即在中国全国进行高风险项目的保险业务,并在五年内在未来的营业牌照上取消所有的地域限制,在二至三年内允许进入中国的主要城市。
范围--中国将在五年内逐步扩大外国保险商的业务范围,使之包括占保险费总额百分之八十五的集体、健康和退休金方面的保险业务。
咨询原则--中国同意只在咨询原则的基础上发放保险营业牌照,在发牌数量上没有经济审查必要或资格限制。
投资--中国同意允许外商拥有百分之五十的所有权,取消对外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资企业的繁琐要求,并逐步取消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外国人寿保险商可选择他们自己的合伙人。在非人寿保险方面,中国将在两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商扩大业务或合资拥有百分之五十一的所有权和建立独资附属机构。再保险业务经同意即可完全开放(百分之百,没有限制)。
问题2、农业保险占产险业务的比重不足1%,呈萎缩发展的态势的原因分析。
答:据国家气象部门资料统计,1985-1995年中国农作物生产因旱、水、风、冻等自然灾害所致的年平均受灾面积为7.2亿亩,成灾面积为3.6亿亩,分别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2.21%和15.84%。在养殖业方面,生产过程中同样受到旱灾、冰雹、暴风雪等自然灾害以及各种疾病和意外事故的威胁。由于自然灾害频繁,农业损失严重,农业保险的赔付居高不下,而该险种国际分保困难,造成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极大。
同时,由于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不均衡,农业保险开办范围窄,对农业保险的损失情况缺乏统计数据,因此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精算数据基础。 我国农村经营方式分散,农业保险在承保、定损和理赔过程中须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且存在道德风险隐患。商业保险公司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普遍建立了“效益为先”的经营目标,农业保险因风险和利润极不配比,成为商业保险公司的冷落险种。 另外,农业再保险体系不健全,以及农民收入相对较低,交纳保费能力有限也制约了农业险发展。
问题3、外资公司统一征收略高的所得税与建立同国际惯例相吻合的市场环境有无矛盾,如何解决?
答:外资公司统一征收略高的所得税与建立同国际惯例相吻合的市场环境是没有矛盾的,但我们必须依照国际保险市场的惯例,及早取消某些内外有别的税制环节,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各个扣除项目、资产和财务的处理办法作统一的规定,严格规范和控制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以实现公平税负,使两者在同一市场中平等竞争。较理想的办法是实行差别税收政策:一是采取超额累进制,视保险公司规模采用15—25%的不等所得税率,适当调节过高收入,扶持小公司的发展。二是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公司,包括外资公司统一征收略高的所得税。
评语:
能够对提出的问题做较好的回答,思路比较清晰,回答内容比较准确,认为可以通过本科生范文答辩。
答辩成绩:82分
王凯200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