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是指由金融机构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及研究生在校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贷款。目前,只有少数几家银行在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办了助学贷款。国家在助学贷款上也给予很大的政策倾斜和利息补贴。
申请人的条件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足够好的学校和专业等等硬件。3、学历或者学校越高,贷款的种类和额度有一定的变化。4、同学和老师愿意担保。但是这些条件还不能使不同的学生群体都能平等地拥有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也使放款银行承担风险。具体表现为:第一,学生文档后,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这是学生归还助学贷款的真正来源。在银行的助学贷款过程中,要求学生学习成绩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这是一个规避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完成学业,获得学位是学生获得高工资收入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校园中,无心向学的学生依然存在,每年高校中,总有一部分学生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完成学业,但在助学贷款中,并没有规定学生学业不佳(如补考、留级等),银行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随着大学收费制度的启动,大学生贷款上大学已成趋势。但随之而来的贷款偿还问题,却让学校和银行大伤脑筋。据了解,在我国由政府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实行已4年,实际已发放逾5亿元,不良还贷率约20%。广东各高校在5 -10年内的贷款平均归还率不超过80%。由于多数银行在助学贷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没有可行的追究办法,且贷款时,学生以个人信用作担保,因此一旦还款不及时,银行方面难有作为。大学生欠贷不还,使得银行在开办助学贷款业务时更加谨慎,为控制和规避风险而提高门槛,审核等各方面的成本也会随之提高。这就给后来的大学生贷款造成一定困难。今年5月底,全国共有53.4万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33.37亿元。其中17万名学生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仅占申请人数的31%;贷款合同金额12.62亿元,仅占申请金额的37%。简言之,有近70%的申请者拿不到国家助学贷款。 为了使大学生能按时偿还贷款,各高校绞尽脑汁,想尽各种办法。有的学校给予按时偿还者以优惠条件,适当减免其所偿还债务。有的学校则把学生的文档证书扣留,以偿还贷款作为返还条件,从而“逼迫”大学生还贷。前不久湖南还宣布将在媒体上公布逾期不还贷款学生的名单。花样层出不穷,但实际效果都不理想。目前多数学生按时还贷,是出于一种朴素的道德情感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正在日益减弱,因此必须依靠一定手段加以制约。既然贷款时是以信用做担保,偿还不了就应拿信用开刀,让学生为失信付出代价。上海市的这一做法正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信用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基,谁都不愿也不敢与没有信用的人打交道。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启动,将使那些有意不还贷款者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他们将遇到不可想象的麻烦,甚至在社会上难以立足,而这种遭遇将伴随他们一生。谁都不愿落得这般下场,因此可以想象,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启动将极大改善大学生贷款不还的局面。 外国的成功经验又让我们对信用档案的作用增添一分信心。美国自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建立个人信用系统。依托高度发达的电子网络,美国的个人信用系统十分完备,学生文档后,银行均可通过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他的行踪和收入,从而有效控制风险。所以,尽管美国大学生贷款率高达70%,不良还贷率却远远低于我国。 事实上,不仅美国,在许多个人信用资信登记系统完善的国家,每个公民都拥有自己的一个账号,里面存储着公民的学历、就业、信用记录等多种信息。如果相关机构与公民发生业务联系,可以就此进行查询。一旦公民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对此人的惩罚将不仅仅是银行,而是关系到生活方方面面的机构,生活阻力将无处不在。我国缺乏的就是这种“视信用为生命”的氛围和环境。正如上海交通大学金融系胡海鸥教授所说,少部分大学生不还贷款,本身并不是大学生的过错,错在社会的信用体系没有让社会成员把诚信当成自己最宝贵的财富。因此,建立公民信用档案很有必要。我认为,可以在全国高校范围内推广,也可向公司、企业等行业延伸,从而培养出“失去诚信寸步难行”的新风尚。 不过,有一点我们必须注意。造成大学生不还贷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故意,有的的确存在经济等客观原因。由于信用牵涉学生的名誉,直接关系到今后的工作生活,因此在建立学生信用档案时一定要慎之又慎,认真调查学生不还贷的具体情况,切不可草率从事。 为了更好地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并且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武汉、南京、西安等八个城市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在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几年中,高校面临以下两大难题:1.国家助学贷款供不应求。在需求方面,国家助学贷款从开办以来,正在逐步适应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需要。近年来,高校支出中由国家拨款的所占比重越来越小,学生需要支付的费用逐年以较大幅度增加。改善办学条件、学习条件,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增加接受高等教育人数,实现后勤社会化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高校和学生个人的经济负担呈增加趋势。而国家助学贷款可以从根本上减轻学生个人的经济负担,使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同时降低高校学费欠费率,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减轻社会压力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从目前情况来看,学生申报踊跃,高校也在积极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在供应方面,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国家助学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虽然国家财政对国家助学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免交营业税、呆坏账核销等政策上的支持,但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均由商业银行自行筹措,还贷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同时,国家助学贷款笔数多、金额小,贷后管理尚无相应的管理办法,经营成本相对较高。在商业银行内部有一种保守意见认为,开办此业务只有社会效益而没有经济效益,因为贷款期限一般为4 ~ 8年,执行国家法定利率,再加上建立配套环境及办理零售业务手续增加的支出,商业银行的利润很难保证。由此,商业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上面临两难的抉择:一方面,国家政策导向明显,政府承诺“不让一名学生因为贫困上不起大学”,因此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商业银行不能不贷;另一方面,规避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还有待时日,商业银行面临贷款风险。因此,商业银行不愿再审批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能拖就拖。2.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高校方面认为,在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上,国家建立起助贫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助困保障体系,在这些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高校已经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以以学生贷款为主体的国家助学贷款虽然能弥补行政拨款的不足,但作为商业贷款,应尽量与高校脱钩,高校没有义务承担还贷违约责任。从大学生自身来讲,其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也存在一些顾虑。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助困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而贫困生在资助项目的选择上,一般会更多地考虑现实的利益和要求。有的学生出于面子观念不想贷款;有的学生对自己未来的收入预期比较低,怕给未来造成负担而不敢贷款。比较而言,高校的其他资助方式如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对学生更加具有吸引力。我认为,为解决国家助学贷款高校面临的两大难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高校应该在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推行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来缓解供需矛盾。办法一:推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共担模式。高校与商业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补充条款,约定由高校依据国家助学贷款总余额比率,在商业银行开立国家助学贷款互助基金专用账户作为风险基金,双方就各自在学生申请贷款和催还贷款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进行界定,从而在制度上降低学生逾期还贷而造成不良贷款的几率与风险。办法二:在高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基金,通过按贷款比例提取和外部资助等筹集资金,建立学生还贷监督体系。采取公开和公正的原则,为确实暂时不能还款的学生垫付贷款及利息,调动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其次,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让贫困生充分了解保证公民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是党和国家一贯的政策。鼓励经济困难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申请,为顺利完成学业获得经济保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文档时,要主动与商业银行取得联系,与商业银行办理确认贷款手续,并把个人工作去向告知商业银行。在工作后保证按贷款合同还款,为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加强学生和商业银行之间的沟通协调,让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贷款程序和还款方法等,并对学生不还贷的原因具体分析。除了少数学生恶意违约外,还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考上研究生或者文档后支边支教,学生实际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低,商业银行对于这类学生的还贷展期没有做好;二是目前就业比较困难找不到工作,或是即使找到工作,收入也难以偿还贷款,而申请贷款的学生本来就比较贫穷,工作后家庭负担也很重;三是一些偶然因素,比如学生一时遗忘,或者贷款余额只剩几块、几十块钱,银行也照算违约。从这个角度说,一概认为学生违约率高是不对的
对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保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关心和帮助。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商业银行对发放助学贷款不够积极,部分农村信用社也顾虑重重:助学贷款周期长、易沉淀、风险高,怕亏本不敢放;额度小、管理难、效益低,嫌麻烦不愿放。其实,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农村信用社在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开办助学贷款业务,不仅能够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农民群众解难,而且可以促进自身健康发展。首先,我们应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助学贷款业务的思路和办法,大力实施助学“圆梦工程”。
农村信用社源于农民、植根农村,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既要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也要肩负起服务“三农”、造福社会的职责。在实施助学“圆梦工程”之初,采取召开专题会议、走村串户调研等办法,多方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使员工认识到,发放助学贷款不仅具有支农、解困的作用,还具有培养人才、提高农民素质等深远意义,是信用社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变消极应付为积极主动,为助学“圆梦工程”的全面实施注入了强大动力。
为了打消员工的思想顾虑,还引导大家“算”了发放助学贷款的三笔账:一是虽然助学贷款周期长、易沉淀,存在一定风险,但从长远看,发放一笔贷款,便可能成就一名人才,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培育一位忠诚客户;二是虽然助学贷款额度小、管理难,短期效益较低,但从长远看,发放一笔贷款,受益的是少数特困农户,感染的是众多农民群众,提升的是农村信用社的形象;三是虽然特困户能力弱、有困难,暂时需要扶持,但从长远看,这类家庭情况各异,只要方法得当、路子对头,总是会摆脱贫困、实现致富的,发放一笔贷款,就为他们脱贫致富增添了一份力量。观念转变了,思路理清了,员工实施助学“圆梦工程”的行动就自觉了。
帮一时之急容易,难得的是持久帮扶。着眼于持久地帮扶困难家庭,并确保助学贷款按期收回,对贫困生家庭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底,根据不同类型制定了帮扶计划。
“助学贷款+爱心捐助”型。就是对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发放助学贷款的同时发动广大信用社员工为其捐款。
“助学贷款+项目帮扶”型。就是对暂时贫困但有劳力的家庭,在发放助学贷款的同时还进行项目帮扶。对全市贫困生家庭逐一建立帮扶档案,针对不同家庭的特点,制定脱贫致富措施,提供项目选择、技术指导、资金注入、市场营销等服务,力争通过1至3年的努力,使这些农户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型。就是对所有贫困大学生,在发放助学贷款的同时为其联系勤工俭学岗位,引导他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完成学业。各县联社依据每个贫困生的专业特长,为他们联系了寒暑假的勤工俭学单位,既实实在在地减轻贫困生的家庭负担,又丰富其社会实践经验。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到位。坚持把“圆梦工程”作为重点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管。积极与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助学方案及帮扶规划,以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措施,跟踪监控到位。专门设计《贫困大学生扶持情况登记表》、《贫困新大学生助学贷款情况进度报告表》,实行定期报告制度,随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业绩讲评等方法,对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认真、效果不理想的进行处罚。同时,设立“助学圆梦工程监督联络热线”,便于广大贫困学生和家长联络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转变作风,任务落实到位。以发放助学贷款为契机,引导和组织广大员工进村入户,了解农民疾苦,增强做好助学、支农工作的责任感;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信用社助学、支农的成就,增进广大员工与农民群众之间的了解和情谊,提升农村信用社的形象。
二○○七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