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现阶段已步入人口老龄化
二、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
三、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制的矛盾
四、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对策和建议
内 容 摘 要
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基本趋势。人口老龄化是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乃至现收现付崩溃的主要因素。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实现新的发展,使两者之间和谐起来。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现阶段已步入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的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人口老龄化作为人口统计学的一个概念,强调人群的老化,而不是个体的老化。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基本趋势。中国作为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到本世纪末,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3亿之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0%以上。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其独有的特点:(1)老年人口绝对数庞大。(2)人口老化速度快。(3)我国老年人口占本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快速增长。我国已面临日益沉重的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人口老龄化的结果,是人口逐渐变成年老型,老年人口比重日益提高,老年抚养比也相应增加,这会给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重大的影响。
导致人口老龄化的直接原因是生育率和死亡率的下降,其中生育率的下降是最主要的。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少年儿童的比重也逐渐下降,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相应地上升,人口平均年龄和年龄中位数也随之增加,整个人口便逐渐趋向老龄化。人口老龄化的结果,是人口逐渐变成年老型,老年人口比重日益提高,老年抚养比也相应增加,这会给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重大的影响。我国政府大力控制人口数量过速增长,加强计划生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认真实施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结果,就是大大降低了出生率。这样就由原来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化,人口的年龄结构势必发生变化,向老龄化发展。出生率下降的速度越快,幅度越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达到的程度也越快,越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要解决人口老化问题,从而放松计划生育,以提高出生率来调整人口年龄结构,形成恶性循环;更不能以低出生率,高死亡率,违背社会道义来延缓人口老化过程,而由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过渡到相对静止稳定状态。中国同世界上任何国家一样,要想达到相对静止稳定的人口发展阶段必然要经过人口老龄化阶段,这是无法回避的自然规律。
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健全和发展老年保障事业,是保证社会安宁,解决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之一,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协助和支持。 二、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社会劳动领域后由社会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依据养老资源由谁提供,养老模式划可分为两类: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家庭养老,是老人在各自的家庭里依靠子女赡养或自己储蓄,由家庭为老人提供养老经济保障的养老模式。社会养老是指由国家和社会为老人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的养老模式。从这一点看,社会养老保障势必要求国家承担或给予充分资助。采取何种养老模式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在几千年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或者说政府没有养老责任也无力承担养老责任,家庭不但是生产和消费的单位,同时也是承担养老责任的单位。“养儿防老”是中国几千年来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真实写照,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随着科学文化的不断进步,“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地域间迁移率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子女人数的减少,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养老功能出现转移,即从家庭转向社会。
因此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顺应时代的要求,顺应不断发展的生产力而进行的制度创新。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正以迅猛速度向纵深发展。对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经过多年的风雨历程,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也基本明确,新的制度已开始运行。这些制度的运行,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缓解了企业负担退休费用的畸轻畸重的矛盾,为企业竞争创造了较为有利的环境,但是,由于养老保险是代际间的权利与义务分工,由于旧体制的惯性很大,同时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型时期,各方面的矛盾反复加重,我国又面临逐步老龄化的冲击,现行的养老保险弊端也不断显现出来:1、养老保险覆盖面较窄,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主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而对于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而言覆盖面不足,农村人口涉及面更小。2、养老基金收缴困难,养老金拖欠严重,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近些年来在养老保险基金上出现了收缴困难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一方面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经营效益较差,有的甚至破产,根本无力支付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对一些企业缺乏有力的制约,致使一些企业少缴或者不缴养老保险费。由于连年收缴率出现下降,致使在养老金的发放上出现了严重的拖欠问题。3、养老保险的法制不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制不健全是造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挤占、拖欠等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人口老龄化是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乃至现收现付崩溃的主要因素。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中国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现收现付"模式,即将当年所收保险费全部用于支付当期应付养老金,没有养老金的积累;但是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中国必须改变这一旧的制度,实施有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旧的保险体制与新的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养老保险表现在: (1) 保险对象范围过窄。现行的保险制度,实施范围一般仅限于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固定职工。广大农村老年人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在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思想诱导下,偷生、超生现象严重,也影响了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2) 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社会保障所需费用巨大,单一的养老保险层次使企业不堪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的重负。国营企业职工迫于退休后老有所养,伤残后病有所医的考虑,不愿意轻易离开国有单位。这不仅为人才的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优化组合设置了障碍。 (3)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难结合,个人帐户资金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在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建立过程中,国家、企业和个人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把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资金界限模糊地结合在一个框架中,在缺乏养老保险法律对个人帐户保护机制的情况下,个人帐户财产很容易被挪用来弥补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不足。 因此,建设一个完整良好的养老保险体制,应基于中国养老保险市场目前的弊病,逐一克服,选择合适的渠道。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制度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如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比较窄等,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对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加以完善,不仅保障了职工老有所养的基本权益,也对老龄化高峰可能面对的养老负担作了事先防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立起更加坚实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三、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制的矛盾
我国步入老年型社会后,高龄老人迅速增长,对于三个基本方面的服务需求将变得愈加迫切,这就是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精神安慰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由于国家推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一般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构成所谓“4.2.1”或“4.2.2”(在农村)家庭结构。到2000年,独生子女一代即将进入婚育期,他们一方面要投身于现代化建设,参与缴烈的社会竞争,培育下一代,又要照料双方四位老人,委实难以承受如此的重负。这样加快发展老年保健事业,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变得势在必行。
中国在经济欠发达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绝对数量大,社会供养矛盾突出。中国城市老年人的绝大多数享有退休金,但其经济收入受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物价等因素影响较大,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农村老年人则主要依赖家庭成员资助生活养老,其生活水平不仅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而且受子女实际供养能力的制约。老年人尤其农村老年人的医疗需求还难以满足。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利益调整过程中,老年人贫困风险增大。
养老保险被称为老百姓的“养命钱”,而对于中国正承受着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人口老龄化无疑已成为其“心腹之患”。 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主要在于它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主要表现为降低生产性人口比例,加大消费性人口比重,增大劳动力成本,降低储蓄率,并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仅仅覆盖城镇中的部分人群,占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只有60%左右。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险必须扩大覆盖面以便让更多的人能够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但这样做的结果必然使得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 老龄化给社会养老究竟带来多大压力?据近两年有关部门测算,如果按现行每年收取与支付的养老金之间的缺口计算,如果养老费用完全靠收取养老金支付而没有其他进项的话,到2009年,就会把现存的1000多亿养老金全部吃空。实际上每年都是国家用财政投入来填补养老金的缺口。当然,养老金的增值还有购买国债、进行证券投资盈利等。总的来说,目前养老金的收支已成负数,国家对养老资金需求很大,养老负担很重。
四、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对策和建议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积极引导与高度重视,又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 (一)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扶持。长期以来,我们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中形成了重城市轻农村的格局,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在认识上有偏差。这种偏差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看不到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其二是存在畏难情绪。所以,首先要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二是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二)多渠道筹措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资金问题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问题。要广拓渠道,多形式筹措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通过有关政策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二是要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三是要建立个人帐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或有无补助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四是要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 (三)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针对我国目前多头管理、地区分割、标准各异的管理局面,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应该成为集中协调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可偿试设立以下机构:一是行政管理层。由政府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设计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我国应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及社会保障项目差别很大的实际出发,先把部分保障项目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城乡统一。二是业务经办层。按照社会保障行政性与事业性分开的原则,应依法设立不依附于政府部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三是基金运营业。尽快建立诸如社会保障基金会、社会保障投资部等机构,负责研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营运的方法和渠道,研究投资的风险、收益和回报率,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四是建立代表投保人利益的行政监督机构,以对社会保障实施全面监督。 (四)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十分薄弱。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致使社会保险在农村进展不力,举步维艰。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通过健全社会保障法,从而调节社会保障实施中的各项社会关系,保证社会保障的实施与贯彻。从目前来看,重点要进行社会保险和保险资金管理方面的立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方面的立法,同时进行队伍与执法队伍建设,从而使立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相结合。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大家切身利益,关乎国运、惠及子孙。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让职工群众了解掌握政策,把实施工作做细做扎实。要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实现新的发展。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与提倡全社会尊老、爱老的传统精神是相辅相成的。老年保障事业不是孤立的,而是建立在全社会尊老爱老蔚然成风的环境氛围中,在全社会对尊老爱老认可和乐意奉行的前提下,这项事业才能搞得日益完善、健全;只有全社会各阶层人们的支持、赞助,这项维系着每一个人未来的事业才能变得稳固、坚实。中国虽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却又是具有优越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老年保障事业方面也应该把握和运用这种优势,统筹全局,缜密考虑,真正成为全世界解决老年人口问题的榜样。
参 考 文 献
1、熊必俊,《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6月
2、王德文、张恺悌,2005:《中国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与贫困发生率估计》,《中国人口科学》第1期
3、徐滇庆,《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98中国社会保障国际讨论会论文选》,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
4、杨燕绥、赵建国、韩军平,2004:《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战略与管理》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