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1、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现状
二、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1、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a、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动指南。
b、法制建设是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c、法制建设是制裁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广大中小投资都利益的有力武器。
2、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出现哪些问题
三、如何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内 容 摘 要
立法和执法是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几年来,在“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指引下,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我国的证券市场立法和执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证券市场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奠定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和发展的法律基础。
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提高,居民理财品种增多,使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较低的局面有所改变,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提升。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1、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现状
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 而1997年已达到2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900余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2万亿元。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10多年来,证券市场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激起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热情。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截止2008年06月20日,中国证券市场拥有上市公司1587家,总市值达178035.1亿人民币,沪深两市共有A股账户11,605.26万户,B股账户238.24万户。
证券市场曾经一度被一些投资者视为发财致富的沃土。但正如一位西方哲学家所言,“最肥沃的土壤最容易滋生莠草”。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先天体制的缺陷、法制的不健全、投资者法律意识的淡漠等原因,产生了许多争议。尤其是最近几年,证券市场因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实导致投资者索赔的案件逐渐增多。我国证券市场上的种种不法行为,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正确处理各种证券纠纷,建立一套公正、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是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必要前提。在这一背景下,作为证券纠纷替代性解决方式的证券仲裁进入人们的视线。
二、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1、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a、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动指南。法律制度对于行为主休是具有指引作用,行为主体的任何行为都不能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b、法制建设是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国际成熟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表明,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搞得好,证券市场中违规事件就少,对投资者的保护就完善,投资者证券市场的信心就强,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发展。反之,证券市场中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案件就多,对投资者保护不力,常常引起证券市场的不稳定。美国1929年的股市大崩溃,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没有认真进行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c、法制建设是制裁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有力武器。证券市场中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欺诈以及其他涉及证券市场的经济犯罪。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损害证券市场声誉,阻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必须使用法律手段予以坚决打击。
2、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出现哪些问题
与任何一个证券市场发展经历相同,在证券市场产生初期,证券监管较多地表现为以非正规监管制度规范为特征。目前,全球经济正进入“严重低迷”时期,可能面临“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这对中国资本市场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对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场面临挑战,做为金融市场的关键部分,证券市场国际化程度加深加大,证券监管理面临挑战。再者,我国证券的外部法律环境不健全。从我国法律环境看,法制不健全以及法规不能协调配合,致使监管部门很难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和查处。特别是我国证券法制框架不存在许多不足。与之相配套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和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缺位或不健全。如我国至今没有出台竞争法,对垄断行为的处理无法可依,我国对证券市场的争论解决体系及公正和有效的司法体系的建设存在很大缺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法院判例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而且我国法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有时互相矛盾。其次,我国证券市场面临信用困境。在一个社会信用缺乏的市场上,欺骗行为经常发生,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上市公司和中介组织信用缺失情况严重。当欺骗收益大于道德收益时,道德风险将可能发生。从根本上讲是由于社会信誉的缺失和欺诈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太小而造成的。近几年来,资本市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加强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及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市场还仍然存在较大的结构性问题,市场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一系列的法律制度的出台,从根本上改变了目前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一些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的颁布,吸收了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本着市场化原则对有关公司设立、股份转让、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制度等内容作了全面修改,放宽了制约市场发展与创新的许多限制性规定,健全了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机制,更加注重对市场风险的防范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发展与规范的统一、立足本国国情与借鉴海外经验的统一。法律规章的颁布能明确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的地位,赋予交易所上市审核权,强化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给交易所的业务运作、职能转变及未来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且组织对证券法律的学习,使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懂法、守法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市场参与者的知法守法和风险责任意识。
三、如何加强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改革是一个浙进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面考虑,放眼未来,对证券监管和法制建设进行有效的改造。
加强证券监管体制自身建设,逐步健全完善。
证券市场是变化无穷的,仅有掌握客观规律制定完善制度方能保障市场健康运行。主要有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
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环境。结合目前市场需求,不断完备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尽快细化证券法的相关规则具体化操作,出台相关的《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等法制,形成完善的证券法规体系。同时相进的竞争法、公司法、税法等经济法规也应出台或改善其不合理的部分。此外,现在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衔接应当强化,避免配合不力,以免影响法律手段在实际运用中难以奏效。
重构社会信用体系,恢复我国证券市场的公信力。用法律法规对一些违反证券市场正规操作的企业或个人实行法律的制裁,形成规范我国信用环境的社会约束力。
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法律规范体系,能够对基金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回顾过去,我国证券法制体系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的发展始终遵循了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并与我国特定的市场条件和发展阶段相吻合。正规制度和法律手段在我国证券监管手段中所占据的地位和份额正在不断扩大,以法治市已成为市场各方面的共识。我们必须贯彻与时俱进的精神,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创新,增加法律法规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完善立法的同时,强化执法,通过以法治市来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坚持“多元化”原则,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业调解、仲裁机制的优势和作用, 坚持“专业化”方向,在继续推广金融证券案件专项合议庭这一基本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在金融发达地区设立金融证券法庭的可行性,集中审理金融、证券纠纷案件。
法院在处理因交易所自律管理和一线监管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时,应借鉴美国等成熟市场的基本经验,树立适度、有限介入的司法理念,保持必要的谨慎和理性。一方面,对与交易所自律管理行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应按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在相关案件审理中,应坚持“合法性审查为主、合理性审查为辅”的原则,尊重交易所自律管理权限和专业管理能力。
积极参与以“两法”为重点的法制建设,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完善证券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交易所业务规则,健全交易所基础性制度;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能,健全自律管理组织架构与实施机制;开展法制研究与宣传,塑造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
此外,还应建立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它是确保证券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条件,也是对证券投资者权益的有效保障。建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由于他们在证券市场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弱者地位,仅依靠自己的力量要想及时获得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有关信息以作为投资判断的重要依据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必须依靠信息的公开监管制度,使信息披露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承担和履行的法定义务,才能平衡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与公众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于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参 考 文 献
1、文硕,《审计发展史》,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
2、"国有股减持"课题组,《国有股减持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3、陈武朝 郑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需求的特点及其影响的探讨》,《审计研究》200年第1期
4、李利明,《当银行成为企业》,《经济观察报》2002年2月25日
5、黄玲仁,《浅谈证券市场投资主体的发展趋势》,《商业研究》200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