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支农再贷款政策是中央银行一项稳定农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金融政策。国家自99年实施支农再贷款政策以来,有效地缓解了农村信用社资金供求,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防范和化解了农村信用社风险及促进农村稳定与经济发展。本文就支农再贷款的意义、作用、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支农再贷款 调查 探讨
当前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调查及若干问题探讨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同时提出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明确要求。为解决农业发展中存在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其中支农再贷款政策就是一项稳定农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金融政策。支农再贷款是指人民银行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对其发放的贷款,是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的一种,它对缓解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供求、解决农民贷款难、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及促进农村稳定与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淮河中游南岸。全县辖32个乡镇,总人口127万,其中农业人口119万,耕地面积187万亩,粮食、油料、水产品生产名列全国百强县,是农业大县,亦是国家级贫困县。我县支农再贷款始于99年4月份,当年投放1500万元,年末余额达1000万元。2000年,中央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大了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力度,我县全年增加贷款4000万元,年末余额达5000万元。近二年,在原贷款基数的基础上,每年都有千万元的净增加额,累放额均不低于30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到2002年上半年,支农再贷款实施以来共累计发放贷款32000余万元,累计收回支农再贷款25000余万元。全县支农再贷款余额达7000万元,受益乡、 镇31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97%,受益农户数十余万户。
总体来说,我县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良好,信用联社承贷的贷款能及时发放到信用社,信用社基本上能足额发放到农户。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县支农贷款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支农再贷款使用中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剖析支农贷款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对全县支农再贷款的情况,按照抽样调查的方法,选取好、中、差三种类型社共5个农村信用社,随机走访了20名农户,并到县农经委、统计局、农调队等相关部门,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
一、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的现状
(一)支农再贷款的作用
1、积极引导农信社调整信贷投向,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
调查中发现,由于支农再贷款发放、使用、管理上的特殊要求,通过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发放贷款证等方式,大力加强信用社与农户之间的联系,通过相互沟通理解及在支农贷款实际工作中取的效益,使信用社对支农贷款工作认识上由被动到主动,支农贷款在此过程中充分地发挥了“药引子”的作用。各基层社近年来大力增强了对农户贷款的投入。据调查5个社中农户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均超过60%,最高的社达90%。2002年新发放的贷款中小额农户贷款,占75%以上,众兴、小甸、丰庄三社基本上达100%。
2、支农再贷款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防范和化解了信用社风险。
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曾被深深的打上了官办“烙印”,在经营上脱离了农业,疏运了与农民的联系,比照国家官办银行的模式,不顾实际地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造成经营状况每日居下,经营的道路越走越窄。96年行社脱钩时,不少信用社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信贷资产质量低下,亏损严重,有的信用社已到了破产的边缘。据统计,97年全县33 个信用社中有25个高风险社,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达82.1%,数额大,占比重,其中,资不抵债社有5个。针对这种情况,人行通过对农村信用社合作制规范,健全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地还农村信用社“民办”真身。在信贷管理上,主要引导农村信用社以服务、支持辖区内农村经济发展为已任,加大农业投入,在农字上做文章。为适时缓解农村信用社资金困难、积极引导信用社改变经营方向,人行99年向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通过几年来的实践,部分农村信用社从支农中尝到了甜头、获得了新生,实现了农民和农村信用社的“双赢”。寿县三觉社从农业银行分离时由违规放贷造成巨额损失,97年末该社严重资不抵债,连正常的支付都难以维持。99年该社承贷人行60万元支农再贷款后,他们发扬背包精神、走村串户,积极发放小额支农贷款,改善信贷结构,引导农民和信用社建立良好的信用互动关系。近几年来,该社“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走小额支农的路子,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社2000年发放的支农贷款不但全数收回,还带回了原数的1/5的陈贷归还,当年实现利润3万余元,支农再贷款发放对该社起到了起死回生的作用。目前广大信用职工已形成共识:信用社必须立足自身、扎根农村,坚持走信贷支农的道路,才能有效地控制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也才能为信用社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逐步改善了农村的信用环境,建立了信用社和农户间良好的互信关系。通过建立农户经济档案、核定农户信用贷款额度,发放贷款证,农户凭证可以随时贷款等,这种新型的贷款发放模式,不仅满足了部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要,也构建了农民与农村信用社新型的信用关系,在农村中引起了强烈地反响。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在农民心中确立了,形象改变了,农民逐渐地把农村信用社视为自已的银行。
4、部分地缓解了农村资金供需矛盾,改善了农村经济环境。通过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缓解了农村的资金供求矛盾,部分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对遏制农村的民间借贷、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在支农再贷款管理中的经验和成效
支农再贷款实施三年多来,广大信用社职工逐步认识到支农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边干边总结,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支农再贷款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1、坚持宗旨,不断探索
丰庄信用社在农行统管时一直是我县农金系统的一面旗帜,脱钩后曾经一度偏离了支农的轨道,丧失了经营服务宗旨。99年开展支农再贷款后,该社员工统一了认识,坚持支农为已任,深得农民朋友的信赖,经营业绩长足进步,利润年年稳步攀升,2002年上半年该社已经实现利润2.2万元;该社根据近几年来支农的情况总结了一套成功的经验,即“三贷三不贷”,就是“入股社员先贷,信用户先贷,存款户先贷;不讲信用不贷,不务正业的不贷,弃田抛荒的不贷”,该经验被县联社总结后向全县农村信用社进行了推广。该社还把小额农户贷款发放与开展创建信用村工作结合起来,已创建信用村5个,占全镇行政村总数近一半,社区内农民贷款满足率达到80%,我县农金系统这面旗帜更鲜艳了。
2、深入村组,送贷上门,重塑形象
众兴、小甸二社由于地处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由于种种原因,原经营一直没有起色,开办支农再贷款后,两社坚持走小额贷款支农之路,深入到农户家中实地了解情况,根据农民的实际生产需要,把贷款送到农民家中,深得农户的信赖与好评。由于上述二社小额农贷基础工作扎实,农民的还款意识大大增强,已经形成了有借有还、互信互动的良好局面。支农贷款的发放促进了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发展,到今年上半年,二社存款较开办支农再贷款时的增加了854万元,利润增长了30%。从而为困难社如何摆脱困境,积极的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探索摸出了一条路子。
(三)支农再贷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社习惯于传统的经营模式,认为支农贷款发放时额小面大、清收时本小利微,工作十分繁重,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造成支农再贷款工作成效不大,收贷收息不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民使用《贷款证》就可以贷到款,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相对来讲没有了实权,原有的“人情贷”、“关系贷”将不再方便。
2、部分社思想上有顾虑。一是,目前我国农业是弱势微利产业,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可能造成部分投入的支农贷款沉淀,给信用社的清收带来的困难;这也是造成支农再贷款开成逾期的主要客观原因之一;二是,当前农村流动人口数量较大,也给信用社的支农贷款管理带来不少困难,据我们调查的6个行政村反映,每个村都有三分之一的农业人口外出打工,有部分经济落后,人均田地面积少的农村,外出打工人数已占全村人数的半数以上。如丰庄镇的曹洼村,全村有480户农户,人口2100余人,办流动人口证800余个,户数有近200户举家外出;据丰庄信用社反映,该村贷款形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务工人员不返乡,无法收回贷款。由于支农贷款到期后,农村信用社必须及时归还,支农贷款可能形成的风险最终仍需信用社自行消化承担,基层社在使用支农贷款时思想上存在顾虑。
3、支农再贷款数额较小无法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客观地说,小额支农贷款只能满足于农民的基本生产需要,解决部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部分资金短缺,对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仍是杯水车薪。以板桥镇为例,该镇户户种席草,家家织草席,草席市场供销二旺,一户农户贷款5千元可基本满足种植席草的需要,但要加工草席,购买一部机器、储备生产用席草,则需要资金3万元,但大多数农户仅能自筹万余元,剩余资金需借入,支农贷款不能满足农户需求。
4、支农再贷款的期限相对偏短,利率上浮水平较高。
调查的20户农户中,有13户认为贷款期限1年或1年以上比较合适,占贷款农户的65%。从利率执行上看,各信用社半年期贷款执行5.88‰,半年以上执行6.195‰,贷款上浮幅度均达到40%,笔者认为支农贷款利率的上浮偏高,且执行同一上浮幅度,没有实行差别利率,这与扶优限劣的基本信贷政策也不相符,与农业产业的利润水平也不适宜,也与总行种植业贷款不上浮或少上浮的政策不太吻合。
二、有关问题的探讨
(1)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局限性
无庸置疑,支农再贷款对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防范信用社化解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支农再贷款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选择性工具,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策单一、作用受限
笔者认为,支农贷款承担了一定的稳农、安农的政治任务,但其用为临时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在实施中,缺乏相应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与之配套。虽然目前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有所降低,但农民相对负担依然较重,部分负担呈上升趋势。据寿县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资料反映,2001年全县农民人均税费122.63元,较2000年增加了15.58元。目前在农村,农民仍然以每户独立生产经营为主,习惯于传统农业种植,缺乏有效地经营管理指导,没有形成优势产品和产业链条,农民实际收入减少,这样单靠金融部门对农民的小额信贷扶持很难起到有效的作用。
2、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严重滞后,影响支农再贷款政策效益的发挥。
寿县是农业大县,也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之一。长期以来农民习惯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种植结构,导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农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不高,产品价格下滑,农产品滞销,产品供过于求的现象严重。当地政府也曾做了一些尝试,但由于信息、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原因,短时间内这种局面难以改变。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资金量大、风险较高,支农贷款受自身因素限制,难以承受和担当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重任。但目前农村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成本加大,不少农民认为种田无利,加之近年来,部分农副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种田积极性,农民外出打工较多,部分农村抛荒现象时有发生,如此发展,支农贷款发放可能会面临着尴尬的局面。
3、金融资金未能与农业实用技术有机结合。调查发现农民有改变种植结构和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强烈的愿望,但由于受市场需求和技术的限制,不知如何从事农副业、养殖业生产。调查中20户农户中认为发展养殖业的制约因素中,技术因素占主导的有13户,扣除板桥5户不打算从事养殖业的,占逐户数高达86.7%。由此可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欠缺及农业推广技术的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瓶颈”。
(二)改进支农再贷款运作方式
目前支农再贷款的动机有二个方面:一是改善农村信用社资金营运,引导信用社加大支农投入,防范和降低信用社风险,二是解决农村资金“失血”,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笔者认为有几点需要改进。
1、改变支农再贷款额度管理方式
可根据各地的具体需求情况一次核定到县支行,期限可考虑三至五年。这样既便于支行管理,又消除了农村信用社不敢发放中长期(一年以上)贷款的顾虑。使用支农再贷款坚决收回,以后也不向其发放支农贷款。
2、承贷支农再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可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调查中发现不少社由于风险意识较强;担心贷款放出收不回,发生风险,导致支农贷款发生损失,贷款利率执行上就相对要高一些,基本上浮40%,到期后转收9‰。这从某种程度上变相加重了农民负担。因此建议可采用减税方式,让利于农民。
(三)对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思考
支农再贷款开办以来,基本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农村的资金供求情况得到了改善。到2002年6月,全县农村信用社存款比99年末增加了1.6亿元,而同期支农再贷款增加了7000万元,二项合计可向社会供应资金2亿余元。按全县农业人口110万人,农户近29万户计算,户均可得资金近700元,基本上能满足农户种养业资金需求。
如何看待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农村有近三分之一的农户,其自有资金能够满足简单生产需要,不需要信用社贷款;近三分之一的农户,由于其存在不合理资金需求及存在其它问题,信用社不能向其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服务对象只能定位在中间的三分之一部分。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信用水平较低,农户信用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不确定因素加大情况下,信用社不应盲目追求扩大贷款面。信用社作为金融系统中弱势群体,面临生存和发展问题,它要坚持自身的发展方向和办社宗旨,在为“三农”服务的同时,要实现自身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解决农村资金供求及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以信用社目前的资金规模与经营管理水平也难以独立承担此重任。
综上所述,支农再贷款作为中央银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在当前的农村经济、信用社发展中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积极地支持了农民扩大生产经营活动,部分解决了农民生活中的资金需求,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它积极地引导了农村信用社调整信贷投向,加大了支农力度;引导了农村信用社端正经营、服务方向。密切了信用社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引导了信用社改变工作作风、强化信贷基础工作,积极地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确立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中的地位,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有利于规范农村金融秩序,有利于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持续地发展。
资 料 来 源
1 、作者:戴相龙 实践“三个代表”,改善金融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中国金融》2002年第1期
2 、作者:李大林 从民间借贷看农村信用社支农政策实施效应及建议
《金融纵横》2001年第7期
3 、作者:杨 屹 新形式下农村信用社发展对策
《金融研究》2002年第7期
4 、寿县统计局 2001年农村抽样调查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