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的分析2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历史发展轨迹及现状2
1、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2
2、国外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3
3、对比分析.....................................................................................................................3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市场规模3
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3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情况4
3、中国个人理财市场规模4
4、商业银行外理财市场的发展.....................................................................................5
5、国外投资理财市场......................................................................................................6
6、国外理财市场投资方向.............................................................................................6
7、分析.............................................................................................................................7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体制7
1、中国个人理财投资的监管体制及法律法规.............................................................7
2、国外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9
3、薄弱环节.....................................................................................................................10
二、对策研究.............................................................................................................................10
(一)、 辩证看待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的问题10
(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11
1、业务构成的创新11
2、模式的创新11
3、服务的创新11
(三)、监管体制的改革11
1、自律性监督的改革11
2、分业监管的改革12
摘要
自从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出现了个人理财业务的雏形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可支配收入的日益增长,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个人理财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已然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非利息收入的核心项。正是因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该项业务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中地位不断攀升。如何拓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飞速发展的路上,难免要面临一系列的问题,针对要面临的问题提出什么样的对策也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历史发展轨迹及现状,结合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经验。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分享与承担。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的分析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历史发展轨迹及现状
1、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初始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其后几年外汇理财产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总体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竞争市场。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就在银行间的竞争下应运而生。
(2)发展阶段:2001年底中国正式加入WTO,金融行业的全面对外开放也随之到来,中国银行个人财业务的发展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2002年以来,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深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外汇等行业纷纷加大业务创新力度来提高综合竞争力。随着这些行业竞争意识的增强,相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社会宣传力度也不断扩大,公众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知度日益深化,个人理财业务迎来发展浪潮。
(3)2005年五大国有银行开始全面开展理财业务至今,发行个人理财产品银行的数量飞速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5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了理财产品,共发行了20.21万只,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9.05万亿元。
2、国外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通常被认为是个人理财业务的萌芽时期,但却没有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明确的概念界定,那时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为保险产品和基金产品的销售服务。最早的个人理财出现在美国,最早提供该服务的是20世纪30年代的保险营销人员,初期主要是对客户进行资产运用、家庭收入规划方面的咨询服务。真正的发展起源于西方世界的“银行零售业革命”,加之银行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的不断介入,均对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内容是合理避税、提供年金系列产品,参与有限合伙及投资于硬资产。伴随着1986年美国税法的改革以及里根总统时期通货膨胀的显著降低,个人理财业务的视角逐渐全面和广泛,开始从整体角度考虑客户的理财需求。
20世纪90年代是个人理财业务日趋成熟的时期。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时期的个人理财业务不仅开始广泛使用衍生金融产品,而且将信托业务、保险业务以及基金业务等相互结合,从而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对比分析
(1)从国内外个人理财业务的出现来看,我国个人理财业务20世纪90年代才出现,而国外发达国家的个人理财业务早于我国近60年。起步晚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弱势之一。
(2)从国内外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来看,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始于市场竞争,得利于WTO后国外商业银行先进趋势的传入。同样的,国外发达国家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始于市场竞争,但其发展的过程更像是一次金融市场的革命,行业之间及行业内部的不断碰撞,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便是这些碰撞中产生的火花之一。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市场规模
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从银行业理财产品存续情况来看,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49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存续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数7.42万只,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29.0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5.55万亿元,增幅为23.63%。2016年理财产品日均存续余额为27.01万亿元,较去年增长7.47万亿元。其中,非保本产品的存续余额为23.11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79.56%,较年初上升5.39 个百分点;农村金融机构存续余额为1.64 万亿元,理财规模增速较快,较年初增长79.87%。
从银行业理财产品发行情况来看,2016年,银行业理财市场有5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了理财产品,共发行20.21万只,平均每月新发行产品1.68万只,累计募集资金167.94万亿元,平均每月募集资金14万亿元,2016年全年发行产品数和募集资金额分别较2015年提高8.17%和6.01%。其中开放式理财产品较2015年增加4.8%;封闭式产品较2015年增加9.27%。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量为137.63万亿元,占全市场募集资金总量的81.96%,较2015年下降4.39个百分点;风险等级为“四级(中高)”和“五级(高)”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量只占0.29%,较2015年下降0.26个百分点。
从银行业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情况来看,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是理财产品主要配置的前三大类资产,截至2016年底,余额占比为73.52%,其中,债券资产配置比例为43.76%,在理财资金投资的资产中占比最高。进一步细分,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占理财投资资产余额的8.69%,商业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外国债券和其他债券占理财投资资产余额的35.07%。2016年共有19.65万亿元的理财资金通过配置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等方式投向了实体经济,占理财资金投资各类资产余额的67.41%。其中,年末较年初增加3.77万亿元,增幅为23.75%,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
从银行业理财产品收益情况来看,2016年,银行业理财市场共有19.22万只产品发生兑付(其中有18.44万只产品终止到期),累计兑付客户收益9772.7亿元,较2015年增幅达12.97%。2016年,封闭式理财产品兑付客户收益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兑付客户年化收益率从年初的平均4.2%左右下降至年末平均的3.5%左右。2016年终止到期的理财产品中有88只产品出现了亏损,占全部终止到期产品的0.05%。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情况
2016年,银行业理财市场有5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了理财产品,共发行20.21万只,平均每月新发行产品1.68万只,累计募资金167.94万亿元,平均每月募集资金14万亿元,2016年全年发行产品数和募集资金额分别较2015年提高8.117%和6.01%。从开放式理财产品来看,全年累计募集资金121.1万亿元,较2015年增加4.8%;从封闭式产品来看,累计募集资金46.83万亿元,较2015年增加9.27%。
从资产配置情况来看,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是理财产品主要配置的三大类资产,截至2016年底,余额占比为73.52%,其中,债券资产配置比例为43.76%。
3、中国个人理财市场规模
2015年我国个人理财的基本规模在40万亿——50万亿之间,若再加上投资性不动产20万亿、兼具自住和投资双重属性的房产理财100万亿左右,其规模将突破150万亿元,可能达到200万亿元左右。在人数上,合并计算门槛最低的公墓基金、保险和银行理财,全国典型理财人数约在4——5亿人,理财人均拥有基本理财资产约10万元。中国个人理财市场的主要产品为: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公墓基金、私募证券基金、保险理财、资管计划、期货理财、黄金理财、其他理财。其中由于银行理财产品涵盖种类多、风险较低,是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产品的佼佼者。而银行理财产品资产配置主要还是以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银行存款、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仍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大类。
4、商业银行外理财市场的发展
除去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近年来也受到理财人的青睐,市场占有率日渐增加。公墓基金的稳定及私募基金高收益,也在理财市场分到一杯羹。而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最大竞争者是兴起的互联网理财。2013年6月,余额宝横空出世,掀起了互联网理财的热潮,随后互联网基金理财、P2P理财、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众筹等等新颖的理财方式纷纷进入人们的视野。经过一年半的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互联网理财市场规模已经接近2万亿元,参与用户累计达到2—3亿人,用户基础基本确立,产品日益丰富,并仍在源源不断创新理财产品结构和理财服务形式。传统宝类产品对接的都是货币基金,目前也出现了一些对接其他理财产品的宝类产品,这些产品有的直接投向类固收债券,有的采用定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配置多类资产,普遍采用T+0或T+1交易机制,收益率比货币基金高出1%_2%,风险也稍高于货币基金,一经推出便受到大量理财人的欢迎。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类产品是最早得到广泛认可的互联网理财方式,贴合互联网用户使用习惯、存取方便,风险较低,而且仍处于进化之中,未来仍然拥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5、国外投资理财市场
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市场成熟发达,其市场竞争情况主要有五大类:
(1)私人银行。诸如摩根大通、瑞士信贷等私人银行,主要定位是服务极端富裕阶层。私人银行在为高端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百万富翁阶层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私人银行可以轻松地增加其定位的客户数量,并扩大其市场份额。
(2)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与私人银行类似,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不再仅仅满足于以公司客户为主要目标市场,二十而是将拥有巨额财富的个人客户纳入到服务对象内。
(3)理财咨询机构。他们往往有专业的理财师团队,为缺乏财务知识、需要专业指导的大众富裕阶层服务。为客户提供建议,根据客户的家庭收入,量身订做适合其特点的理财计划,从而收取佣金来获得报酬。
(4)新兴银行、理财门户网站。与国内理财市场相似,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在线理财业务为主的新兴银行和互联网理财门户网站进入大众视野,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为新一代富裕阶层提供经济信息、网上账务管理、网上投资、理财咨询等个人理财服务。
(5)零售银行。个人理财市场的另外一块蛋糕在传统的零售银行手中。这类银行拥有网点分支机构众多,客户类别多,基础广泛的优势,利用这些优势,零售银行推出了集银行业务、理财咨询、增值服务等一体的“贵宾银行”服务。
6、国外理财市场投资方向
(1)股票投资这种投资可以通过直接购买各种公司的股票来进行,或通过各种集体投资形式(如可变资本投资公司或共同投资基金)来进行。前者是人们自己选择股票直接投资,买进卖出,获取红利和升值,自己承担所有的风险。后者由一个集体来进行专业化的投资,减少风险,不用自己操心,收益以所拥有的份额增值来体现。
(2)债券投资债券投资也可分为直接投资各种债券和间接投资在集体投资项目上两种。直接投资就是直接购买国家债券或公司债券,收取利息,可以随时买进卖出获利。集体投资也是投资各种债券类集体投资机构的份额。收益也是以份额的升值来体现。
(3)混合投资这就是将股票和债券进行混合投资,这种投资如果是自己作的话,就是分别购入股票和债券,自己制定比率。如果是集体投资项目,则有各种选择,目前各大银行都推出有关的项目,告诉投资者风险的比率,指导人们的选择。
(4)人寿保险投资这是欧洲鼓励家庭和个人进行的投资项目,有各种减税优惠和财产转手的优惠。所以很受家庭的欢迎。据统计,目前有70%以上的家庭起码有一个人寿保险合同。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也都推出各自的人寿保险项目。投资方式可以分为一次投入或分期小额投入等,灵活机动,但一旦投入,则要等起码8年才能拿出,否则会有各种限制条件。从人寿保险的具体品种来看,也有各种形式,有的大幅投资在股票上,有的在债券上,有的是混合投资。其收益也差别很大。
(5)房产储蓄项目这是国家金融当局为了鼓励家庭投资住房而推出的带鼓励利率的项目。具体而言有两种,一是住房储蓄计划(简称PEL),为期4年,可以延长至10年,最多存款额不超过61200欧元。利率目前为2.5%左右,加上国家奖金1%(但有条件和数额的限制)共达3一3.5%。但是在购房时贷款利率也会相应的低,很合适作购房首期投资准备,同时获得低息贷款(贷款额根据投入的储蓄额来定多少)。二是住房储蓄账户(简称CEL)。这是一种类似储蓄这样的投资方式,可以小额投入,年利率较低,目前才1.75%;但好处是可以用低利率贷款(目前为3.25%)。
(6)短期储蓄项目欧洲有多种短期的储蓄项目,方便人们的存进取出。其中大部分是国家规定的利率和规则,资金用于各种方面的公益事业。
7、分析
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增长,国民投资理财的意愿和能力快速提升,个人理财市场蓬勃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主导市场地位受到威胁,新兴的个人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尤其当下互联网理财的兴起,市场份额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另外国外银行理财业务的多样性,私人银行、“贵宾服务”大力发展正在填补商业银行理财板块的空缺。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体制
1、中国个人理财投资的监管体制及法律法规
我国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阶段:1984年——1992年间是金融综合监管阶段;1992——2003年间,我国实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开展的分业监管阶段;2003年至今,则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的阶段。
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分为四个阶段:
(1) 监管起步阶段(2005—2006年)
为适应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起步的需要,银监会于2005年首次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两大框架性文件,界定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这标志着银行理财被正式纳入监管范围。2006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规范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境外市场的行为。这一阶段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视和推动,初步形成了监管制度框架性的管理规范。
(2) 监管引导规范阶段(2007—2009年)
随着银行理财业务的广泛开展,部分机构经营不规范、误导销售等行为开始显现,社会反响较大。对此,监管部门在一般性管理、代客境外理财、风险管理、银信合作等各个方面陆续出台了数十个文件,对具体业务进行规范、引导,银行理财发展的制度环境逐步得以完善。这一阶段监管方向是在原有管理办法的制度框架下,对部分风险比较突出、社会反响较大的方面,如投资管理、销售行为等具体环节,提出更具体、明确的要求,或着重进行风险提示,体现了监管部门规范和引导银行理财合规、稳健发展的思路和意图。
(3) 监管规范治理阶段(2010—2011年)
随着银信、银证、银基、银保合作等创新模式层出不穷以及业务规模的迅速膨胀,产品短期化趋势日益明显,销售环节隐患突出,借通道绕开信贷规模控制也导致风险积聚,社会对理财的关注和质疑成为焦点。监管部门调整监管思路,由引导发展转为规范治理,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通过制止或规范等手段,重点整治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不合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对保障整个理财市场的有序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以2011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出台为开端,监管部门开始规划、设计银行资管业务发展的制度体系,并研究、制定了关于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多项基础管理办法,理财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逐步得到提高。
(4) 监管推动转型阶段(2012至今)
随着理财业务规模突破10万亿元,理财产品刚性兑付和“资金池”模式,使银行事实上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严重偏离了资产管理的业务本源。基于此,监管部门开始推动理财向资产管理的本质转型,疏堵并举,强化理财业务的合规性、独立性。2013年出台8号文,全面整顿规范银行理财业务,建立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强化理财信息披露;同年9月底,又推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理财管理计划”,正式将银行理财向真正资管业务转型推上日程;年底,国务院发布107号文,首次确立了“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法规;2014年7月,银监会发布“35号文”,正式启动银行业理财事业部制改革进程。2013年成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元年”,银行理财业务逐步步入监管规范、回归资管、理性发展的道路。
2、国外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
以金融发达国家美国为例:2008年危机前,美国实行联邦和州政府两级、多个监管机构并存的“双重多头”金融监管体制。联邦一级的监管机构主要有美联储(Fed)、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储贷监理署(OTS)、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保险业由各州单独监管,50个州有各自的金融法规和行业监管机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于2010年7月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以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为主线,重塑金融监管架构,突出中央银行系统性风险管理的主体地位,明确系统性风险的处置安排,并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五年多来,改革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助推美国经济复苏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美国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1)设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
(2)明确美联储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提高审慎监管标准。
(3)建立全面覆盖的风险处置和清算安排,保障问题机构有序退出。美联储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共同负责美国系统性风险处置。
(4)扩大监管范围,填补监管漏洞。在财政部下设联邦保险办公室,履行向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提交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等职责。此外,撤销储贷监理署,将其大部分职能并入货币监理署。
(5)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加强消费者金融保护。在美联储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统一行使原分散在7家金融监管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3、薄弱环节
(1)总所周知,各行各业的稳定发展的过程中必将出现行业自律的身影,行业的自律组织也成为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个人理财业务不同于银行传统业务,在业务内容、经营模式上都和银行传统业务有很大的不同。那么行业的自律监管就应该针对这些特殊性做出动作,而我国银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个人理财业务的自律监管措施明显不够。表现在个人理财的行业准入标准、风险提示、处罚政策等方面。
(2)监管法规仍需完善。从2004年银监会正式批准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以来,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规范来制约个人理财业务的混乱现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但是,这些法律规范往往都是在市场运转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后才进行相关的法规研究,各种各样骗局的发生直接影响着国民的理财意愿。
(3)分业监管模式的弊端
我国目前实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从融合发展的角度来看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和发展速度。虽然目前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管各”的现象已经得到改善,但是其融合监管的改革力度还不够,使其中一些中小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受到了制约,从而创新力度不够的弊端尽显无疑。
二、对策研究
根据上述三点分析出来的问题,结合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经验,提出一下对策:
(一)、辩证看待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但纵观其他发达国家的个人理财业务,与我国相同,都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当然,社会制度和一些历史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相比有所不同。但我们辩证的看待“起步晚”这个问题的事后,还是会发现一定优势,就是分析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进程,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可以少走一些弯路,而不是一味的摸着石头过河。缩短市场成熟的时间,取得飞跃式的发展。同时也要正确看待社会制度的区别,我国即开改革开放以后一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那我们就不可忽视宏观调控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
(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
1、业务构成的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配置中,个人理财业务的收入占比低,还远远不能和发达国家相比。但传统业务向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的转变趋势是改变不了的。那么我国商业银行的第一步创新便是业务构成的创新。着手调整银行业务构成,从资金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调整资源配置,向中间业务倾斜。加强个人理财的人才引进,社会宣传及先进管理模式的学习必不可少。
2、模式的创新
创新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理财产品、理财组合的创新,而是要从经营模式上进行创新。通过上诉资料可以看到国外银行个人理财的模式上已经形成了私人银行、投资银行等新的模式,主要是针对不同客户群体而进行的精分化创新。同样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可以学习这些先进经验,精分不同客户群体,开展针对性更强的经营模式创新。当下新兴的互联网理财也冲击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地位。那么,跟随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也可以开展互联网模式的经验,不论是与互联网理财机构的合作还是自主研发互联网银行产品,都将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服务的创新
国外流行的“贵宾服务”、“家庭财务顾问”、理财咨询机构等等个人理财的服务都让我们看到了个人理财服务的不断创新是必不可少的。一对一、多对一的理财服务更容易抓住缺乏财务知识的客户群体,伴随着服务的升级,客户的数量、理财力度也会随之升级。
(三)、监管体制的改革
1、自律性监督的改革。
自律性监管的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视程度。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加大监管,制定从业人员的持续再教育措施,加大对违规现象的惩处力度和执行力度,
2、分业监管的改革。
随着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各种跨行业的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当下分业监管的机制已经很难适应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这就要求对当下的分业监管机制进行改革。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建立长效、深入的沟通机制,开放银行经营范围,鼓励跨行业的理财产品及服务的创新。同时各监管单位在协调一直的同时要清楚各自的监管责任,对在自己监管范围内的各项营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参 考 文 献
王姣,中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分析,集团经济研究,2006;
陈石,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与趋势的思考,福建金融,2006(07);
3、《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6年)》,中国财经报,2017.5.19;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历程》,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2013.12.17;
辛树森,个人理财;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李妮,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思考,现代商业,2009.8;
王姣,全民理财时代下中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金融经济》,2008年02期;
《个人理财》,刘伟编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常雯,中外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比较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
邓杨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经济师》,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