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2004-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单位:亿元)
图1展示了2004-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占比的变化趋势。由图可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保持了稳定下降的态势,不良贷款余额从2004年的17176亿元减少到2010年的4293亿元,相应的不良贷款率从2004年的13.21个百分点大幅下降至2010年的1.1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了“双降”,不良贷款的防范与控制效果显著,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呈现出向好趋势。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一) 我国经济和原有投资体制的弊端
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滞后,融资渠道不畅,依旧沿袭我国传统上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融资格局,使得全社会的信用风险集中积聚到商业银行中。加之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没有很好的解决,企业普遍缺少自有资金,效益不好,不能偿还银行的大量贷款,必然影响到银行的不良资产。
另一方面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放的贷款,国有银行则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从本质上看,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由于对国有企业发放的带有隐性财政补贴性质的贷款造成的。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内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化,国有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企业高负债和软预算约束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的亏损便直接转化为银行的不良资产。而在90年代后期国内需求明显不足,国有企业的经营陷入了困境,不断增加的巨额不良资产已逐渐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严重挑战。
(二)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
1、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不严
我国针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审时夺势,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应该是值得可喜的,我国法制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在这些条文背后,执法力度却不得不让人置疑。不少地方银行地方保护思想严重,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和责任心不强,导致金融法律法规缺乏强有力的保障。这阻碍了银行结构调整,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利润率都有很大的影响。
2、金融监管不力
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措施不力也是造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监管部门缺乏现代化的监管手段,监管人员素质不高都将影响银行监管的作用。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责任意识淡薄,知情不报,都将导致严重的后果。
(三)商业银行自身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因素
不利于信贷资金安全运行如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为一级法人,一级以下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而具体的信贷资产运作大都是在一、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完成,这样就形成贷款发放过程的责、权相分离。
2、消化不良资产能力有限
近几年,国有银行通过剥离和清收、盘活、核呆,一部分不良资产得到了有效处置,但仍有大量的政策性不良贷款损失和自身经营性不良贷款遗留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且多是收回无望的损失类贷款。从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状况来看,要消化如此之大的历史包袱难度很大,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何况还有新的不良资产在不断产生。
3、缺乏有效治理手段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治理所采取的手段基本局限于盘活、清收、重组、核呆和扩大贷款总量等传统手段,仅靠这些手段已不足以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
4、内部管理缺陷导致控制乏力
一是风险评价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现行的贷款风险评价体系定性、静态、局部的分析多,定量、动态、全局分析少,难以对贷款风险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无法确保借款决策的正确性和安全性。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落后,自我约束力不强。擅自放宽贷款条件,重贷轻管,重放轻收、贷后管理不严、对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不断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此外,借新还旧技术转化也掩盖了贷款的真实风险。特别是一些基层行为完成压缩不良贷款和收息指标等要求,办理借新还旧手续,甚至人为地调整数据,从而掩盖了贷款的真实风险,贷款在企业的长期周转使用中逐步损耗,最终变风险为损失。
5、商业银行间的无序竞争环境
银行间的不规范、不公正竞争,也为一些授信企业骗取银行贷款、蓄意逃废债务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社会空间,使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重复抵押、虚假担保、贷款不还等不正当行为屡禁不绝,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五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贷款产生的不良后果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唐双宁认为,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不良贷款大量发生,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处置不良贷款,增加了财政风险,损害纳税人利益;靠基础货币解决,易引发通货膨胀。同时,一旦发生严重金融风险,还将有可能引发地区性甚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来源
(一)信贷投放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行业较为集中。房地产业,制造业,电信和投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都还伴随着银行贷款资金。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一般为3-5年,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四年的发展,那就是我们的国家和银行已经进入房贷风险暴露期。在同一时间,前几年商业银行的初步阶段,对房地产开发贷款问题可能是由于缺乏,从而使巨大的房地产行业出现开发商贷款的危机。
(二)信贷抵押的评估体系缺乏更新机制
商业银行发行的大量贷款,有些贷款部分已经结束和贷款中抵押的东西价值是在该国的就行了经济评价,在宏观经济背景还是比较乐观。现在经济下行,贷款的质量和抵押东西的价值大幅缩水。在2007年上半年我国股市中,不少银行很是异常的对于贷款承诺与国际游资贷款大规模撤离,贷款比率大规模下降,股票价格回落,这肯定是一次商业银行对巨大的风险的衰退。对在建项目的商业银行,房屋产权证书有没有成为典当的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在建项目已完成了抵押贷款,也没有处理良好的后续抵押登记,银行按揭“即将”。
(三)政府干预加重风险来源
金融危机后,我国信贷的超常增长主要是在地方政府保增长、刺激内需的政策驱动下实现的,信贷投放呈现出浓厚的地方政府干预色彩。陈红伟等(2008)明确指出,截止2010年9月,各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超过3800家,总资产近9万亿元,负债近6万亿元,其中80%的负债源于银行贷款,而同期平均资产利润率不足1.3%,县级平台几乎零盈利。
(四)我国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交叉,信用风险管理框架不健全,难以从整体衡量和把握的风险状况。我们要把信贷风险测量和分析系统风险作为日常工作。我们缺乏独立的风险报告,遗迹管理和决策程序,虽然可以不受时间限制,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信用风险状况。信贷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分析阶段,缺乏对统计分析,以及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的定量测量工具的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科学方法。此外,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管理起步较晚,许多银行缺乏对企业信息数据库,成熟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缺乏一整套体系。
(五)我国商业银行内控体系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薄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作弊案和信用贷款制度的运作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充分暴露了国内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缺陷。比如,缺乏对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的倡议,内部控制措施欠缺。信用的内部控制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风险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系统化。这要求在经济下行通道进一步上升对信贷风险的控制水平。
五、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对策
鉴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问题有较大差异,单单依靠某一种手段和方式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手段多管齐下,边清理、边处置,借以加速盘活不良资产。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管控机制
1、加快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
建立明确的权责制,从体制上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都是一级法人制,没有明确的授权制。在授信决策上权、责、利不清晰,存在集体负责,实际无人负责的现象,致使信贷风险不能有效控制。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现代商业银行建设步伐,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要明确一级法人及层层授权制,明确被授权人的权限、责任及利益。在权、责、利的激励、约束下,从管理上有效地控制风险,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同时要大力加强国有商业银行透明度建设,从而有效地防范内部道德风险。
2、推进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治理必须加强风险管理,构筑一个安全、流动、高效的管理平台。一是完善授信风险机制。在贷前、贷中、贷后三个业务环节中实行分段管理,职能分开,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强化贷款项目的调查评估工作、贷后跟踪管理以及后评价制度,集体审批决策要有权、有责、有科学性。二是完善信贷资产质量动态监测体系,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如信贷风险预警台账等,一旦贷款进入预警范围内,则提示信贷员要高度关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信贷风险发生。三是全面推行五级分类,统一不良资产质量统计口径,防止因统计口径不一出现监管真空。四是加快信贷人员队伍建设,实现信贷人员集约化管理。
(二)合理借助政府行政手段
1、加大公共资金投入力度
公共资金的注入,鼓励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确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的商业银行能解决不良贷款,符合历史事实的一部分。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已向建行中行,注资450亿美元,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注资400亿美元,用以弥补资金不足,提高其流动性,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市,并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筹集大量资金,将其部分资金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管理效率,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2、有效发挥地方政府作用
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能改善信用环境。当地政府虽然不直接制定法律和法规,但可以在社会建立信用体系,遏制债务人恶意逃避,拒绝偿还金融债务,发布相应的金融政策和法规,支持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债权人;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实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当地政府要发布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法规的支持,以改善不良投资贸易环境;三是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中介角色的规范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依赖于中介机构的高度诚信和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应具备必要的规划,安排和指导。通过政府的引导和约束,建立和完善不良资产的评估市场,拍卖市场,法律服务中介市场,提供处置不良资产标准、高效的中介服务;四是充分利用政府的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的作用。例如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五是政府直接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项目。在当地政府的参与下,将更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容易促使债务重组和资产转换成功。
(三)充分发挥市场功效
1、繁荣不良贷款二级市场及证券化
一方面,为了减轻政府和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必须建立和促进不良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放松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限制,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和不良债务,允许设立商业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等。根据银行自身的债权现状,参与债权交易,可以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专业市场上出售债权,债权债务销售价格可根据风险程度和未来的现金流量确定,出售方银行,也可以通过招标,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以防范道德风险生产。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资金,提高其流动性,购买方可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买断出售方债权,实现出售方和购买方的双赢。
另一方面,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向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特定的结构安排,将资产利益和风险元素的分离和重组,然后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主要策略如下:一是根据设立的特殊目的实体的资产证券化(SPV),二是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三是加强信用增级,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四是分类该资产池,五是引入机关服务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证券化。
2、逐步推进产权多元化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市场化解不良资产的另一主要手段方式是产权多元化;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基础和组织结构。对于资金不足,不良资产比例高的商业银行,在政府注资后引入外资、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是增加资本,促进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手段。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对于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信贷业务的预算约束硬化,阻止政府干预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银行内部调节能力
1、积极规范自身行为
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强化风险意识。诚然,发现真正存在的问题后,要尽早解决,任何拖延和掩饰只会让问题越来越严重。第二,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评估机构对不良贷款和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完全脱离了暗箱和道德风险。三是要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得不良贷款的达到最低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
2、增加风险准备金的预提比例
在目前按照年初的贷款余额的1%比重提取,与实际的不良贷款差距过大,如果按国际贷款分类根据实际提取,因为国有商业银行整体利润低水平不具有可操作性。鉴于此,要根据信贷资产的3%提取风险准备金,以提高银行自己解决不良贷款的能力。同时,将大部分风险准备金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使用,将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资产重组的政策和产业政策相结合,来处置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按照“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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