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汇。
为毒品、走私、黑社会等犯罪的违犯收益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四、金融刑事案件
主要包括:诈骗案件;抢劫案件;盗窃案件;涉枪案件;计算机犯罪案件;绑架案件;洗钱案件;走私案件;贩毒案件。
银监会确定的三类刑事案件(三防一保案件):金融诈骗案件、抢劫案件和盗窃案件。
4.1 诈骗案件
诈骗:又称欺诈,是指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使人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上当受骗。
分类:1、虚假陈述;2、欺骗行为。
4.1.1 金融诈骗概念
金融诈骗的概念:是指行为人在银行的融资活动中,以获取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诱导银行上当受骗的行为。
4.1.2 金融诈骗特征
1、金融诈骗犯罪的客体:银行经营管理的特定的货币资金的所有权。
2、金融诈骗的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单位法人。
4.1.3 金融诈骗种类
1、银行类诈骗:贷款诈骗、金融票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等五种。
2、保险类诈骗
3、证券类诈骗。
4.1.4 金融诈骗案件的种类
贷款诈骗、金融票证诈骗、保函诈骗、引资诈骗、结算诈骗
4.2 抢劫案件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一般抢劫犯罪的特征:1、侵犯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力。2、犯罪主体:年满14周岁的人。
4.2.1 金融抢劫犯罪
以金融机构及其客户为犯罪对象的抢劫犯罪。金融抢劫犯罪是一种财产犯罪,同时,也是一种暴力犯罪。
4.2.2 金融抢劫案件的表现
1、金融抢劫日趋严重,案值越来越大,
2、手段残忍,不及后果,
3、团伙作案居多,
4、智能化、现代化越来越明显。
4.2.3 金融抢劫案件的特点
1、抢劫步骤经心策划
2、发案地点精心选择
3、发案时间精心挑选:有人统计抢劫案件发生在早上班、晚下班前后的概率为51.7%,午休和换班时间的23.2%,夜间为14.3%,营业时间为10%其他占0.8%。案件的三个高峰时段为:早晚班时间、夜间、中午。
4.3 盗窃案件
金融盗窃:指在金融领域发生的盗知、盗用、盗取的行为。
盗知:指行为人采取秘密手段、非法取得其他主体所独占,并不愿公开的信息或秘密。
盗用:不以占有为目的,仅仅为了取得物品大使用价值而违背权利人意志,以非暴力手段使用他人物品的行为。
盗取:指采取非暴力手段获取其他主体依法持有物品的行为。
4.3.1 盗窃罪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应当是年满16岁的行为人。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行为人不构成盗窃主体。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必须是以占有为目的。
2、故意实施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盗窃的客体:是处于他人合法控制下的物品。
4.3.2 金融盗窃的手段
利用职务便利盗取
私自配制金库或重要库房钥匙
杀人夺取钥匙
翻阅、撬、砸保管设备
凿壁(地面)侵入
制造障碍,乘机下手
4.3.3 盗窃金融票证
盗窃汇票、支票、本票、存单等
盗窃银行内部划款单、汇款单
盗窃金融债券
盗卖股票
盗窃信用证、信用卡等
4.3.4 盗窃金融秘密罪
绝密事项:中央银行综合信贷计划、银行密押记编制办法、尚未公开的全国金融数据、现金发行、调拨和利率调整计划等23项。
机密事项:国有银行(交通银行)信贷计划、发行库出入数字、货币印制计划等26项。
秘密事项:计算机涉秘数据、商业银行秘密事项等14项。
此类罪刑法规定三项:1、间谍罪;2、泄漏国家秘密罪;3、侵犯国家秘密罪。
4.4 其他金融犯罪
涉枪案件
计算机犯罪
洗钱犯罪
绑架犯罪
走私犯罪
4.4.1 涉枪案件
概念:指金融机构守押枪支(弹药)损失及人员伤亡案件。
表现:1、丢失(遗失);2、被抢;3、被盗;4、自杀;5、仇杀;6、经济因素。
4.4.2 计算机犯罪
概念:以计算机为工具或对象实施的危害社会并触犯刑法的行为
种类:
计算机破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计算机盗用;
计算机资料犯罪(修改、窃取、破坏计算机资料、程序等)。
计算机犯罪方法
程序性犯罪:1、制造、传播病毒(1989年3月,中国发现第一例计算机病毒);2、暗藏超级指令;3、逻辑炸弹;4、灌肠术;5、木马术;6、时空交错术。
非程序性犯罪:1、篡改数据法;2、虚构交易法;3、盗用通行码;4、截取信息法;5、尾随进入法。
4.4.3 绑架案件
绑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暴力或暴力威胁绑架他人,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表现:1、勒索钱财;2、索取贷款;3、报复或仇视。
4.4.4 洗钱案件
洗钱: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犯罪的要件:
我国确定的四种上游犯罪之下的洗钱:贩毒;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
国际上:1、要有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2、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3、最终将非法资金转为操控者个人所有。
洗钱手段:(我国洗钱犯罪的形式)
人民币交易
外汇交易
地下钱庄
4.4.5 走私案件
走私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金融走私案件:金融机构或人员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违反刑法的行为,以走私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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