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
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是当代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国际资本快速流动,衍生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交易不断扩大,使现代经济实质上己成为金融经济。邓小平同志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全盘皆活”。因此在融入世界经济的过程中避免金融业可能出现的破坏性因素,建立和赢得中国金融业包括其现代银行体系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实现我国银行业的新发展是目前中国经济学界关注、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关键词:银行业;发展;研究
目录
一 绪论 3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3
(二)商业银行的特征和功能 3
1.信用中介职能 3
2.支付中介职能 3
3.金融服务职能 3
4.信用创造职能 4
二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 4
三 我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 6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较高 6
(二)分业经营体制难以适应国际性潮流 7
(三)金融监管问题 7
(四)高度垄断的中国银行业 8
四 实现我国银行业新的发展道路 8
(一)建立有效率的金融监管体系 8
1.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机制 8
2.建立金融安全预警指标系统 8
3.建立社会监督约束机制 9
(二)债转股:解决国有银行巨额不良资产 9
(三)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 10
(四)建立有效竞争的银行业组织体系 10
五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1
一 绪论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现代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
(二)商业银行的特征和功能
商业银行具有一般工商企业的基本特征,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自有资金,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依法合规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但由于它经营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的特殊性而具有的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和信用创造职能,使它不同于一般行业。信用中介职能使储蓄资源具有效益和效率,支付中介是现代经济运行中资金流循环通畅的保证,信用创造职能是使央行的宏观调控货币政策落实的关键一环,它使商业银行在客观上履行着特殊的社会责任。总之,商业银行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1.信用中介职能
其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如吸收存款等,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再通过资产业务如放款,把资金投放到国民经济各部门。这种信用中介,在资金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前提下,有效率地配置储蓄资源,使得小额资本变为大额资本,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使那些本不具生产力的剩余资金转化为货币资本,使经济增长的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平衡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在办理负债的同时,通过帐户间资金划拨和转移,成为客户的货币保管人、出纳和支付结算代理人,最大限度地节约现钞使用和降低流通成本,加快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周转,同时可避免现金支付造成的局限性,形成了以银行为中心的非现金支付体系,实现了现代经济中各项交易迅速快捷的清偿和经济的平稳运行。
3.金融服务职能
现代化的社会经济生活,从各方面向商业银行提出了金融服务要求,如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服务等。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电子技术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拓宽了商业银行的服务空间。由于作为中间业务的金融服务不增加资产额,也就不会降低资本与资产的比率,因此,中间业务使商业银行既能增加收入,又能满足金融管理当局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因此这种对资本无要求,服务性强、盈利相对高,风险相对低的中间业务近20年来在国际银行业获得空前发展。据统计,美国花旗等20家大银行70%以上收入来自中间业务。
4.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将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的直接存款(原始存款)在按规定交纳存款准备金后(现代各国的银行制度无例外的采用部分储备制)将剩余资金贷放给客户。客户收到贷款后,可能用来支付投资款项或其他,但最终会转变成其他人的资金来源,其他人会把收到的款项存入另一家银行,另一家银行扣除存款准备金后再把剩余款项重新贷给客户…如此循环,大部分存款实际上是由银行的放款、贴现和投资行为引伸而来,称为衍生存款。
二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
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政策体制都产生了巨大变化,而其中商业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成为其间颇引人注目的重要方面。在数量上,商业银行从无到有、由少至多,民营银行正式挂牌,外资银行逐渐登陆,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运作上,我国商业银行正进行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理念的转化,银行的运作机制逐渐向西方国家靠拢。近二十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80年代初,工、农、中、建四大专业银行恢复和设立,打破了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但是,这些银行在业务划分上存在着较强的行政驱动,分工径渭分明。例如,中国银行总揽外汇金融业务,农业银行则独占农村金融市场。
第二阶段一始于80年代中期,以交通银行的成立为标志,商业银行的概念被正式引入我国。1985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运用市场化运作原则,组建了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商业银行,其主要特色为:(1)采取股份制模式,运作机制逐步向发达国家靠拢;(2)业务多元化,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划地为界的局面。这一时期形成了中信实业集团、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以及华夏银行等8大新生商业银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至1993年,已形成以四大专业银行为主体,以其他全国性和区域性银行为补充的商业银行体系。随着贷款数量的迅速增长,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迅速提高,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另一方面,这些银行在运行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1)银行性质不清,从而职能不清。专业银行究竟是商业银行还是政策性银行没有明确界定。由此,这些银行既办理政策性业务也办理商业性业务。由于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要求和规范不尽相同,因此产生了众多磨擦和矛盾,银行不能真正“商业化”。既搞乱了政府与银行的关系,也搞乱了银行正常的经营关系。
(2)银行资产关系不清、质量下降。银行资产主要来源于负债一居民和工商企业存款。但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都将银行资产简单地看作是“国有资产”,造成资产关系的一系列混乱。一个典型现象是银行资金的财政化。80年代的“投改贷”、“拨改贷”政策,试图运用银行资金来缓解财政资金难以满足经济建设需要的困境,但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认为国企亏损尚可挂帐,银行本息拖欠亦非问题,致使银行不良资产迅速上升,资产质量明显降低。
(3)银行资产负债比例严重不合理。由于未能明确地界定银行的性质,相当程度上用财政观点看待银行,所以常常重视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忽视它们的资产负债关系。1983年,国家银行资产总量3966.04亿万元中,自有资金加权益达599.45亿元,占资产的比例为巧.12%,资产负债率为84.88%;1993年,国家银行的资产总量34194.62亿元中,自有资金加权益为2207.3亿元,占资产的比例下降到6.5%,资产负债率上升到93.54%。资产负债比例上升,银行营运风险的增大,加上巨额不良资产的增加,使专业银行实际上己处于相当危险的境地。
(4)银行的经营行为不规范。各家银行均有其自身的利益,为了满足利益需求它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超规模、绕规模放款,直接投资创办企业或向企业投资参股,经营房地产,炒作股票二级市场以及其他表外业务。这些行为,增加了融运用中的风险,容易给某些不法分子提供“违法”漏洞。针对上述问题和其他问题,1993年7月开始的“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推进金融改革,强化宏观调控,把商业银行的建设推入一个新阶段一专业银行向真正的商业银行转变,并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进展。
(1)明确了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职能。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实施,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里程碑。该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地位、性质、业务、经营原则、权益等等,为专业银行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分离了商业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1994年,随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的成立,原来各家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转由三大政策性银行办理,由此,专业银行身兼商业银行业务和政策性业务的状况开始改变,为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创造了必要条件。
(3)实行了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经营。1993年7月开始的“整顿金融秩序”,强调银行业不得投资进行证券业的经营。为此,着力清理各家银行向非银行业投资的问题,实行了银行与证券经营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的分离。《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第三阶段:引入外资银行,发展民营银行。
1996年1月,中国民生银行正式挂牌,宣布了“首家主要由非国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国的诞生”。外资银行陆续进入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银行业制订积极、稳妥的开放政策。试点地区由深圳、上海逐步扩展到其他大城市。据人民银行统计,到2000年9月底,外资银行在华共有营业机构近190家,其中分行巧8家,下设支行6家,大部分集中在上海、深圳、北京、广州、天津等地。外资银行总资产440亿美元,其中贷款186亿美元,存款65亿美元。这些均表明中国银行业自1984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