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特别才引起作者兴趣。但是身为华裔美国人,他也意识到了这种身份优势。希望在中(共)美关系上能尽一份努力。虽然我认为这也是其脆弱之处。
关于所谓亚裔有忠诚、危险等问题时,作者认为这只是历史的偶然,根本没有任何叛国的问题,他与中国的关系仅限于血缘与相貌。他没有双重效忠的负担,他只对美国献出他全部的忠诚。
亚裔人被质疑的起因,只是因为他是黄皮肤,这是因为美国人(白人)对华裔的恐惧所造成的,他反对称华裔美国人为「少数族群的模范」,因为这有种居高临下的意味,而且容易误导,他也以犹太人的例子来对照现今亚裔美国人的处境。
虽然如此,温和如作者也仍有表现出矛盾的一面,例如因为「中国献金案」,作者书中提到在一个电视节目上,他反而成了激进的亚裔美国人权益捍卫者,在电视上指责这是社会对亚裔族群的歧视,对于这一段,我觉得他的语意可能不是只针对关于亚裔的忠诚问题,另一方面他也是为了像与他一样成功的打入了主流社会的华裔美国人做护卫的动作。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似乎没有太多的感伤,比较明显可见的是诚恳的心意、对于克服种族差异及刻板印象的努力、以及对于美国社会的信心,他说「美国不再是白色,而且永远不会再是白色」、「最能让我引以为荣的是中国变成自由民主的国家,像美国这样」。但也写出了他的争扎:要彻底同化、抗拒同化、还是重新定义同化?
以我的感觉,作者最终走了要彻底同化这条路,但很好玩的,在书中作者却一再的重新定义「同化」这个字眼,甚至有时候他所说的同化,是为了融入在美国主流社会才用,很多地方可以看出,他只有一部分是同化,即便他否认,他认为自己已经同化,但还是看得出,来自于父母亲的种种影响并没有消失,只是淡化而已,不然为什么已经同化并且打入领导阶层的作者,还要不断定义同化这个字眼,并且一再调整同化的标准呢?最后我不对作者的同化观念做出甚么定论,我只引用王尔德(Oscar Wilde)说的一句话:「爱国主义是邪恶的美德(Patriotism is a virtue of the vicious)。」,我们应该相信,个人的人格当然应该可以超越种族和国籍这类人类自画的疆界。人不应该受限于传统,因为这不是任何人的原罪,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他要做甚么人、成为甚么人、为了甚么人,这是个人自由,这是不应该被限制的。
我们试着拿掉作者的中文名字来形容他--「艾瑞克生在美国、长在美国、接受美国教育、有公民权力、认同这块土地、以身为美国人为容」,请问,你认为他不是美国人吗?还是,当你看到了他,你认为他不是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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