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及成因---以秦朝和唐朝为例
摘要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历代统治者都非常注意保护婚姻和家庭以维护社会之安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一直是传统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秦朝的婚姻法律制度受法家“法治”思想影响较大,受儒家“礼治”思想影响较小,与后世相比,有很鲜明的特色。唐朝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高度繁荣的重要时期,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上都表现出了较大的优越性。唐朝婚姻制度在古代封建社会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呈现出了鲜明的特点。本文通过对于秦朝和唐朝婚姻制度的特点进行分析,找到了秦朝和唐朝婚姻制度封建与开放相结合背后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秦朝 唐朝 婚姻制度 特点 成因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录
1 综述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
2 秦朝和唐朝婚姻制度法律制度的特点 1
2.1秦朝婚姻法律制度的特点 1
2.1.1明确结婚年龄,明确登记机关 1
2.1.2夫妻双方权利与义务初具模型 2
2.1.3婚姻关系的解除也有明确法律规定 2
2.2唐朝婚姻法律制度的特点 2
2.2.1具有鲜明的伦理性 2
2.2.2 择偶权相对自由 3
2.2.3 允许离婚且方式多样 3
2.2.4女性地位有所提高 3
3 秦朝和唐朝婚姻制度法律制度特点的成因 3
3.1秦朝婚姻制度法律制度特点的成因 3
3.1.1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为法家思想 3
3.1.2秦律受原始生活影响 3
3.1.3婚姻制度离政治制度相对较远 4
3.2唐朝婚姻制度特点的成因 4
3.2.1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为儒家思想 4
3.2.2佛家道家思想的发展 4
3.2.3女性执政的影响 4
4 结论 4
参考文献 6
1 综述
1.1研究背景
《礼记.昏义》曾曰: “昏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这可能是现存的古代文献中能找到的关于婚姻最早、最具代表性的关于婚姻的记载了。正所谓“阴阳合而万物生”,婚姻是人类社会繁衍生息的基本方式,其源于人类的本能欲求,同时又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社会化,形成了不同于原始本能的社会制度,是为“惯制”。不同的时代,婚姻制度具有不同的形式,而婚姻制度也反映着不同时代的风貌。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婚姻法律制度作为历史文化的产物,其产生发展都与一定社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变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源于上古三代,西周时期基本形成,后世虽有变通,但就基本形式而言则贯穿中国古代数千年之久。其中,秦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其创立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对后世封建国家一直有重要的影响。而唐朝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鼎盛时期,作为社会的产物,唐朝律法的制定对当时的经济文化起到推动作用。作为唐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法律制度不仅具有封建婚姻制度的典型特点,更因为当时唐朝开明的社会环境而具有相当的进步性。
因此,秦朝和唐朝作为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两个典型,独特的时代背景,使其婚姻法律制度的研究价值较其他朝代而言无疑更大。
本文截取了秦朝和朝这两个有标志性的历史节点,并以其独具特色的婚姻法律制度为切入点,从婚姻制度的特点和成因两方面解析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以及其对当今法制建设的启示。
2 秦朝和唐朝婚姻制度法律制度的特点
2.1秦朝婚姻法律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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