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免费范文 -> 法律范文 -> 浅析走私毒品罪——走私犯罪个罪研究(三)
金融文章范文| 财务管理| 会计专业| 国贸范文| 市场营销范文| 电子商务范文| 财务会计范文| 电子商务| 会计范文| 财务范文| 金融范文| 电子商务范文| 经济范文| 营销范文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播电视编导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摄影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新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播音与主持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表演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画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视觉传达设计原创文章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录音艺术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书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体育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浅析走私毒品罪——走私犯罪个罪研究(三)

本文ID:LW21583 ¥
(一)走私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情节上区分 走私毒品对社会危害极大,因而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不包括情节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是事实了走私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情节轻重和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原则上均可以追加其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刑法13条规定,对于其中确实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一)走私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情节上区分
 走私毒品对社会危害极大,因而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不包括情节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是事实了走私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情节轻重和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原则上均可以追加其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刑法13条规定,对于其中确实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不认为是犯罪”或免予刑事处分。
 (2)从主观方面区分
 走私毒品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是过失携带毒品进出国(边)境的,则不构成走私毒品罪。对于受人欺骗、被人利用,笔者认为应归为行为人的过失,也不构成本罪。
 (3)从主体方面区分
 根据《刑法》规定,凡未满16周岁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不构成本罪。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走私这一问题,虽然存在分歧,但我们仍应恪守罪刑法定主义的立场,以《刑法》为行事根据。
 (二)走私毒品罪与近似犯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
 (1) 走私毒品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界限
 在主体以及主观方面,两罪是一致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本罪的走私对象为特定物品——毒品,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大麻等。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对象范围就较为广泛,其包括两类:一:国家禁止进出境的;二:一般应纳税的货物、物品。另外,就罪与非罪的区分,两罪也有不同。走私毒品罪属行为犯,一旦行为,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走私一般货物、物品定罪与否是以偷逃关税的数额大小来认定的,凡偷逃应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即应定罪处刑。
 (2)走私毒品罪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界限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此罪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特征,有不同的客体:1 贩卖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2运输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运输的管制;3 制造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制造的管制。以上三点与走私毒品罪的侵犯客体——国家外贸管理制度中对禁止进出境的毒品进行的监管制度都不同。
 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走私”二字,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则表现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在主观特征方面,贩卖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有所区别。走私毒品罪中,“牟利”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而贩卖毒品除了主观具有故意之外,还应当具有牟利的目的,否则不构成本罪。
 (3)走私毒品罪与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区别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邮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国(边)的行为。此罪与走私毒品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制造毒品的化学物品,区别于走私毒品罪的毒品。
 
 
 至此,我们大致了解了走私毒品罪的特征,为的是能寻找出遏制这一现象的方法。在这方面,我国找到了问题的根源——吸毒。因而,我国将"禁吸"作为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断截毒品在我国的去向。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应借鉴国外经验,打击走私毒品现象。美国与澳大利亚,他们就利用了“建立专门机构、搞好内部协调、充分利用科技、密切外部配合、发动群众举报、加强国际合作”等手段,现已卓见成效。这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另外,相信通过合理的立法、健全缉毒执法职能机构、完善和加强毒品缉查工作也能有效地遏制走私毒品的现象。
 
 【参考书目】:
《走私犯罪论》作者:陈晖  法律出版社 2002.2版
《走私罪研究》作者:张大春  中国海关出版社 2004.1版
《走私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作者:黄芳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8版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3/3/3

浅析走私毒品罪——走私犯罪个罪研究(三)相关范文
上一篇:浅谈当代大学生守法的时代意义—.. 下一篇:浅议暴力型罪犯的特点及其个别教..
点击查看关于 浅析 走私 毒品 犯罪 研究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热门范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