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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的法律思考
[摘 要]个人所得税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双重功能。而我国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这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不相适应,深入改革迫在眉睫。本文针对我国收入差距情况,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现状、特点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具体剖析,着重分析了2011年个税改革的重点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与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分析,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存问题,以及一些改革和完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改革 法律 西方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 绪论
国务院7月27日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明确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个税法条例。94税改后制定并实施的原有税收制度至今为止己经运行了15年了,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己经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加之当时94年的税制改革由于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本身就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亟需改革。
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属于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个税收入。这种个税制度的缺陷在于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