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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六五”普法可行性研究
[摘 要] 论述了广西农村“六五”普法是必要的;广西农村“六五”普法是可能的;广西农村“六五”普法是可行的。
[关键词] 六五 普法 可行性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作为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规划,“五五”普法现已进入最后一年。在过去的四年中,我县扎实推进“五五”普法目标任务落实,取得显著成绩,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和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由于工作扎实,敢于创新,我县连续三年获得柳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等奖。
广西的“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骄人成绩,但法律进乡村工作做得仍然不够,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仍显淡薄,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新阶段,必须以农民为重点普及对象,牢牢占领乡村阵地,进农村,推动“六五”普法向纵深发展。
一、 广西城乡人口结构—“六五”普法进农村的依据
随着国家城镇化政策的落实以及户籍改革的推行,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逐步破除,大量人口由农村转入城市。从表1可以看出,自2002年至2008年,广西的市镇人口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而乡村人口逐年减少,相应的,市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乡村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
年 份 按 城 乡 分(万人) 占总人口比例(%)
市镇人口 乡村人口 市镇人口 乡村人口
2002 1365 3457 28.30 71.70
2003 1411 3446 29.06 70.94
2004 1550 3339 31.70 68.30
2005 1567 3093 33.62 66.38
2006 1635 3084 34.64 65.36
2007 1728 3040 36.24 63.76
2008 1838 2978 38.16 61.84
表1:广西主要年份按居住地分的城乡人口
但我国目前依然是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大多数,以广西为例,2008年末全区常住人口共4816万人,其中市镇人口1838万人,仅占总人口的38.16%,乡村人口2978万人,占总人口的61.84%。由于柳州市的工业化程度比较高,2008年末在其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