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1、司法解释能否叫做新婚姻法?近几年我们的《婚姻法》有否有所修订?
答:司法解释可以叫做新婚姻法。近几年我的《婚姻法》有修订。1.加大对重婚等行为的揭制力度。2.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更加明晰。3.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刑事责任。4.确立过错赔偿原则。5.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新制度.
2.事实婚姻我们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非要承认事实婚姻不可吗?承认或不承认?
答: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的立法价值何在?
不承认事实婚姻。
3、离婚标准以感情破裂为基础的基本立法价值何在?为什么非要以“婚姻破裂”或者“家庭关系破裂”为离婚的基础?
答:1.婚姻的存续也是以感情为基础。夫妻感情是夫妻之间的友情(积极感情)和仇恨(消极感情)的一种综合指数。双方的爱情或友情的指数高,夫妻感情就好;反之,夫妻感情就不好。同时,夫妻感情具有多元性,所谓“凑合型婚姻”确实存在,但这类婚姻之所以能够“凑合”,仍然有一定的感情基础。2.夫妻感情不是一个纯主观东西,而是一种抽象化的客观现状。3.不是婚姻决定婚姻的存亡,而是夫妻感情决定婚姻的存亡。婚姻关系是一种静态的法律关系,只存在解除或消灭,不存在好与坏或破裂与不破裂问题。婚姻关系非经法定程序不可能发生变化。而夫妻感情则不同,它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动态关系,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当夫妻感情荡然无存,恩断义绝时,婚姻关系就会瓦解。因而,左右婚姻的是夫妻感情,而不是婚姻本身。
1、感情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不能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
2、感情是一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难以把握,司法机关难以认定。
3、感情破裂作为离婚基础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情况。
不是婚姻决定婚姻的存亡,而是夫妻感情决定婚姻的存亡。婚姻关系是一种静态的法律关系,只存在解除或消灭,不存在好与坏或破裂与不破裂问题。婚姻关系非经法定程序不可能发生变化。而夫妻感情则不同,它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动态关系,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因而,非要以“婚姻破裂”或者“家庭关系破裂”为离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