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范文的一部分,钻石会员可获取全部内容。 查看如何成为钻石会员
全文字数:4024
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原则和措施
[摘要] 宽严相济是我党和国家提出的刑事政策,反映了我国刑事政策的基本制度和政治主张。本文从界定“宽严相济”概念入手,展开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区别对待、实体与程序并重等“宽严相济”原则的论述,并提出贯彻这一刑事政策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宽严相济 未成年人犯罪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界定
一般来讲,鉴于未成年人犯罪在社会危害性、发生的领域、表现形式以及产生原因等方面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而言,在刑事诉讼中更多的是应当强调司法保护。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的权益。在方式方法上,应当以开导、寓教、惩教结合,积极为他们创造宽松的处遇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改造。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 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贯彻“宽严相济”基本原则。这一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形势是与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理念密切相关的政策!
具体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以宽缓为主,以严厉为补充,贯穿于未成年人实体处置、诉讼程序、帮教挽救,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总原则。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政策中“宽”的体现
为了更好地体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保护社会利益有机的统一,目前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的主张是贯彻“轻轻”政策,着力体现“宽”的精神。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政策的总则[ 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政策的总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