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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务行为认定标准之分析 ——略论城管执法中公务行为的认定以及妨碍公务行为的处理
[内容摘要]目前,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妨碍公务行为频频发生,而执法实践中很少以妨碍公务罪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其原因之一在于对什么是公务行为,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种不同的认识直接影响到行政相对人配合执法工作的自觉性,也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对城管执法机关执法工作的保障力度。合理界定公务行为,严格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助于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也有助于促使相对人寻求法定救济途径,从而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关键词] 妨碍公务 公务行为 认定标准
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妨碍公务行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城管执法中抗法事件屡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今,我市执法人员执法受阻和暴力抗法事件共计950起,城管执法人员受伤人数1045起,死亡1起,移交公安处理463起。易发生抗法行为的执法事宜,多集中在查处无照经营、黑车运营、违法建设、露天烧烤、渣土车辆泄漏遗撒、散发小广告等方面。各类抗法行为的不断出现既影响了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严重损害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法制的尊严,又侵犯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