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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东亚各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
[摘 要] 东亚共同体是东亚各国经济合作的长期目标,但东亚一体化进程缓慢成为了东亚各国选择双边FTA的必要条件。2000年后,东亚双边自由贸易更是出现了迅速发展的新局面。本文从东亚各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发展的原因、现状着手,分析这类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的主要特点,并探讨这类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对东亚经济合作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最后结合我国主要发展战略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关键词] 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 FTA 东亚 一体化
一、东亚各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的现状
(一)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概念
双边自由自由贸易一般是指两个国家缔结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开展两国间的自由贸易。[ 刘昌黎著:《东亚双边自由贸易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第一版,第1页]从实际情况来看,FTA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双边的,一类则是多边的。例如,我国目前正在开展与澳大利亚之间的FTA谈判,这种FTA安排仅仅适用于中澳两国;而墨西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与欧盟缔结的FTA,就属于一个国家与一个经济合作组织(实际上也是国家的集合)之间的协定,有关安排适用于该国与另一方经济合作组织内部的所有国家;多边的FTA还有经济合作组织之间的协定,比如东盟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经济紧密化协定。
如果将世界贸易组织(WTO)确立的经济全球化体系比喻成要求所有国家在贸易和市场的开放度上齐步走的话,FTA正好满足了世界各国开放步伐快慢不一、程度不一的需要。通过FTA,尤其是双边FTA特有的运作方式与经济效果,有助于克服经济全球化进展缓慢的深层次政治经济原因,也有助于特定地区克服一些地区合作的障碍因素,推动有关国家经济合作快速、深入发展。
(二)东亚各国进行FTA双边安排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