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概述
(一)、现代企业制度含义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产权主体未能真正实现多元化
(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如何确立并由谁代表尚不明确
(三)、现行企业领导体制功能失衡
(四)、现代企业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人才短缺
(五) 、制度创新的外在条件的完善还有待时日
(六) 、现行企业的内在负担仍然沉重
三 、建立与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以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确立为基础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二)、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三)、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其他措施
四、结论
内 容 摘 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的企业管理,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基本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20世纪中期的企业管理水平。若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就必须找出该制度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研究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决定的。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突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极大地解放了企业活力,并且促使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促进宏观调控的进行,消除现代企业现存的许多弊端。
一 、现代企业制度的概述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成,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从企业制度演变的过程看,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重申了对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十六字”的总体要求。
1、产权清晰
(1)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某些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摸清家底”。首先要搞清实物形态国有资产的边界,如机器设备、厂房等;其次要搞清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权利边界,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价值量,国有资产的权利形态(股权或债权,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的分布等),总资产减去债务后净资产数量等。
2、权责明确
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也是不同的。 (1)权利。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破产时则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企业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经营者受所有者的委托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拥有经营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按照与企业的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2)责任。与上述权利相对应的是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责任也包含了通常所说的承担风险的内容。要做到“权责明确”,除了明确界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企业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外,还必须使权利和责任相对应或相平衡。此外,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应当建立起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机制,这是因为他们之间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既有共同利益的一面,也有不同乃至冲突的一面。相互制衡就要求明确彼此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要求相互监督。
3、政企分开
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1)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改革以来进行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政企分开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应注意的是,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对其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强调“政企分开”而改变这一点。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府如何才能正确地行使而不是滥用其拥有的所有权。
4、管理科学
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管理致力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核心是激励、约束机制。要使“管理科学”,当然要学习、创造,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包括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对于管理是否科学,虽然可以从企业所采取的具体管理方式的“先进性”上来判断,但最终还要从管理的经济效率上,即管理成本和管理收益的比较上做出评判。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
二、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产权主体未能真正实现多元化
产权主体多元化是将现行企业制度创新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根本要求,是削弱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一个重要措施。这个多元化的实质含义,不但在于主体形式上的多元,而且还在于多元化的主体在实际中是否真正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名符其实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过去,一些企业通过行政手段把企业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变为国家股;另一些虽在改制中吸收了其他股份,但国家股保持绝对优势。其结果使产权主体形同虚设,即多元主体虚位,政府仍可以“唯一股”、“优势股”继续干预、控制企业,斩不断,理还乱,多元化流于形式。
(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如何确立并由谁代表尚不明确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另一个根本要求。我国在《公司法》中也以法律形式界定了企业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所有权,理顺了产权关系。这种关系的理顺在理论上优点比较明显:
(1)企业可拥有自己支配的资本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可通过法人财产的损益机制,约束经营行为,按市场法则办事;
(3)割断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各种联系,摆脱束缚,开拓进取;
(4)强化利益激励机制,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等。但现实当中这种产权由谁代表,由谁管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三)现行企业领导体制功能失衡
(1)欠缺民主监督功能。企业领导升降去留依靠行政命令,厂长经理不是职业的企业家,其中部分人“官本位”意识浓厚,身在曹营心在汉,无法集中精力管理企业,出现问题“易地交流”,甚至还可原地做官,民主管理监督不力;(2)欠缺组织监督功能现行企业是“两心”,党委是“核心”,厂长经理是“中心”并存,这种局面导致“两心”不合或摩擦现象亦非鲜见,党员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亦多流于形式;(3)欠缺法律功能。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亏损,但厂长经理仍可游山玩水,有的甚至可美言为“考察”、“取经”,缺乏专门的法律条款来约束。
(四)现代企业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人才短缺
现代企业需要现代管理。目前,人们对公司制、股份制、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仍有待于普遍提高,有悖于现代企业运行的官本位思想及传统仰上的惰性亦有待进一步消除。许多人还未摆脱传统企业管理的框套,亦未能在更高的层次看待企业家的作用,更未能把企业及企业家阶层视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之一。此外,具有专门知识与丰富经验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也十分紧缺,尤其具有良好素质的职业化企业家更亟待培育。总之,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高品位高层次管理精英的荟萃,是影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制高点”,而要攻破此制高点。亦非朝夕就可做到。
(五) 制度创新的外在条件的完善还有待时日
首先,政府职能尚未真正转换,政府机构也必须进一步改革。企业改革很大程度上可说是政府改革,即改革政府的多重身份,多种职能并兼的不正常现象;其次,市场体系尚未健全。产权、资金、劳动力等市场严重滞后。规范市场运行的法规仍不完善;再次,改革的配套措施亦有待进一步制订与择时出台,在改制的过程中,新问题也会不断产生。这些都说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难度很大,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要包括体制、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配合与支持。
(六) 现行企业的内在负担仍然沉重
主要包括历史债务和企业办社会。历史债务不但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影响到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尤其随着专业银行改制为商业银行,银行可择优贷款,这会使某些企业更加贷款无着、还款艰难。企业办社会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不但分散了生产者经营管理的精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消耗了企业的利润,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因此,如何根据不同的情况,减轻企业负担,也是企业制度创新的一个难点。
三 、建立与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以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确立为基础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前提。法人财产权是指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并据此享有民事权利,以独立的财产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民事责任。公司制企业或现代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这个法人财产权是企业法人财产制度的核心,它的确立,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企业没有这个法人财产权,或者这个法人财产权受到侵害而不能正常行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自然就谈不上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决策。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阐述现代企业制度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时明确指出: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这就清楚的告诉我们:法人财产权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与出资者所有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它不是资产的所有权,也不包括具有归属意义的所有权,实际上只是由董事会或法人掌握的公司全部财产的经营权。经理层经营管理的是别人的资本,所以法人财产权实际上是一种物他权。关于法人财产权=法人所有权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因为所有权具有排他性,在同一财产上具有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两种排它的所有权,是不可能的,正如冰火不能同炉一样。如果硬是认定法人财产权就是法人所有权或者它里面包含所有权,必然结果就是:(1)对企业国有资产,国家与企业均有所有权,财产归属关系二元化、模糊化;(2)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下移,移到企业,导致国家所有制蜕变为企业所有制;(3)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容易造成企业对投资者权益的侵害。所以,《决定》在使用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时特别慎重,清晰地界定了其边界,以免引起误解与混乱。
(二)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应以公司章程为依据,做好董事会决策工作,履行其管理职责。公司重大决策经股东大会审议(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工作与国资委财务总监工作相衔接,监督公司工作正常运作。要积极和师有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确保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经营发展水平的关键。一是继续深化股份制公司制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家独资经营的也要加快公司制改革。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培训、评价机制,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机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有效融合的途径。三是继续深化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机制,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四是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个人收入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事员工个人收入与他们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贡献相适应。强化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五是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企业劳保制度。劳保制度是劳动保护制度和劳动保险制度的总称。劳动保护应以实现安全生产为重点,认真组织好全面安全管理。既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过程全员参加和全部工作的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现代企业制度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条件下,现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是难以有效进行的。为此,必须加快就业、投资、金融、财税、医疗、失业保险、社会保障等各项经济体制的整体配套改革,打破传统体制下形成的旧的制度均衡,建立新的有利于企业真正作为产权主体和市场主体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体制均衡,为企业改革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主要靠市场机制而不是靠政府行政手段来推进企业改革。
(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其他措施
(1)要加速形成企业的优胜劣汰机制,出台并完善有关企业兼并、破产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多种渠道筹建社会保障基金,充分发挥地方和国家财政积极性。除上市公司国有股兑现外,还要加强对各地产权市场的建设力度,重点支持非上市企业的国有股兑现。还可考虑发行社会保障彩票,组建收购兼并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
(2)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增资减债,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如不但要实行银行的债转股,对企业间的债也可转股。要加快产业投资基金组建进程。对职工或经营者持股要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3)鉴于目前社会上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存在许多误区,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运作带来的问题,要加强对现代企业制度宣传普及工作,全面把握现代企业制度内涵,正确理解其作用,转变人们的思想误区。
(4)尽快出台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条例和实施细则,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动企业制度的创新。
(5)加快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步伐。如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宏观调控体系、完备的市场体系和各类中介组织的建立等。
四、结论
总之,制度建设是企业规范化、科学化运作的基础,是企业有效管理的基础。制度好可以增强凝聚力、竞争力,制度不好可能使军心涣散、人浮于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健全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对制度进行适时调整与修订努力建立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通过对现代企业存在问题与对策的探讨,希望所有企业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壮大,为提高国家的整体经济地位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1、吴申元.《现代企业制度概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
2、徐茂魁.《现代公司制度概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
3、李燕萍.国企产权改革必然性及存在误区的分析[J].决策探索,2007.
4、何伟.现代产权制度解析.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