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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苏轼诗词的理趣
[摘 要]:宋诗富有理趣,以苏诗为杰出的代表。他的诗中的哲理是通过生动、鲜明的艺术意象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而不是经过逻辑推导或议论分析所得。苏诗中的哲理与哲学讲义不同,它是建立在形象的比喻和真情实感的基础之上的,这是抽象的理论说教所不能代替的,它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发人深思,给人启迪,帮助人对宇宙事物、对社会人生作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苏轼在词的创作上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他以诗为词,直抒胸臆,情感充沛,提高了词的文学地位,开创了词史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苏轼 诗词 理趣 以理入诗
“理趣”这个说法是宋人首先提出来的。包恢曾在《答曾子华论诗》一文中说:“古人于诗不苟作,不多作。而或一诗之出,必极天下之至精,状理则理趣浑然,状事则事情昭然,状物则物态宛然。”(《敝帚稿略》卷二)他认为凡“状理”好的诗,必能做到“理趣浑然”。“理趣”,顾名思义,是要说理而有趣。此问题的提出,是和宋诗的特点有密切关系的。宋诗由于受理学泛滥和韩愈“以文为诗”的影响,与唐诗以抒情为主的特点不同,它比较侧重于说理。怎样才能使诗歌虽以说理为主,而又不违背艺术本身的特殊规律呢?这就要使诗歌中的理和趣相统一,达到水乳交融的境界呢?。所谓“趣”就是针对诗歌的艺术特征而说的,要求诗歌能够感发读者的审美趣味。严羽则在《沧浪诗话•诗辨》中说:“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其实并非否定“理”,而是强调仅仅有“理”不能算诗,诗还必须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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