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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亏损公司扭亏行为与手段
[摘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亏损企业状况、亏损原因、如何扭亏为盈等方面进行了对我国亏损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扭亏类上市公司和持续盈利类公司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利用应计项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大约20%的亏损公司利用线下项目扭亏为盈;扭亏类公司的营业利润对净利润的解释能力不强,扭亏年度收益持续性不强;由于风险考虑,更趋向于对扭亏类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对持续盈利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反应不敏感。从分析可以看出,亏损公司具有通过应计项和线下项目进行盈余操纵避免连续亏损的行为。
[关键字]亏损 营业外收入 盈余管理
一、我国亏损企业状况分析
1、公司亏损的特征
财务状况异常指: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一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其他异常状况指:
(1)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设施遭受损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
(2)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赔偿金额累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
(4)公司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
(6)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
(7)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相应债权未能计提足额坏账准备,公司面临重大财务风险的;
(8)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为状况异常的其他情形。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银广夏(000557)”;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2、我国亏损企业现状分析
截止2009年8月31日,沪深两市中报披露的法定任务基本完毕。在1637家上市公司中,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共有483家上市公司亏损,亏损面高达30%!创中国股市开门以来的最高记录。
(1)微利或暗亏范围急剧扩大
2009年上半年,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不足2分钱的上市公司多达603家,占37%,同样创历年最高记录!其实,每股收益虽为正,但不足2分钱的公司,名为“微利”,实为“暗亏”。因此,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广义的“亏损面”已经高达了37%!
此外,每股收益不足1毛钱的上市公司多达1024家,占63%。
(2)行业性亏损特征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