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1、简述如何提高居民的纳税意识?
答:第一,政府要为企业创造宽松、规范的发展环境。经济决定税收,是税收之源,税收之本,惟有经济发展,才有财源茂盛。否则,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就无从谈起。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政府应通过财政分配系统,将每项财政支出、用途明晰化,把企业蛋糕真正转变为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让广大公民明白自己缴纳的是明白税,政府花的是明白钱;领会社会主义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真正内涵; 第二,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在西方发达国家,流传这样一句话:“只有死亡和纳税,才是不可避免的”。这与公民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是分不开的。可见,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关键的环节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这样才能让公民意识到纳税不仅仅是一种守法行为,更是爱国的“匹夫之责”。建立“轻税重罚”制度,实行轻税负。从短期看,虽然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但是,它会有效吸收社会游资进入市场,有利于小企业积累资本扩大再生产,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实业,起到“放水养鱼”的功效;重处罚,能够规范和限制公民的纳税行为,以儆效尤; 第三,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制定行业信用标准;组织签订自律公约;对信用差的税源大户,进行征管“前移”,严格监督;对信用好的税源大户及小税源户,进行自我管理,实行征期中申报和征期后重点稽查。逐步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分类检查; 第四,做好税法宣传。既要注重“宣传月”,又要注意平时润物无声的宣传,注意宣传的全面性。要宣传到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诸如公益广告、短信息、漫画等方式多管齐下。 总之,提高新时期公民纳税意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既要从宏观的理论深入地分析,又要从微观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既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又要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这样,才能提高新时期公民的纳税意识,使税收真正起到调控、促进经济健康运行和发展的作用。
问题2、简述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费用扣除?
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一是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每年6万元)。二是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三是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民生压力将减轻)。
问题3、简述关于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税工薪收入的范围 :应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取得的都属于应税工资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