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集中支付制的联系和区别。
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思路与做法。
内 容 摘 要
南丹县自2002年7月1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使会计工作程序逐步规范、完善,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上正轨,为财务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 我县拟在明年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过渡。目前,这项改革实施方案尚在酝酿之中。由于此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特别是涉及到各单位利益的重新调整,在推行过程中难免会碰到种种困难。在我县会计核算中心平稳、高效运作的情况下,核算中心是去是留?本文就如何使这两种制度有效地结合,统一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实现优势互补,结合我县实际谈些看法。
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集中支付制有效结合的探讨
南丹县自2002年7月1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使会计工作程序逐步规范、完善,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上正轨,为财务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 我县拟在明年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过渡。目前,这项改革实施方案尚在酝酿之中。由于此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特别是涉及到各单位利益的重新调整,在推行过程中难免会碰到种种困难。在我县会计核算中心平稳、高效运作的情况下,核算中心是去是留?本文就如何使这两种制度有效地结合,统一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实现优势互补,结合我县实际谈些看法。
一、集中核算制与集中支付制的联系和区别
(一)集中核算制与集中支付制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1、实施的目的一致。无论是实施集中核算制还是集中支付制,其目的都是保证资金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两者都以统管政府财政性资金收支为前提,加强财政性资金收支全过程监督。实行集中核算制和集中支付制,减少了中间拨付环节,将部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销售商和劳务提供者。财政部门掌握资金支付权,可以根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等有关规定而决定是否给予支付,明确了每笔资金的去向。两者都是中纪委和财政部共同提出,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两者都是把监控关口前移,减少了在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从源头上消除了做假账、报假账、记假账的条件,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集中核算制为集中支付制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两者可相互促进。集中核算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支统一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基本账户,对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统一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基本实现了对单位的会计人员、预算编制、资金收付等全方位的财务统管,是推行集中支付制的初级形式,为集中支付制积累了经验,尊定了坚实基础。再者,会计核算中心现有的业务技术、人员素质都为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持、智力支持。而集中支付制中随着直接支付范围的扩大,又将推动集中核算制向纵深发展。
3、改革的方向相同。实行集中核算制和集中支付制的目标都是实现财政的资金由分散低效益型向集中高效益型转变,这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要求。两者都是以公共财政和效益财政资理论为指导,以财政资金控制为核心,以防范财政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和监管为主要特征的财政公共权力监督。实行集中核算制、集中支付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改革,使流经预算单位的资金大量减少,是财政部门参与日常审查和会计核算、监督,形成事前、中、事后监督体系,从而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二)、集中核算制与集中支付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1、改革的对象不同。集中核算制属于政府会计领域的改革,改革的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体制。它不仅涉及到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财物,还涉及到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以及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一系列问题。集中支付制属于政府财政预算上层建筑的改革,改革的对象是预算执行方式。它不仅规范行政事业收支活动,还与财政收支活动有关的部门和单位有着密切配合、联系,如财政、税务、银行、预算单位联系,才能建立银行账户体系、收付程序、信息系统管理等。
2、管理机制不同。集中核算制把单位的会计、出纳工作岗位都设立在会计核算中心,由中心统一行使核算和监督职能。集中核算制是将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公,受理单位各项资金的收付和结算以及日常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的核算权。集中支付制把单位的会计岗位仍设在单位,出纳岗位设在集中支付执行中心,通过会计、出纳分离来实现监督制约。因此,集中支付制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
3、账户体系的支撑点不同。集中核算由中心设立一个基本账户,用于办理单位收、支结算,通过会计电算化和建立分户账,实现在一本账下按单位反映收支执行情况,各单位财政资金从国库流出后,保存在会计核算中心,以“蓄水池”的形式进行控制。集中支付制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通过建立五个账户进行运作。
4、支付运行程序不同。集中核算制所设计的支付运行程序是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下单一账户的简单集成。集中收付制分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和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程序是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支付执行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财政执行机构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入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授权支付程序是预算单位按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经审核无误后,财政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具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支付和过去预算单位直接用款的区别是:钱不是从预算单位实存账户上走,而是从财政部门给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上支付的,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这样,就使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部门、代理银行都清楚。
二、集中核算中心推行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思路与做法
(一)基本思路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思路是,试点的单位范围包括所有已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部门和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安排给各部门、各单位由国库直接拨款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上述资金以外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其他资金暂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仍按现行方式管理。在目前央行的国库管理体制不变和银行结算制度不变的条件下,利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的业务和技术基础,建立集中支付专户和零余额账户,逐步实行国库资金的直接支付,减少国库资金的库外沉淀,通过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两种制度的有效融合,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基本做法。
由于此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特别是涉及到各单位利益的重新调整,因此在推行过程中一定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没有配套的电脑软件作支持。对财政集中支付中支付改革的应用软件开发,财政部非常重视,但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开发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软件还没有完全适合地方改革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若采用手工操作,工作流程和支出科目的设置都不规范,必定会出现差错,工作量大,对一些问题手工操作根本无法解决。随着改革的深入,试点单位的增多,核算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工作量成倍的增加,没有电脑应用软件作支持是不可能进一步扩大集中支付的范围的。二是试点单位的一些财务人员和代理行的业务员还没有全面掌撑财政集中支付的政策及相关知识。由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内容新,政策性和业务性强,而且各人的文化水平有高有低,理解的程度不同,因此,在试点工作中,必定会出现不少问题,如对各支出科目核算的具体内容还不十分了解,在使用科目时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不能按要求填报分月用款计划和支付凭证。三是预算单位对财政国库还不够理解,对这项改革持观望的态度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一场根本性变革,是整个预算执行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重新调整的改革。而习惯于传统支付方式的预算单位,对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够理解,提出很多问题,认为这项改革会使他们用款不方便,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四是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和准确,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编制的部门预算还没有完全按照《2007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要求编制。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不够准确、所制定的定额标准与实际需要差距大。由于部门预算编得不够细化、不够准确,试点单位在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时,随意性很大,从而使预算单位在使有资金时,出现寅吃卯粮的现象。综合以上因素,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1、平稳推进。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由点到面,由项目到部门,先预算内、后预算外,先行政单位、后事业单位,先试点、后推开”的改革总体思路的精神。因此,在县级集中核算中心推行集中支付制中支付制中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不要急于取消已平稳运行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否则,不仅会造成大量人、财、物资源的浪费。还会给推行集中支付带来很多困难。二是克服畏难情绪。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握好改革的方向和重点,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学习外地成功经验,克服畏难情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另外,要认真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争取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利益,甚至会触及和暴露一些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因此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必定会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积极主动与各部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一是通过会计核算中心与银行本来就存在的严密关系,主动与人民银行和各代理银行密切联系和沟通,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资金的支付、退库及清算等方面的问题;二是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密切与各试点单位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解释的工作,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试点单位的会议,讨论和研究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积极主动与试点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增进理解,达到解决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争取他们配合支持的目的。其次,还要加大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宣传的力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特别是涉及到各单位利益的重新调整,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各单位的配合和支持是不可能得到顺利推行的。因此,必须认真抓好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国家惯用的方法,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地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的大力宣传,使这项改革深入人心。认识推行这项改革的紧迫感和重要性,以取得各部门和试点支持和配合,并积极参与这项改革。再次,要抓好培训工作。目前,首批试点单位的财务人员还没有全面掌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制度及知识,没有纳入试点单位的财务人员对这项改革了解更少。因此,在扩大试点范围之前,必须对已纳入单位和将要纳入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改革制度及相关知识,以利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向前推进。同时,对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原有的业务技术基础上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和拓宽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范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最后,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帮助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支出项目,以满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一是要认真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要求编制,将部门预算的支出科目指标进一步细化到“类”和“目”级支出科目;二是要完善支出科目标准定额。要深入各预算单位,了解实际情况,通过分析、预算和论证,制定一个符合实际的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这几年来,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都是由单位自行编制的,只有人员经费通过核算中心来编制,今后,可以通过与会计核算中心联合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这样,所编出的部门才符合实际情况,才能适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才能达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的目的。
2、机构设置。可分为人员机构设置和网络机构设置。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增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执行中心”牌子。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向编委部门申请增挂“牌子”是可行的,有了牌子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集中收付制改革列入机构中操作。另外,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后有可能会取消会计核算中心,届时,两块牌子的工作可由国库集中收付执行中心承担。同时,要实现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局联网,要尽快建立财政支付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中心,实现网上申报、查询和支付。网络信息系统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关系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能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前提,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加快应用软件开发,尽快建立财政支付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实现财政部门与试点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信息联网,解决财政支出的信息记录、反馈问题,实现网上申报、查询和支付的目的。
3、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保集中收付制改革实施。财政国库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将会计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改为集中支付制的零余额账户(即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同时,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和小额现金账户。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运作程序是:预算单位用款时,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及实际支付进度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分次从国库单一账户中拨入会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专户,由核算组在其用款计划指标内填开支付凭证,将资金从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中支付,若是直接支付类的,会计核算中心就从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中直接支付给收款人,若是授权支付类,由预算单位开出支付令,同是按支付凭证汇总金额填开预算拨款凭证,将经费从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中拨入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后再支付。
4、恢复预算单位的会计工作。为了确保力量完成集中收付制工作,应将会计核算中心担任预算单位的会计工作剥离出去,由单位的财务人员承担繁杂的记账、整理凭证等工作,恢复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权。单位的出纳工作由会计核算中心担任。会计进行核算的依据都是出纳经办的各项收支凭证,这样,中心的出纳工作起到较好的监督作用。
5、赋予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组、结算组新职责。结算组新职责是负责收集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文件和月度用款计划资料,及时登记预算指标账;负责支付专户资金拨付的会计核算,负责向国库提出支付专户资金申请;负责定期向国库股、各业务股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表等。核算组新职责是负责控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的执行;负责按财政制度和支出规定审核预算单位支出票据;负责填制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凭证和支付专户预算单位拨款凭证;负责及时向预算单位提供预算指标使用情况等。
总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结合问题,随着财政支出改革的推进及各项县财政改革的不断探索,我们相信,这两种制度将会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最终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
参 考 文 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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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卫东 阳炳春 谢宝联 蒋组荔 《县级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集中支付制有效结合的探讨》 广西财政编辑部出版 200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