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诚信的基本概念
二、目前我国会计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造成会计诚信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解决会计诚信危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造成会计诚信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企业管理不规范,经营者存在短期利益行为,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会计不守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等方面。解决会计诚信危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从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会计诚信宣传和教育;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完善会计法制规范体系;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监督与评价机制;加强信息监督,实现信息对称;加大对会计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等方面入手,解决会计失信问题。
会计诚信问题浅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二字具有极其重要的分量。“忠义礼智信”是人们提倡并力求遵守的行为准则。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人而无信,未知其可也。”又说:“信则人任焉”。会计诚信作为企业诚信的一部分,是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
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外会计舞弊案件不断揭诸于世,让人们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提出质疑,引发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危机。
一、我国会计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
(三)经营者趋向短期利益
(四)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
(五)会计不守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
二、造成会计诚信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
我国会计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会计人员是上述资料的直接经办和提供者,应对国家负责,对职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管理负责。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会计制度、准则和方法不断更新和完善,会计业务知识半衰期十分短暂,一个会计师两年不学习新的会计知识,就已不具备会计师的水平。会计业务水平的要求与会计业务技术的低下这种矛盾使会计人员的操作性、原理性错误发生的概率大增,如乱用会计科目,随意改变账户对应关系和计量工作混乱等。再加上会计工作的有些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如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排除利益的干预,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制造虚假会计信息。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
由于目前我国完全的市场经济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政府还未完全摆正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的“越位”现象仍较严重。众所周知,我国很多上市公司就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在改制不彻底、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资产所有者缺位,企业经营者由政府和组织任命,而现行的许多行政考核办法中牵涉到的考核数据很多来自会计资料,为了达到理想的考核结果,有些政府官员不怕违反法规和公德,通过各种手法布置安排下属企业、单位违心地提供虚假数据供他们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而从企业的内部管理上看,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常常就是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缺乏必要的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未能履行诚信义务、不勤勉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监事会的成员亦基本由来自党委、工会的内部人员构成,没有独立的审计队伍和机构,缺乏有效的手段行使监督职能。因此,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普遍,权责严重失衡,管理者即使聘请审计机构审计监督的也是自己的行为,并决定着审计人员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和“上帝”。
(三)经营者趋向短期利益
在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经济中,每种成份的企业所担负的社会义务不同,所享受的国家政策也大相径庭,这种竞争环境的存在和竞争能力的差异,也迫使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的生存上绞尽脑汁,挖空心思。为了取得市场的“信任”,应付投资者过高的回报期望值时,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会计数字上做文章,人为地在财务会计信息上弄虚作假,想方设法在成本上做文章,不提或少提成本、费用,或隐瞒收入、乱列支出、私设" 小金库",或人为制造亏损等等。而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因为这种从属性,压力之下会计人员不得不为了保住工作而弄虚作假。
(四)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
企业是社会各方面利益的联结点:投资者从中获取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得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而目前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这就很容易被一些单位利用制度的空白来谋取不当利益。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与税收法规之间在某些方面严重分离,使会计核算中产生了大量的调整内容,有时甚至需要另设税收会计进行核算,为企业设置两本账打下了伏笔。所以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五)会计不守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
不守诚信行为的成本,包括受法律惩罚的成本、受舆论批评的成本和受良心谴责的成本。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创建初期,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时期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已不再适用,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尚未健全,这就给不讲诚信的人有空子可钻。不守诚信行为的收益包括货币与非货币的收益、当前与将来的收益、有形的与无形的收益等。会计造假的受益人很多,单位的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可以因为“业绩优秀”而谋取更高的职位,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帮助做假的中介机构可以因为" 增加业务" 而得到更多的收益;甚至职工也可以因为单位" 效益好" 而多拿工资奖金。同时,非诚信行为的收益高而成本低、风险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能自觉地恪守诚信原则呢?在非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时,非诚信行为就会增加。两者的差距越大,社会平均的诚信水平越低。整个市场诚信水平的下降必然导致会计诚信水平的下降和会计信息的失真。
三、解决会计诚信危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会计诚信宣传和教育
会计人员是经济信息的加工者,其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要加强学习教育,认真铺设促使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符合经济发展形势会计理论的平台。要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工作水平。 诚信在多大范围和什么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与对诚信的宣传和教育有很大关系。要让人们认识到诚信是重要并且有益的,不诚信的人是饮鸩止渴,为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作为企业来说,会计诚信的关键是企业负责人,作为政府来说,会计诚信的关键是能控制企业负责人的政府官员,因为他们掌握了会计诚信的支配权,只有他们认真学习、遵守国家的法律,明确树立诚实守信的目标,并按照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法规制度从事经济活动,杜绝弄虚作假,会计信息的真实度才有保障。同时要严格会计人员行业准入制度,对会计人员的素质从源头上把关,并加强继续教育,促使会计人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高尚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自觉把诚信原则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维护会计法规的尊严。
(二)完善企业组织结构
企业治理结构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为此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首先要真正建立起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其次要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增加一些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代理人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再次要改变激励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就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将长期绩效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同时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解决" 一股独大" 的问题。最后要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完善会计法制规范体系
会计人员既是会计信息生产的直接经办人,又是会计信息生产过程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或许会在会计造假过程中分一杯羹,但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仅仅是因为生计的需要而保持现有职位,获得既定的收入。因而从目前会计信息生产的博弈各方来看,仅仅从会计人员入手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难以收到预期效果的。建立和保持会计诚信体系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是政府的责任,是法律的责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要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构建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程度严重的要驱逐出相关行业,通过大幅度提高失信成本,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同时要完善会计制度,减少制度空白,会计、审计制度的完整严密是会计实务正确操作的基本保证,环环相扣、节节相连的会计体系才能使会计造假无处下手。
(四)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监督与评价机制
会计工作是否遵守了道德标准,要靠社会舆论和公众的评价,没有舆论支持的道德标准,只是纸面上的道德标准。目前对于造假账的舆论谴责已经给企业、会计师和审计师造成一定的压力,但这种谴责大多是针对整体而非具体企业,多数是学术性、政策性的而非实用性的。我们还缺乏评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环境、社会力量和动力机制。因此,要在法律上明确,根据公开的财务报表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分析,属于言论自由,不构成名誉侵权。应当建立和培植揭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市场力量,以改变目前造假力量大于抑制力量的失衡状态。从有关会计诚信现状来看,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是我国目前迫切要完成的大事。规模先进的信息数据库将记录着大量企业与个人的资金往来与商品交易的种种资料,可以提供客户查询,一旦有不良信用的记录,在工商注册、银行贷款、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服务以及人才聘用等,将受到制约。相反,为鼓励获得守等级高的企业将可优先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或为其提供高额度的贷款。一些专家还建议,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现实情况,制订可实际操作的《信用法》。尽管这需要时间,但是势在必行。就现阶段而言,要很抓行业监管,查处虚假行为,增加失信者的成本。
(五)加强信息监督,实现信息对称
可以考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由政府出面成立专门的会计信息收集机构或搭建一个网络平台,在整个社会构建严密的诚信信息网络,一方面可以实现各监督主体信息互通,促进信息对称,另一方面可以置企业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借助舆论的力量消灭虚假会计信息的生存空间。
(六)加大对会计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
防止发生欺骗行为的办法,就是让欺骗的成本超过欺骗的收益。而我们对于非诚信行为的法律惩罚,总体上力度不够。对会计造假的舆论批评,针对特定企业或个人的少,舆论批评的成本未能到达具体对象;至于良心谴责成本,由于造假的普遍性,许多人的良知己经麻痹。因此,建议采用以下几点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一是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二是加大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提高会计失信成本,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以此消除利益驱使而造假的可能;三是构建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不遵守行业操守。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
总之,诚信能否被会计实务界广泛接受,关键在于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符合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市场经济需要会计诚信,所以对未来我们应持乐观态度。同时,我们应当借鉴外国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改善会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效益,使造假者无利可图,并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切实从根本上防止造假信息行为,从而使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会计职业操守,真正做到以“诚信”为安身立命之本,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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