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内容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内容
三、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构建思路
四、税收征管信息化需注意的问题
内 容 摘 要
摘要:我国的税收征管虽然历经了“两权分离”、“三权分离”等多次改革,但主要是以纸介质手工作业为特征,迄今尚未完全摆脱近于粗放式的人海战术和劳力密集的征管方式。导致税收行政执法透明度不高,征税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走信息化之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范执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税收征管 信息化 思考
关于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的几点思考
新的世纪,新的千年,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它正在融合、改造甚至部分取代着工业文明。信息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频繁出现的词汇之一。信息化以计算机为标志,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时间与空间的转换,将消除上至通都大邑下至穷乡僻壤的时空距离,这个过程空前提高了信息传输速度、共享程度、资源利用效率,大大消除了由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一系列资源浪费。
众所周知,我国的税收征管虽然历经了“两权分离”、“三权分离”等多次改革,但主要是以纸介质手工作业为特征。国地税系统近百万之众,基层征收单位数以万计,虽为国库丰盈贡献巨大,但它迄今尚未完全摆脱近于粗放式的人海战术和劳力密集的征管方式。走信息化之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范执法,无可选择地摆在中国税收征管面前。
一、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内容
所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对其应纳税款征收入库的税务活动的总称。它是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实现税收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发挥税收作用的基本环节。依据目前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体系,税收征管不仅包括“征收”与“管理”这两环节,还包括“检查”环节。严格地讲,“税收征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指除了税收立法之外的整个税收分配过程的全部工作,也是税务机关围绕税法的贯彻执行,组织税款征收入库以及开展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
税收征管工作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依法征税活动的管理,是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帐簿和票证管理、纳税申报。(2)税款征收,这是指税款入库的过程,从税务机关角度来看,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的过程;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的过程。(3)发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的过程进行的管理。(4)纳税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5)法律责任,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正确履行义务,出现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6)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活动。(7)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引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项行政司法活动。(8)税务行政诉讼,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失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诉讼活动。(9)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在执行公务、行使税收征管职权过程中,因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税务机关具体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制度。(10)税务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的行政制裁。
建国以来,我国税收征管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的变化,不断地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与演进,但由于
我们对税收征管尚缺乏足够的重视,对其理论研究不够,致使税收征管改革相对滞后于税制改革。特别是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方面,更显得不规范、不协调、不统一,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效果。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内容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客观存在于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属于经济信息的范畴,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征管信息是指那种与整个税务信息有关系的各种信息,它反映税收分配及其发展变化并与税务工作有关的各种资料、数据、情况和消息等的总称。它既包括经济税收信息,又包括税收收入和税政税制信息;既包括税务机关内部从事税务工作的信息,又包括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影响税收分配的信息。狭义的税收征管信息反映社会经济税源动态及发展变化的各种消息、情报、资料和数据的总称。
税收征管信息是通过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反馈以及信息开发与应用等来实现。其主要内容有:(1)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来源不外乎从税务系统内部、外部两个方面而来。来自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就是税务部门直接掌握的信息资料,是信息的主要来源。来自税务系统外部的信息,范围广泛,内容复杂,从各个方面反映税收分配和经济税源的情况。(2)信息的分类。从信息的来源看,可分为来自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和外部的信息;从税款征收的角度看,可分为税收收入信息和税款支出信息;从经济税源变动的角度看,可分为相对稳定信息和经常变动的信息;从国内外的关系看,可分为国内税收征管信息和国外税收征管信息;从信息的时间过程来看,可分为过去的信息和未来的信息。(3)信息的采集。信息的采集是税收征管信息的起点和基础工作,信息采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信息的质量。(4)信息的整理。对税收征管信息的整理要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为领导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5)信息的存储。信息的存储是在对税收信息进行加工整理的基础上,使之延长使用时间的一种重要方法。(6)信息的传输。税收征管信息要发挥使用效果,必须建立起有效的信息传输网,并选择最佳传输方式。(7)信息的反馈。所谓信息的反馈是指有关输出的信息作用于被控对象之后,产生的结果再返回到原输入点,输入点根据收到的信息,发现与目标相背离,经过分析、研究和抉择后,根据新情况的改变再次输出新的信息,对被控对象产生新的影响,以利于达到预计的目标。(8)信息的开发。税收征管信息是一种客观资源,在税务管理中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些功能需要通过税务管理实践加以开发和利用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9)信息的应用。要加强税务管理科学化的进程,必须充分应用税收征管信息,才能不断的对现有税收征管方式、方法和有关政策、制度进行实事求是地调整和改进。
目前,由于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滞后,给我国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一是监督管理不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管理制度是一个上小下大、坐底非常庞大的5层金字塔结构,这个税收管理制度在运行时,每个层次的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都有一定的执法自由裁量权。有的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定的范围之内行使,也有一部分在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行使。其结果,在高度集中统一税法税权的情况下,从总局到基层的执法单位,在每一层级、每一个税收执法单位自由裁量权的“自由裁量”下,就会出现相当可观的偏差积累。而这种合法的乃至非法的“自由裁量权”就形成了权钱交易、税务干部腐败现象的制度原因之一。另一个方面由于没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基层税收征管信息在采集、汇总和传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信息漏损、失真和衰减。这使得基层执法随意性大,甚至发生违法行为,而上级难于很快发现和及时查处。二是信息不对称。由于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滞后,纳税人与税收机关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两个方面:从纳税人的角度看,表现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依据,对税法内容的不理解以及对税负水平合理性的认识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从税务机关的角度看,由于纳税人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掌握不够所引起的信息不对称。从当前税收征管来看,纳税人与税收机关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还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息的不对称。三是税务系统本身也缺乏必要的信息支持系统。这主要表现在内外两个方面。对内方面,税务系统的信息网络没有与海关、银行、工商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有效共享,现在的信息系统如同一个信息孤岛,既不能向外传输有效信息,也不能接受外面的可靠的资料。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往往是当打独斗,缺乏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对外方面,我国的税务信息系统也没有与国外同行业建立有效连接,不能及时吸收和摄取国外的资料和信息,不能及时了解一些国内公司在国外的经营情况,使税收征管出现真空现象。
三、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构建思路
税收征管信息化包括物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物的现代化是基础,它包括计算机硬件配置、网络环境构建、信息管理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开发。没有这个系统的现代化,其他的现代化都是空的。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就是一定要把先进的生产力、先进的文化、先进的观念拿过来,把这些先进的东西内化到制度中,规范人们的行为。人的现代化则是一个目标设定、观念转变、不断实践、逐步提高的过程。只有实现了这三化,才能最终实现税收管理的现代化,才能把税收征管信息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必须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业务重组和机构重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所设中心所或分局的决定,要加快撤并步伐,不能维持现在这种征收点过多,过于分散的格局。不能再按隶属关系设置直属征收机构,而是按经济区划设置机构。使税款的征收突破地域的限制,实现征收地点相对集中和机构重组,为税收征管信息化的高度集中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内部机构的设置上,应该结合征管业务流程的重组整合,调整内设机构的设置,实现业务重组。
(二)加快数据集中与系统整合为主要方向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从宏观的视野来看,当前我国税务机关正面对政府从单一经济建设逐渐扩大到全面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变化,正面对纳税人经济形态与技术平台多元化的挑战以及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各项税收工作必须再上新台阶,而作为重要推动力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当然要不跟进。实现数据集中与系统整合。整合是构建与小康社会、国际化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相适应的中国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与服务体系的一个基石。整合的目的是构建现代化的税收信息系统,利用共享的数据、畅通的信息流、完成控制、管理、战略等各个方面从电子化向信息化、知识化的转型,实现以层次化数据组织、网络化信息传输、协同化政务、智能化决策支持为标志,以行政管理法治化、业务流程规范化、行政手段电子化、组织机构扁平化、行政监控过程化、服务方式多元化和管理决策科学化为特征的电子税务系统,为税收管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必须进行总体规划。这是现代化税收信息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整合工程的基本纲领、总体指向和实施的前提与依据。要通过分析种种环境约束,从战略高度对整合工程进行全局性规划。如果整合过程中没有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就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2、重视整合的人文内涵。整合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新旧管理与服务模式切换的工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预想不到的体制、机制、利益、思维方式和观念上的冲突和协调问题,这是影响整合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3、突出整合的主线。归根到底,管理信息系统中最有价值的是涉税信息流。一切外在设备、技术和应用系统不过是涉税信息流的载体,同时,涉税信息流也体现了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和管理思想。整合,就是对涉税信息流的重新审视、高度组织和深度利用。所以,应沿着涉税信息流这一整合的主线来规划整合的体系架构,使之成为整合体系架构的有效内核。要进行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的管理创新,要对业务规范和流程、组织机构、软件系统、技术应用、数据接口、标准体系、安全体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实现业务整合与应用系统整合、数据整合与功能整合、优化完善与创新的有机结合。
4、要处理好数据集中与整合的关系。整合的主题是将分散的要素组合在一起,最后形成一个有效率的整体。虽然数据集中并不是整合的必要前提,但数据集中程度决定了整合的范围、内容和整合的彻底性,影响了整合的核心业务系统、现代税收服务体系和辅助决策系统的建设,影响了管理、监控的范围和效果。因此要注意把好信息采集关,全面规范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税收信息的采集标准和采集要求,减少操作失误,提高税收信息采集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提高基础数据的质量,保证税收信息全面、准确、安全使用。要加强税收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加工、分析,从而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实现真正有效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信息的反馈及监控。
5、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安全体系不仅包括网络安全、设备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和防病毒,还包括安全制度和人员安全等。安全体系建设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目前特别要考虑整合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税收征管信息化需注意的问题
(一)要解决好纳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建立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纳税人往往存在纳税最少化和收入最大化的期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企业做假现象十分严重,上市公司也不例外。虽然我国要求上市公司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但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存在着财务虚假、信息失真的情况。近几年来美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如安然公司、世界通讯公司的财务丑闻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性。在会计信息失真的背景下,纳税信息失真也就具有同步性。纳税人纳税信息失真的客观现实决定了税务机关必须具有对纳税人实施管理的信息系统。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纳税资料的收集存储检索、纳税人银行信息资料、人事行政管理以及会计统计等诸多方面的信息系统。为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我国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也有了很大进展,金税工程的实施对我国的税源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有的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以后,不去办理纳税申报,这样该信息系统所能管辖的只能是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对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管理是当前税收管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如果能建立工商、税务、银行、财政、统计以及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制度,必将对减少纳税信息失真产生积极作用。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失真。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激励和引导作用。目前税收优惠政策对国际、国内资本的流动、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经济增长都产生重要影响。它不仅是引导投资和行业发展的一个工具,而且也是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组织结构架构以及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策略之一。对税收征管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既体现了政府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鼓励,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是原本应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转移给了纳税人,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的税负与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之间的差额。在税收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能够给予纳税人多大的税收优惠幅度,取决于政府的纳税需要以及能给予纳税人的最大优惠可能,但遗憾的是我们现行的税收统计资料不能提供反映税收优惠政策前后纳税人有关税收负担方面的信息。这样做的后果是税务机关无法做出纳税人到底享受了多少税收优惠,政府因此付出了多大代价的判断,也无法监督纳税人是否应该享受税收优惠。为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是否适当,了解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是否适当,应建立税收优惠管理信息系统,构成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子系统。税收优惠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反映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后的信息,如纳税人的名称、行业类型、经济性质、未享受优惠政策前的应纳税信息以及享受优惠的项目、优惠额等。从税收征管考虑,只有搜集了与税收很相关的信息,才能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管理,防止纳税人因税收政策的不当使用导致税源流失。
(二)作好税源的监控与管理工作。为正确分析和判断纳税人的信息及变动趋势税务机关还应利用国民经济统计以及税收统计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应加强宏观税负的分析和预测,要充分运用以GDP为主的宏观经济指标以及相关部门收据信息,加强宏观税负变化动态分析,同时,还要运用工业增加值、商品零售额和消费指数等各种相关经济指标,比较分析税种、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税负水平。通过对经济指标关系的分析,从税基的变化情况观察宏观税负和税源的变化趋势,提高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的风险预期判断能力,确定税源监控和征管的工作方向。在分析时,不仅要就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而且要与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平均水平进行同一时期的横向比较,以判断本地区税源管理的成效,找出差距,明确进一步流量努力的方向和途径。
总之,税收征管信息化不但可以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税收成本,而且可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税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我国的税收征管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强化管理的必由之路。
参考资料:
1、中国税收报告编委会编《中国税收报告2002——2003》,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2、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中国: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版。
3、卢剑灵、于海峰《新编税收管理学》,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