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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
第1章 绪论4
1.1背景与意义4
1.2国内外研究现状5
1.3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7
第2章 增值税的基本理论8
2.1增值税的起源与发展8
2.2增值税的三种类型及其比较9
2.3增值税转型11
第3章 增值税转型试点情况15
3.1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运行情况15
3.2增值税转型的现实意义及存在问题16
第4章 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20
4.1转型对财政收入影响分析的前提与假设20
4.2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20
4.3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影响的总体分析23
第5章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24
5.1转型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分析24
5.2转型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分析24
5.3转型对企业营业现金流量的影响分析25
第6章增值税转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26
6.1增值税转型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风险26
6.2 增值税转型在国外经验借鉴与风险应对措施28
第7章 结论33
摘要
从2004年在东北三省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到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能够拉动投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走出低谷,而且有利于完善增值税制度,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本文围绕增值税转型的这一主题,论述了增值税转型的基本理论及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财务的影响,提出了转型过程的风险应对措施。本文首先介绍了增值税的起源、发展与类型等基本理论知识,分析了生产型增值税的缺点,论述了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结合东北增值税转型的实践情况,对转型的结果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转型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后,本文分析了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最后,本文分析了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后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风险,并借鉴了国外增值税的实施经验,对我国增值税转型后的风险控制以及配套措施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转型意义,转型影响,转型风险
第1章 绪论
1.1背景与意义
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基于当时国内的经济形势,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抑制通货膨胀和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转型实行的初期对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保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型增值税抑制投资、重复征税、不利于产品出口等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并且能保证不同生产者的税负公平,消费型增值税是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选择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所含进项税额,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实行10年之久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改革工作首先在东北地区启动。
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严重影响。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从此扩大国内需求,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同时国家也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对过重的税收负担,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本文在介绍增值税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东北老工业基地试点增值税转型的实践,分析了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财务的影响,探讨了我国增值税转型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风险及其相关风险应对措施。
增值税在我国税制中占主导地位,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有着突出的贡献,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财力。当前,我国在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后,出口行业受到严重影响,股市萎靡,人民消费和企业投资减少。实施增值税转型,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走出低谷,而且有利于中国经济走出困境,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于2009年刚实行增值税转型,目前还处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探索实践阶段。由于增值税的特殊性,增值税的现状一直是国内外专家研究的焦点。
1.2.1国外研究现状
1954年,增值税起源于法国,后来在世界其他国家广泛推行。在1994年我国也正式开征增值税,但结合当时我国的具体国情,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与世界大部门国家采用的增值税类型不同。目前,世界上开征增值税的国家中90%以上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很少采用“收入型”和“生产型”增值税,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没有开征增值税。我国2004年在东北三省采用过渡时期增值税政策,2009年在全国推广消费型增值税,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而国外大部分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都没有经历过过渡时期,所以在国外研究文献中很难找到对应的研究内容。国外大量的有关增值税的文献,集中于两类:第一类,集中探讨增值税的基础理论。例如,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采用增值税的原因等。第二类,集中探讨各国在实行增值税过程中的经验。例如,应该如何操作增值税;增值税如何影响经济增长:如何降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成本等。
首先,国外学者研究了不同国家的增值税改革的现状。例如Jensen.Thomas (2002)对于欧盟内部由于增值税税率不同带来的种种问题的研究。其次,有对国家税制改革现状的研究,如M.Govinda(2005)对印度的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做了分析;C1inton.R.Shiells(2005)对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增值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Ahmad.Ehtisham(1991)对发展中国家增值税进展状况的研究。此外,还有一些实证方面的研究,如Robin,Jean-Marc(1995)对欧盟增值税的协调过程中的消费者行为、社会福利做了实证研究。
1.2.2国内研究现状
2004年,增值税转型首先在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试点,东北三省试点,把我国对增值税转型问题的研究引向更深层次。尽管直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会对国家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影响,但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们普遍认为增值税转型总体来说利大于弊。随着国家经济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的变化和国外经济危机的影响,2008年11月,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适用于全部地区。大部分研究是分析了东北试点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变化及影响,进而探讨增值税转型的优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已有的文献对增值税转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增值税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讨论
李举达(2004)利用假设的数据分别对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或收入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后,得出结论: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可使投资人投资欲望提高,虽然国家财政收入一时大幅下降,但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收入会增加。如果能解决眼前财政上的困难的话,应该采用这种办法。
杨震(2005)通过对2000-2002年数十个省、市增值税转型经济影响的统计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使得部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将长期存在;中央财政应当适时设立短期财政周转专项基金提供有效资助的防范措施来配合增值税转型,鼓励地方政府投资的积极性。
杨志安(2006)指出增值税转型会带来财政收入的减少,所以应该提高增值税的税率,来缓解财政收入减少的压力。
2.对东北试点的增值税转型的综合评价
孙经杰(2005)通过描述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政策进展情况,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和财政收入的影响,认为增值税转型试行取得了良好效果,增值税转型全国推广最好有3年的试点期,为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提供尽可能全面和可靠的实践指导;在全国推广时应直接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深化税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饶立新、陈荣秋(2005)分析了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一年多的试点情况,指 出增值税转型的政策和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认为增值税转型政策牵涉到国家、地方、企业和居民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在不断调整中加以完善,但调整的过程和结果应做到公开透明,试点政策的调整必须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抓紧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1.3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目前,增值税转型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点,涉及的内容比较丰富。本文从分析增值税的基本理论开始,引出了增值税转型,分析了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研究了东北试点增值税转型实践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转型对当年国家财政入的影响程度以及企业财务的影响情况,肯定了增值税转型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最后探讨了增值税转型全面实行后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国外增值税的实施经验给出了建议和完善措施。
本范文共分七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绪论。介绍选题背景,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增值税的基本理论。介绍增值税的起源和概念,增值税的类型及其比较和增值税转型的情况。
第三部分增值税转型试点实践。介绍增值税在东北试点的试运行情况,以及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点的现实意义。
第四部分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通过数据分析了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肯定了转型的长远意义。
第五部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从总体上分析了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程度。
第六部分增值税转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介绍增值税转型在我国全面实行后,国家和企业面临的风险,针对存在的风险,结合国外增值税的实践经验,提出了风险应对措施。
第七部分结论。总结了增值税转型的影响及其深远意义,提出了增值税转型后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2章 增值税的基本理论
本章从增值税的起源入手,介绍增值税的概念和优点,并对三种类型的增值税进行比较,引入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分析。
2.1增值税的起源与发展
增值税的产生是与资本主义营业税制分不开的。随着工业生产的日益社会化,生产流通环节增多,营业税使位于生产链条后端的生产经营者累积承担的税负加重。1917年,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在国家税务学会《营业税》报告中首先提出了对增值额征税的概念,指出对营业毛利课税要比对利润课税好很多。真正增值税的萌芽产生于1919年,德国的西门子建议以税基相减法的增值税替代多阶段的交易税,即营业税值。随后,亚当斯提出,将企业负担的租税改为销售额的形态,准许销售税与购入税相互抵扣。增值税的想法从那时起开始逐渐成长。
但当时欧洲的西方国家还不具备增值税产生的条件,增值税形成的需要达到:首先,社会达到较现代化程度,生产力较发达;其次,间接税的实施已有相当实践经验;传统中对间接税的有相当的接受程度;间接税在财政收入中占的比例较高,尤其是比例较为稳定;再次,已有一定新税制的思想基础,并进行了广泛的传播;第四,既有的税制遭遇较大的危机,新的税制能够基本化解这些矛盾:最后,最终上层力量赞同一方占了上风。
1954年,法国具备了这些条件,时任税务总局局长助理的莫里斯·洛雷,进一步把扣除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将生产税改称为增值税,标志着增值税正式诞生。1966年法国进一步把增值税扩展至零售阶段,于是形成了较完整的增值税制度,从而取代了不合理的周转税。1971年法国政府决定对企业上交的税额实行退还政策。1978年法国政府进一步把适用范围扩大到自由职业者,最后形成现行的增值税完整模式。
在法国全国成功地推行增值税后,随后的几十年,增值税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国,增值税制度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得到逐步发展和进一步完善。70年代后期,增值税在亚洲国家得到了推广,并在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制度。1984年在工商税制全面改革的过程中,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增值税在我国开始实行增值税制度。截止到2005年底,全世界共有14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政策。由此看出,增值税作为一个国际性实用税种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2.2增值税的三种类型及其比较
增值税作为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主要是针对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在我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 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对纳税人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已纳的增值税税金,一般都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对固定资产已纳的增值税税金是否允许扣除,政策不一,在处理上不尽相同。按照增值税对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扣除,把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三种类型的增值税都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2.2.1增值税的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就整个社会来说,由于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只限于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进项税额,所以实际征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此类型增值税因进项税额扣除的范围小,税基较大,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不予抵扣,造成了谁投资谁就要纳税,不利于鼓励投资;而二是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衡、不公平,特别是制造业等传统行业中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税收负担重,不利于产业政策的实施。目前,只有印度尼西亚采用种类型的增值税,国外认为这是一种过渡性的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税基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消费+投资
=销售收入一中间产品购买支出
=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折旧
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价值额的进项税额。就整个社会来说,实际征税对象相当于全部社会产品扣除补偿消耗的生产资料以后的余额,即国民收入。它相对于生产型增值税能逐渐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且其税基较消费型增值税宽,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较小。然而,收入型增值税在计算税款时固定资产的折旧率难以确定,很难确定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同时收入型增值税打破了增值税以发票扣税的链条,不能与发票抵扣制度相结合,征管成本攀升。鉴于此,国际上只有较少的国家采取收入型增值税政策。收入型增值税税基的计算公式如下:
收入型增值税税基=消费+投资一折旧
=销售收入—中间产品购买支出一折旧
=工资+利息+租金+利润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全部进项税额。纳税人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以前的经营环节已经缴纳税金,但购入时其缴纳的税金允许全部扣除,实际上这部分商品是不征税的。就整个社会来说,对生产资料不征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与其他类型增值税相比,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最小。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在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会减少财政收入,产生经济过热的负面效应。但消费型增值税从根本上解决了其他类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收的问题,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税负原则,有助于鼓励企业投资,促进长期经济增长。此外,消费型增值税容易规范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凭固定资产的外购发票可以一次将其以纳税款全部扣除, 既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是三种类型中最先进,最能够体现增值税优越性。消费型增值税税基的计算公式如下:
消费型增值税税基=销售收入一中间产品购买支出一资本品购买支出
=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一投资
2.2.2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比较分析
1.三种类型增值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由于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的扣除政策不同,三种类型增值税的税基依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的顺序递减。因此,在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和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生产型增值税的产生税收收入最多,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最大,收入型增值税的次之,而消费型增值税取得的税收收入最少。这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特定的条件与环境下选择生产型增值税的原因之一。
2.三种类型增值税对投资规模的影响分析
这种影响同样来源于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金扣除政策的不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不允许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使投资成本相对较高,且投资越多 实际税负就越重,明显抑制了投资。虽然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在特定时期能够防止经济过热,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收入型增值税允许对固定资产折 旧部分进行抵扣,但这种分期抵扣相对延长了投资的回收期,增加了投资成本,其对投资的鼓励作用介于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之间。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当期购入固定资产额一次性抵扣。这对于投资主体而言,提高了其投资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企业进行投资,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增长,这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市场国际化的要求。
3.三种类型增值税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在对外贸易中,各国一般都采取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的政策来保护本国产品生产,因而在进口环节对国外企业征收增值税,而在出口环节则通过“征多少、 退多少”的原则,使本国产品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力。不同的增值税政策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是不同的。在进口环节, 而如果国内采取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将会使得国产商品的税负高于进口商品,这样不利于保护民族产业。如果国内采用收入型增值税则国产商品与进口商品税负趋于一致,进行公平竞争;如果国内采取消费型增值税,国内产品税负低于进口产品,有利于限制进口,从而保护国产商品。在出口环节,只有消费型增值税能够实现全额退税,从而提升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收入型增值税由于固定资产折旧额的确定有诸多估计因素,足额退税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生产型增值税由于重复征税而不能全额退税,从而削弱了国内产品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利于出口。
2.3增值税转型
我国2009年1月1日以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增值税转型是指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2.3.1生产型增值税的缺点
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出于保证财政收入的考虑,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实践证明,生产型增值税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在抑制非理性投资,治理经济过热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型增值税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显露出弊端。
1.生产型增值税使得固定资产设备投资比重大的企业税负过高
生产型增值税仅限于抵扣外贿货物与部分劳务所支付的进项税金,对包括机器设备在内的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税金是不允许抵扣的,从而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的行业承受较高的税负。从实际情况看,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实体行业受到猛烈冲击,装备制造业,纺织业,电力等行业固定资产投入的比重较大。如果按生产型增值税征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少,必然导致资本有机构成高的基础产业的税负大大高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企业.客观上抑制了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的资金投入,加剧了我国产业结构失衡。
2.生产型增值税导致重复征税
生产型增值税,因为生产型增值税将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容易导致重复征税,加重企业税收负担,不利于企业进行技术革新。
3.生产型增值随削弱了出口产品竞争力和国内产品的竞争力。
在生产型增值税中,不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所以在产品出口时,固定资产价值所含已征税款得不到退税,加重了出口企业税收负担。面对加入WTO的挑战,我国企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由于出口产品部分税款不予退税,提高了出口产品的价格,这样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企业进行竞争,将处于一个不利地位,还将限制我国的产品出口。在进口产品上,由于国外大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国外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所支付的增值税允许抵扣,这样它们比国内产品拥有相对更优惠的价格而增强了竞争力,阻碍了许多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的积极性,使这些内资企业在国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企业本国的投资工业的发展壮大。由于抑制了出口和国内产品的竞争力, 降低了我国企业的出口能力和国内投资需求,进而减少了社会的有效需求,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不符合科技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对国际间企业的激烈竞争,企业除了要改进自身的生产经营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外,国家也应该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4.生产型增值税影响内外资企业之间增值税税负的公平性
生产型增值税制下,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投资总额内购买国产设备,准予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对部分进口设各实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使得部分外资企业和进口设备享有消费型增值税的待遇,相对增加国内企业的税负,从而使内资企业和国内生产的设备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5.生产型增值税提高了税收管理成本
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中,税法规定企业必须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分开,区分不开则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这使计算变得复杂,不但增加了企业区分的工作量,而且增加了税务机关审查的工作量,所以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既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也提高了纳税人的区分成本。
6.在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小规模纳税人承受过高的税负
在我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3)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上述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达到30万元以上的非商贸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生产型增值税中,我国对一般纳税人采用17%、13%和0“三档”税率,而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6%、4%两档税率。从表面上看,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了较低的税率,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对购入的任何原材料及工具等都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其实际税负远重于一般纳税人。据测算,我国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负担为3.79%,远低于工业小规模纳税人6%的税9。小规模纳税人如按6%征收率征税,显然是偏高的,相对加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3.2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从现阶段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而面临的种种缺点来看,生产型增值税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第一,在消费性增值税下,企业会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机器设备在内的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税金是允许抵扣,使得各行业承担大致相同比例的税负,有利企业大胆增加资金投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
第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避免了重复征税。
第三,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增加我国产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增长。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产品出口时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税款可以得到退税,使得我国的出口产品处于一个相对有利的条件下,增加我国的出口收入,有利我国经济的增长。在当前美国次级债危机造成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将会提升我国国内产品的竞争力。对于国内产品而言,增值税转型不会增加税负,而对于国内企业进口产品来说,其计税依据是进口总值,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变,税率提高,税负相对增加。这就大大缓解因大幅降低关税税率对国内产品的压力,有利于企业投资,扩大内需,增加我国的财政收入并拉动经济增长。
第四,消费型增值税降低企业的总税负。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使得企业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少,从而固定资产的折旧减少,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具有抵税的作用,使得企业的利润上升,增加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但消费型增值税使得企业的整体税负降低。
与生产型增值税相比,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使企业享受更多的收益。全面推行增值税改革,可以消除重复征税带来的各种负担,将会促进企业的投资,进行技术革新,加快我国产业机构升级,而且有利于提升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和国内市场竞争力,便于税收管理。尽管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会使部分企业的所得税有所上升,但消费性增值税带来的增值税税负的降低,将会使得企业的整体税负大大下降。此外,在当前经济形势紧张,出口收到严重影响的环境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扩大内需,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必然趋势。就国际现状来看,世界上采取增值税的14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的约占90%多,而采用生产型的只有印度尼西亚。增值税转型的实行既属于是一种公平税负的税制改革,又是多数征收增值税国家通行的做法,符合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是鼓励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
第3章 增值税转型试点情况
2004年,增值税转型在我国东北试点,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同时为增值税转型顺利过渡到全国施行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3.1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运行情况
东北地区是我国建国后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工业基地,形成了以钢铁、石油、化工、建材、煤炭等重工业为主体的工业基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为新中国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曾经的“工业摇篮”在发展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变化,企业在体制转换和产业调整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增长和影响社会安定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在东北实施增值税转型的重大决定。
2003年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实施增值税转型的决定,2003年10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04]156号通知,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同年十月正式在东北三省一市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为我国探索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增值税改革模式。本次增值税转型的试点改革,主要内容是在东北地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机器设备进项税金。根据国家规定,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才可以抵扣:第一、仅仅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第二、仅仅允许扣除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第三、 仅仅面向8个行业,包括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规定中指出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 (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本期应缴增值税累计税额一上年同期应缴增值税累计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有欠交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即通常所说的“增量抵扣”方式。
我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从2004年起在东北地区的八大行业试点外,2007年我国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中部6省的26个市。到2008年7、8月,内蒙古东部5个市(盟)和四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先后被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
3.2增值税转型的现实意义及存在问题
增值税转型首先在东北试点实行,是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政策,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的必经阶段。
3.2.1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点的积极作用
从2004年7月l增值税转型的试点改革在东北实行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出现了转机,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特别是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若干政策的出台,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拉动了投资,缓解了企业资金的压力
增值税转型率先在我国东北地区实行,拉动了当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时由于政策上的吸引力,外地企业的资金也大量流向东北。东北三省的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有力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扩大再生产、进一步加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2004年东北试点实行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投资额呈阶梯式增长,且2004至2007三年固定资产总额增长幅度稳定在30%以上。2003年东北三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1 1.5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9个百分点。2004年东北三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79.5亿元比上年增长32.48%。其中,辽宁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79.6亿元,比上年增长43.5%。吉林省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元大关,完成l 169.1亿元,比上年增长20.64%。黑龙江省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3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69%。2005年东北三省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78.4亿元,比上年增长37.61%。其中,辽宁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200亿元,首次突破4000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40.96%。吉林省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41.1亿元,比上年增加583亿元,增长高达48.92%,增幅比上年提升了26.6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首次超过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37.3亿元,三省总说首次突破10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辽宁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689.6亿元,首次突破4000亿元,比2005年增长35.46%,比上年增加1489.6亿元,为历年之最。吉林省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94.3亿元,比上年增加853.2亿元,增长49%,黑龙江省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36亿元,比上年增长28.7%。2007年东北三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3920.1亿元,比2006年增长32.32%。由此可见,增值税转型拉动了东北试点的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加快当地的经济发展.带动东北三省的产业升级。
2.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避免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中央宣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扶持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减债卸负”的目标,税收支持是国家实现这一政策目标的重要举措。而减轻税收的重要措旅就是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
从2004.年7月1日到2005年4月,东北地区已有总计40980余户企业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定,被纳入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依法享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金己办理抵减欠税和退税约21.73亿元,其中辽宁11.52亿元,吉林5.65亿元.黑龙江2.842亿元同比增长23%、28.7%和41.5%。对东北试点增值税改革的预期,掀起了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资热潮。东北增值税转型活跃了民问资本,形成了“律地”效应。
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政策执行效果: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东北地区实现固定资产增值税抵退88亿元。三省一市共认定增值税转型企业4030家,占三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登一记总户数的32.20%。东北三省一市中,辽宁(含大连市)试点企业获增值税抵退税最多。截至2006年底,经辽宁省国税局认定符合退税条件试点企业共28824户,占全省一般纳税人的35.5%。实施以来该省共办理退税51.6亿元,其中2004年7亿元,2005年15亿元,2006年29.6亿元,基本呈逐年翻番的态势。试点企业行业主要集中在装造业、石油化工业、船舶制造业、冶金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并且受惠企业是大型企业。吉林省共获增值税抵退税22.9亿元,其中2004年3.2亿元,2005年9.3亿元,2006年lO.4亿元。从2006年的情况看,石油化工业税最多,达3.6亿元:汽车制造业位居其次,为3亿元。黑龙江获得的增值税抵退税为13.3亿元。从产业分布看,除石油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外,黑龙农产品)Jnm业较为突出。自2004年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实施以来,共769家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抵税范围,获得增值税抵退税1.9 亿元坦。因而,增值税转型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税负。
3.增值税转型促进了东北地区的对外贸易增长,出口额显著增加
在东北地区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价值所含已征税款得到了退税。这样,出口产品部分税款得以退税,相对降低了出口产品的价格,使得东北地区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更具国际竞争力,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企业进行竞争,将处于一个有利地位,促进了我国的出口贸易额的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统计,2004年辽宁省全年实现出口总值189.2亿美元,比2003年同期增长29.8%;在出口总额中,一般贸易出口84.9亿美元,增长45.7%;加工贸易出口95.1亿美元,增长19.6%:机电产品出口70.6亿美元,增长19%;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9亿美元,增长9.2%。2005年辽宁省全年实现出口总值234.4亿美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23.9%;在出口总额中,一般贸易出口108.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5%;加工贸易出口117.76亿美元,增长23.8%:机电产品出口80.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6.08亿美元,下降9.9%。2006年辽宁省全年实现出口总额283.19亿美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0.81%,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31.7亿美元,位居全国第九位。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外贸出口额也有所增长。2004年吉林省出口总值17.15 亿美元,下降21.4%。2005年,在增值税转型稳定后,吉林省出口总值达24.67亿美元,增长幅度高达43.9%。2006年,吉林省出口总额达到29.97亿美元,增长21.48%。2004年,黑龙江省出口总额36.8亿美元,增长28.1%。2005年黑龙江省出口总值60.7亿美元,增长高达64.9%,2006年黑龙江省出口总值84.36亿美元,增长38.98%。东北三省2004年出口贸易总额为243.15亿美元,比2003年同期增长约为23.67%。2005年三省的出口贸易总值为319.77亿美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达31.51%。2006年东北三省的对外贸易总值达397.52亿美元,增长约为24.31%。2007年比2006年出口贸易增长为29.77%,出口贸易总值为514.38亿美元,如图3.2。由此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对外贸易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出口贸易额有了显著的增长。
4.增值税转型使得东北三省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有了显著提高
2004年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点,使得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出现了转机,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转型后东北三省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明显上升,2004年、2005年、2006和2007年,东北三省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1.51、1.71、1.97、2.33万亿元,同比增长17.7%、12.o%、13.5%和18.3%,东北三省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以来,四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为14%。从图3.3中,可以看出2004年增值税转型后,转型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非常显著,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幅提高,增长率达17.7%,2005、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趋于稳定,2007年增长率增幅达到最高,为18.3%。所以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对东北三省国内生产总值的上升有着显著的积极作用。
3.2.2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点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然,东北老工业基地试点的增值税转型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增量抵扣。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制定了增量抵扣政策,即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必须在有增值税增量的前提下才能抵扣。由于增量抵扣的限制,认定的八大行业中的很多企业不能纳入试点范围,不能全面反映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效果。东北三省增值税转型认定企业为40306户,有税收增量的18308户,占总数的45.4%,而实际享受扩抵政策的企业仅为9932户,占认定企业总数的24.6%。没有税收增量的为22195户,占总户数的55.07%。其中,辽宁有税收增量的12398户,占总户数的46.76%,而实际享受扩抵政策的企业仅为30%,无税收增量的为14169户,占总户数的53.45%;吉林有税收增量的2875户,占总户数的45%,而实际享受扩抵政策的企业仅为991户,占总户数的15.55%,无税收增量的为3498户,占总户数的55%;黑龙江有税收增量的3035户,占总数的40.1%,而实际享受扩抵政策的企业仅为998户,占总户数的13.37%,无税收增量的为4528 户,占总户数的59.87%¨。实行税收增量退税的办法,对于那些有新增固定资产但税收增量较小或没有税收增量的企业影响较大,造成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不能足额办理退税。从东北三省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增量抵扣政策使企业的受益面受到了限制。
第4章 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在我国全面实行,对于企业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比如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其所含的进项税金将允许抵扣,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增值税收入,而在中国各税种中,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对我国财政收入的稳定增收具有重要作用,本章分析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
4.1转型对财政收入影响分析的前提与假设
1.增值税转型对财政收入的直接影响是指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采取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对比生产型增值税,将对财政收入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假设转型对财政收入影响主要与各相关税种税收收入的变化相关。
2.增值税转型对于企业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比如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其所含的进项税金将允许抵扣,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我国产生国民收入和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业有16个,其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5个行业。由于农林牧渔业是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因此以其他4个行业作为研究对象。
4.2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新购入的与设备、工器具有关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允许抵扣,国家的增值税收入减少,同时固定资产的原值降低,每年计提折旧减少,公司当年利润上升,企业所得税增加,引起国家财政收入上升。本节引入在转型 中受益最大的四大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分析转型后引起增值税收入减少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上升对国家财政收入的综合影响。
4.2.1增值税转型对增值税收入的影响分析
由于无法获得四行业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购进额的精确数据,我们用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批发和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比率来代替其设备、工器具投资比率。因此做出如下基本假设:
四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比率 = 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率。
其中:
1.四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比率=四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全社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
2.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率=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由公式1,2和基本假设得出:四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全社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则有如下公式:
四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全社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四行业固定资 产投资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全社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X四行业固定资产 投资比率
四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便是增值税转型后增加的增值税基本抵扣税基。另外,我们计算增值税时统一使用17%的增值税率。基于以上假设,我们便可以测算转型带来的国内增值税收入的减少额。公式如下:
国内增值税收入的减收额=基本抵扣税基÷1.17×0.17
=四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1.17×0.17
=全社会设备、工器具投资额×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率÷1.17×0.17
4.2.2增值税转型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的影响分析
1.转型引起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少额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为税基,所以增值税收入的减少会带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相应减少。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1%、5%和7%--档,因此我们不能以其中的一项税率来测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额,应先估算以流转税为税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综合税率,然后再进一步估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额。具体估算公式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综合税率=全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增值税收入 +消费税收入+营业税收入):
(2)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额=增值税减收额X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综合税率。
2.转型引起教育费附加的减少
教育费附加也以增值税为税基,因此增值税收入的减少也会带来教育费附加的减少。我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测算教育费附加减收额的公式如下:
教育费附加减收额=增值税减收额×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
4.2.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分析
1.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的估计
2008年两税合一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有15%、18%、20%、25%几档,如果简单使用25%的税率来估算,将高估所得税的增收因素。因此,我们定义: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实现利润。我们对2007年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批发零售四大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调查研究,估计四行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007年四大行业的上市公司一共有1272家,在这1272家上市公司中,盈利企业1087家,亏损企业185家,盈利企业中实际缴纳所得税的有984家。984家盈利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257.31 亿元,实现利润5101.01亿元,故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是24.65%。
2.折旧额的减少额
设备、工器具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之后,企业设备原值由于不再含这部分增值税额而降低,从而使每年的折旧额降低,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基的扩大。按照17% 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折旧相应降低17%÷(1+17%)= 14.53%,按照四行业企业所得24.65%的实际税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增加部分是14.53%×24.65%=3.58%。
根据专家研究得出设备类、工器具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约为8年,则2007年折旧减少额为2067.72÷8=258.47(亿元) 增值税转型后,新增设备、工器具2007年折旧减少额将引起企业所得税增加额为14230.76×3.58%--8-'63.68(亿元)。如果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2007年后的7年(设备剩余折旧期),增值税转型引起新增设备、工器具投资额年折旧额减少引起企业所得税增加额为63.68x 7=445.76(亿元)。
3.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加
通过上述分析计算,我们可以测算增值税转型后带来的企业所得税增加额。具体公式如下:
企业所得税增收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额+教育费附加减收额+当年允许抵扣的设备、工器具折旧额)x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
故我们得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导致2007年企业所得税增加额为(98.42+ 62.03+258.47)×24.65%=103.26(亿元)
4.3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影响的总体分析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导致财政收入减收的因素主要有增值税的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少、教育费附加的减少和企业所得税的增加这几方面。用公式表示即:财政收入减收额=增值税减收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额+教育费附加减收额一企业所得税增收额
综上,2007年我国增值税收入为15609.91亿元,增值税转型使得当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2124.91亿元,约占当年增值税收入的13.61%,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收,但从长远来看,转型引起设备、工器具类固定资产折旧减少额大部分摊销到以后年度,会引起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加,又考虑到增值税转型,能够拉动投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能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走出低谷,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们得出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保持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5章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
为应对世界范围金融危机,保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2009年1月1日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政策将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我们首先从总体上分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净利润,营业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然后选取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加入增值税转型政策的调整因素,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税务调整处理,通过分析企业核心财务指标的变化来反映增值税转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增值税转型全面实行,是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启动中国经济新一轮增长,在全社会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的形势下,转型拉动宏观经济增长,同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下面我们从企业资产负债表,净利润,以及营业现金流量三个方面来分析转型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5.1转型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分析
由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以下仅以设备为例,并假设各种固定资产的价格不会因为增值税政策的转型而变化。 在消费型增值税政策下,企业新增的设备当期进行税额可全部抵扣,,转型前后,购置固定资产和缴纳应增值税费对企业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影响相同。
5.2转型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分析
增值税转型后允许设备、工器具等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抵扣,使企业的税负减轻,直接刺激了企业的设备投资。
首先,企业进行设备投资后,由于固定资产更新,企业产品的质量提高,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引起产品销售率提高,同时固定资产设备更新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在企业营业成本不变的条件下,企业的营业收入会有所提高,从而带来企业利润的增长。
其次,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设备、工器具类等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一次性抵扣,使得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降低,从而摊销到产品成本中的金额也会降低,在企业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能够带来企业利润的增长。
第三,与固定资产价值直接相关的利润表项目是折旧费用,即管理费用。由于增值税转型,使得固定资产的原价降低,折旧费用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利润总额增加,净利润增加。
5.3转型对企业营业现金流量的影响分析
营业现金流量是企业财务分析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投资项目的最主要的现金流,它体现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因而营业现金流量的提高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财务管理中计算营业现金流量的公式:
营业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
进行变形,得到如下公式:
营业现金流量变化=税后净利润变化+折旧变化+增值税变化
我们利用上述公式来分析测算增值税转型对营业现金流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上面我们已经得出转型对税后净利润影响数额,即0.026F1,所以我们只需测算出折旧变化额和增值税变化额即可得出营业现金流量的变化。
增值税转型使得企业的资产内部结构发生变化,流动比率提高,企业净利润上升,营业现金流量增加,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改进生产技术,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增长。
第6章增值税转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了猛烈冲击,增值税转型政策于2009年1月1日在我国全面实行。然而当前我们正在实行增值税转型的初级阶段,不仅面临转型初级的风险,而且面临着生产型增值税体制的种种遗留问题。因此我们要重视增值税转型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保证增值税转型在我国顺利施行。
6.1增值税转型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风险
2009年1月1日实行增值税转型政策解决了东北试点存在的增量抵扣的问题,体现了国家对税制改革的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进行固定资产设备更新,增加产品的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然而在转型过程中对国家和企业还可能存在以下的问题:
6.1.1增值税转型给国家带来的风险
1.增值税转型将减少我国的财政收入
增值税的转型可以调动企业和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推动经济的增长,从而为将来财政收入的增长创造条件。但在转型政策实施的初期, 由于抵扣面的扩大,将直接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而且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约占全国工商税收的一半,财政意义巨大。因此,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在短期内必然引起税收收入的减少,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企业将被允许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项改革被舆论称为“史上单项税改减税最大一次”。由第4章测算得出,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2068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98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62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10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约2125 亿元。
2.增值税转型影响我国税收安全
第一,增值税转型引起企业增值税发票造假。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在增值税转型政策中受益,采取违反税制规定的行为,影响国家的税收安全。一是企业将前期购入并且尚未索取发票的固定资产,在2009年1月1日以后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二是企业将2009业更多投资于能够带来进项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部分企业甚至采取投机的行为,形成新一轮的投资膨胀,并且容易淘汰效益较高的设备,为今后经济发展留下隐患,阻碍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6.1.2增值税转型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面临破产风险
增值税转型政策中指明购进的设备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抵扣凭证等;二是申请购进设备进项税抵扣者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只要同样的产品其他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那么他们肯定选择与一般纳税人交易,而不是与小规模纳税人交易,这将使小规模纳税人,尤其是生产设备的小规模纳税人,被严重地限制在一个比较小的市场空间。尽管这一轮增值税改革将小规模纳税人的两种税率统一降低为3%,表面上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降低了,事实上,反而进一步促使大企业只与大企业做生意,使得小企业的生意无人问津。因此, 增值税转型使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更大的困境,甚至有破产的风险。
2.影响在增值税转型政策中未受益企业的发展
增值税转型对不同行业、同一行业中的不同企业影响也不同。总的来看,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的是需要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购进大量机器、机械等设备的行业和企业,而对于不需要购进大量机器、机械等设备的行业和企业,比如商业行业,增值税税负就不会有明显变化。我国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业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行业主要有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等五大行业。由于农林牧渔业基本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因此增值税转型受益最大的是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等四大行业。此外,在繁荣时期的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投资较大, 设备较为先进,受益程度较低,一般都在5%以下;而在经济萧条时,如果企业面临生产设备闲置,产品落后,缺乏市场竞争力,正是需要机器设备投资数额较大的时候,这样增值税转型可以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收益,使得投资者将资金更多的投向在转型中获利的企业,而在转型中未获利的企业,面临投资者资金转移和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这部分企业的发展将受到严重阻碍。
3.使部分企业当年相关财务指标恶化
首先,增值税转型使得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恶化。由于转型后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使得企业大量投资于固定资产,企业的银行存款减少,现金流减少,流动资产减少,流动比率下降,同时速动比率也下降,短期偿债能力大幅‘F降。其次,增值税转型使得企业当年资产运营指标恶化。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 ÷固定资产,由于转型后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该比率将会下降。固定资产周转率下降,反映出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最后,转型使得企业盈利能力指标恶化。由于当年的投资效果没有完全体现,净利润暂时变化不大,而转型政策会吸引部分投资者资本投入,部分公司的净资产增加,净资产报酬率下降,企业盈利能力指标恶化。尽管企业由于设备投资进项税抵扣,固定资产大幅增加,报表反映出来财务指标有所下降,但是在以后年度,随着投资效果逐步体现,财务指标将有所好转,并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通过对增值税转型政策分析研究,我们得出: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转型中获得的利益比小规模纳税人更多,同时增值税税制的完善使小规模纳税人的交易空间压缩,面临破产的风险;二是增值税转型给生产设备闲置,产品落后的企业带来了生机,吸引了投资者的资金转移投入,但影响在转型中未获利企业的发展;三是增值税转型使部分企业当年一些反映短期偿债能力、资产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恶化,引起投资者的恐慌,撤走投资资金,给企业带来损失。
6.2 增值税转型在国外经验借鉴与风险应对措施
我国增值税转型全面施行还处于初级阶段,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因此针对增值税转型后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基本国情并结合国外增值税施行的经验,力争把增值税转型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2.1 增值税转型的国际经验借鉴
尽管增值税转型经过四年多的过渡时期,如今已在全国全面施行,但与其他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处于初级的阶段,因此,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其他国家实施增值税的经验,尤其是经过增值税转型国家的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保证我国增值税转型后产生良好的经济效果。
1.增值税类型选择要结合本国国情
世界各国在对增值税的类型选择上很大程度是由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历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决定的。消费型增值税是世界增值税制发展的主要趋势,目前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有140多个,约占全世界实施增值税国家的90%,但消费型增值税实行形式却是多样化的。西欧国家的法制体系健全、财政实力雄厚、税收管理水平高,实行的是全面开征的高规范度的消费型增值税,而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法律体系不够完备、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税收征管水三严有待提高,他们实行的则是部分开征的低规范度的消费型增值税。因此,中国的增值税转型借鉴的国外经验就是实行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消费型增值税,并对转型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实行适时的控制。
2.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增值税同现行的营业税并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扩大了增值税征收范围,如荷兰、丹麦等。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服务领域均普遍征收增值税。当然,在世界上实施增值税的国家,增值税征收范围都是逐步拓宽的,例如增值税的发源地法国,增值税实施的初期,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生产领域,以后才逐步扩大到商业、各种服务业、农业及自由职业者。我国现行增值税主要覆盖商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以及其他劳务服务等仍实行营业税。这使得增值税链条不完整,不利于生产性劳务进项税款的合理抵扣,不利于发挥增值税的普遍调节功能,还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和税收风险。在国外许多国家,我国所称的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一样的,我们之所以保留了营业税,是由于当时改革的历史局限性,也考虑到取消营业税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问题。由于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对企业构成了一种成本,成为现在很多企业经营的严重障碍:此外,现在很多劳务都是通过网络来提供,如何征税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本身也说明营业税改革的紧迫性。
面对这种局面,扩大增值税范围的改革应按照平稳过渡,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开展。可根据增值税的属性和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首先,将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讯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其次,在条件成熟时再将销售不动产、部分服务业和娱乐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仅将比较难于管理的金融保险业和部分服务业暂时保留征收营业税,也能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的问题。这样可以控制税收风险,促使我国第三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社会进步,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及时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现状,简化征税程序,鼓励我国服务业出口,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6.2.2 增值税转型的风险应对措施
通过分析增值税转型后国家和企业存在的风险,我们意识到风险控制是国家和企业必须重视的环节,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发行国债和开征新的税种
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各国投资、消费需求都有所下降,经济发展有所放缓,但对我国来说是机会大于灾情,通过出台增值税转型及其他相关积极财政政策,使得财政收入短期内有所下降,但从长远来看,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增强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国家财政的贡献也将逐年呈现。但在转型的初期,财政收入的减少却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风险,预计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将会减少2000多亿元。
为此,首先可发行国债,填补一部分税收减少带来的缺口。其次可以考虑选择适当时机开征新税种,如社会保障税、物业税、环保税等,既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也有利于降低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从而完善和全面优化我国的税制结构。
2.对转型后购进固定资产抵扣的企业加强审核
第一,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为防止企业用非抵扣范围固定资产进行抵扣和用前期购进的货物在2009年1月1日以后申报抵扣,避免国家遭受税收损失,要对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严格审核。一方面,要认真审核其票面货物所填列名称,是否是抵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是否是本企业生产所用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要认真审核开具发票时间与企业购货验收入库时间是否一致。
第二,加强对实物的审查工作。为防止企业虚假购进,骗取抵扣税款,要对单笔金额较大或累计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在加强对取得增值随专用票面审核的同时,还要深入企业,实地盘点实物,验明设备生产厂家,查明具体用途,并与购货合同一一核对。
第三,加强对销售固定资产的企业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监控。为防止企业虚假冲回以前年度销售,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抵扣税款,要对机器设备销售企业在2009年1月1日前后开具的红字普通发票,要逐份查明原因,是否是真实退货,有无实际收到所退货物,是否将货款全部退给购货方等。第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后续跟踪监控。为防止企业虚假投入固定资产,一方面,要对其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看其新增固定资产在用电、用料等方面是否有明显变化,投入产出是否配比;另一方面,还要对固定资产处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3.鼓励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控制企业虚构发票风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政策,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税负降低,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转型后尽管税率有所下降,但购进设备进项税仍无法抵扣,使得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面临困境。从当前看,应该对界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制度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即降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门槛,改变仅以企业是否达到年销售额50万或80万作为界定标准。试想年销售额为50万与49万的企业能有多大的区别,应当用一个动态的标准来衡量时刻处于变化中的经济活动。
为此,可以将小规模纳税人细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不需要开发票的商业零售企业;另一类主要是小规模的生产批发企业。对于小规模生产批发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能够控制的产销环节并且可以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都可以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样可以使得所有处于生产链中间的小规模纳税人和商品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充分享受到增值税转型带来的优惠,鼓励小规模纳税人投资,促进就业。当然在允许一些小规模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过程中也要考虑到现实的征收管理水平和技术,应以保证税收得到有效的管理为前提。
4.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控制偷税的风险
在增值税转型工作全面正式启动之时,由于购进的设备进项税额必须取得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凭抵扣证等,一部分企业会虚开或者伪造发票,以达到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目的。
为此,国家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研究,加大对不法分子的处罚力度,将增值税转型实施初期的伪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扼杀在摇篮当中,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免受损失和增值税转型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应针对转型的需要,全面开展金税工程的优化升级工作,在加强系统安全性的同时,强化金税工程硬、软件系统的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覆盖全国的税务机关对企业增值税发票和纳税状况的稽核管理,使之真正成为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有力工具。其次,税务机关应变单一管理为综合管理,在“以票管税”的基础上,将查票、查账、查实相结合,完善对防伪税控企业的催报税制度、数据审核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从而全面提高我国增值税的征管水平,控制偷税风险。
第7章 结论
我国为了完善税制,扩大内需,提高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即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 费型增值税。本文通过对转型相关内容的研究,得出以下的研究结论。
1.增值税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增值税转型会减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制造业和电力行业。其次,增值税转型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有效地维护了税收的公平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第三,增值税转型可以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最后,增值税转型能够鼓励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并加快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我国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保证我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
2.增值税转型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大幅下降。主要体现在:首先,转型后新增设备、工器具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了增值税收入。其次,增值税收入的降低同时也减少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尽管转型后固定资产的原值降低,计入当年的折旧额减少,引起公司利润和企业所得税上升,但由于25%左右实际税率的影响,对比当年增值税收入的减少额,转型引起当年的企业所得税上升额微不足道。此外,从长远与总体看,转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其积极效应就会显现出来,结构得到调整的经济会进入新一轮快速、健康的增长周期,从而增加税收收入。
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主要有:首先,增值税转型使得企业的资产内部结构发生变化,流动比率提高,企业净利润上升,现金流量增加。其次,其次,增值税转型对上市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影响是重大和直接的,能够直接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提高企业的预期收益率,扩大企业投资的融资渠道,增强投资者对企业投资信心,并且增值税转型对国有上市企业的扭亏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4.增值税转型后国家和企业面临的风险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首先,发行国债和开征新的税种,控制国家财政收入下降的风险。其次,对购进固定资产抵扣的企业要突出加强对发票、实物的审核,以及对固定资产的后续跟踪监控,控制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风险。第三,要结合本国国情,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增值税同现行的营业税并轨,鼓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变,控制企业面临的风险。最后,要加大对企业增值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控制企业的偷漏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