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3 建行2007年中间业务各类别所占比重
由图3不难看出,中间业务的分布主要几种在支付结算类和银行卡及代理业务上,这些业务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发展不足,覆盖面窄。因此,加快中国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发展成为关键,如推动同城自动化清算系统的建设,实现账务处理自动化;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积极开展房地产等资产证券化,学习国外经验,寻找业务突破口,为将来的发展打好基础。
3、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使得商业银行只能局限在传统业务上。2001年8月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来看,其中有些条款约束力不足,而有些条款又限制得过死,没有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情况。而且其中主要以代理业务为主,对那些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业务及关系重大的中间业务如投资基金托管等则严格限制,在实际运作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这就从根本上增加了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困难。
4、中间业务收入水平低下
在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般能占到商业银行收入的30%-40%,有的还要高。比如2006年,美国银行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52%,德意志银行占比为76%,摩根大通为65%。而我国商业银行在2007年虽然有超乎预期的发展,与国外银行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所占比重最高的中行也只有15.4%,不足20%。
5、人才资源缺乏,业务拓展受到阻碍
中间业务作为一项相对比较新的金融产品。不仅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对人力资本的素质要求也比较高。要大力推广中间业务,商业银行还需要一批懂专业,会管理,善于创新的金融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那些对企业信用,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银行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好基础的人员。受历史条件以及其它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缺乏这类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员。相对于种类繁多,内容各异的中间业务产品,大部分客户经理,业务人员在知识储蓄与营销技巧等方面尚显不足,更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创新与业务开发的需要。基础建设薄弱以及人才资源的匮乏是影响中间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又一障碍。
(四)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
1、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多以贷款规模的大小作为衡量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的标准,忽视了中间业务的发展,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限制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为客户应尽的义务,把合理有偿使用银行服务变为无偿的友情奉送。国有商业银行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普遍只重视存贷业务,而没有从经营战略上把中间业务作为支柱业务进行发展。有些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中间业务作为争夺存款份额的手段,将其作为拉存款、抢客户的“赠品”,没有通过规范服务带动社会公众树立金融有偿消费的意识。二是对中间业务的宣传不够。虽然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办了近百个中间业务品种,但是发展状况很不理想,目前,除传统的结算、银行卡和代理业务外,大多数银行客户对其他各项中间业务的名称、功能和使用方法了解甚少。
2、中间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银行中间业务开展以来,自发性强、经营松散、无序竞争等问题日益暴露,主要原因是对中间业务的管理不完善。一是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政策依据不足。目前,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的政策文件仅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个文件主要侧重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市场准人和监管要求,即将商业银行办理的中间业务界定在一定范围内,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中间业务,否则将受到处罚和制裁。这样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中间业务发展,但是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必然会制约中间业务的创新。二是中间业务定价政策也不完善。现行中间业务收费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中。从其内容来看,规定很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可操作性差。到目前为止,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未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进行系统、明确的规定,对中间业务的收费缺乏统一明确的约束。三是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没有自主定价权,没有形成市场定价机制。由于管理体制原因,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项目的审批权在国家计委,剔除经国家计委批准的中间业务收费项目,其余中间业务收费合法合规性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在纠纷中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干扰了商业银行正常经营活动。
3、中间业务缺乏创新
近年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几乎停留在传统的代理业务上,以柜台服务为主,技术手段落后,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基层商业银行所开办的中间业务大都是利用自身机构网点多、企事业单位在银行开户等条件,仅仅办理了一些传统的代理业务,如代发工资、工资转账、代理兑付、代理收付、代理买卖等,很少有利用其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等高层次的服务。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创新不足,一方面受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制约。由于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下的授权分级管理办法,基层行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行授权范围进行经营,在中间业务产品开发和创新上,基层行几乎没有自主权,上级行为了保证产品的统一性、兼容性和控制经营风险,严格管理控制,必然导致上级行统一开发的产品很难完全适应各地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行政干预过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不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本属正常的成本补偿和适当的盈利行为,但一些地方物价、工商管理部门却视其为“乱收费”进行干涉,影响了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4、中间业务技术人力投入不足
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需要更多地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需要更先进的科技手段和高层次、综合性的人才。目前,我国银行业尽管也建立了电子联行、电子清算中心等收付和同城清算系统,但这些系统覆盖面有限,速度也有待提高。各家银行支付系统往往各自为政,例如信用卡,仅在少数大中城市实现“联网联合”,没有在更广的范围内实现“一卡通”。主要原因还是商业金融理论与实践银行对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缺乏健全、科学的核算体系,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计算机应用软件配套能力差,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另外,缺乏高素质的中间业务管理营销人员也是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中间业务具有涉及面广的特点,对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目前国内高素质中间业务管理营销人员太少,这已成为我国银行业不能开展高技术含量品种中间业务的“瓶颈”。比如理财顾问,就要求对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都有较全面的掌握,而这样的综合人才在我国金融界非常缺乏。
三、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策略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金融国际化的需要,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现状与市场需求及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不相适应。从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来看,其中间业务的发展应当由以收付代理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向以涉及咨询等金融衍生产品为主的知识密集型转化。面对国外银行中间业务强劲的发展势头和金融国际化竞争的加剧,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树立危机意识,加快发展中间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要想进一步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完善:
(一) 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适合中间业务发展的宏观环境
根据入世承诺,从2005年1月1日起,外国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将与中国的金融机构同样享受国民待遇。然而实际操作中,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中资银行开展业务的限制远远多于外资银行,这就等于赋予了外资金融机构“超国民待遇”,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银行业务包括中间业务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监管部门应该首先为中外资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1、放松金融管制,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宏观环境
目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面对我国境内众多从事混业经营的强大对手,我国应该逐渐放宽分业经营的限制,为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创新能力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为壮大发展中间业务储备力量。
2、加强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晚,经验少的实际情况,管理部门应尽快对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考核与评估等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尤其是对那些风险相对较大和较复杂的中间业务,使商业银行在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可以考虑对外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监管专门立法,在稳定我国金融秩序的同时,进一步使中外资银行的竞争环境平等化。
(二) 转变经营观念,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尤其是基层行从业人员,还普遍存在着对中间业务的错误理解,普遍把中间业务看作是银行的副业,是银行间争夺存款的附属品。所以,各级商业银行应该尽快转变经营观念,要充分认识到中间业务在现代商业银行中的支柱地位,是国内同行业间未来竞争的焦点,是外资银行占领中国市场的先行军,是中资银行立足国际竞争的必选科目。
我们不仅要转变经营观念,而且要积极地拓展中间业务,比如说,让商业银行服务于保险市场开展中间业务。
目前,企业和居民风险意识增强和投保热情的高涨,引发保险业的快速扩张,也激发了商业银行参与保险市场开拓业务的需求。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正在成为多家商业银行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银行与保险业合作将丰富银行的金融服务内容,使银行有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银行通过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能从保险公司获取佣金,随着代理业务的不断扩大,佣金将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网点作为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能用较低的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达到较高效率地覆盖市场和客户的目的。保险公司借助银行与客户之间己经形成的信任关系,有效地缩短了寿险产品和广大客户之间的距离,并借助银行的品牌和形象优势,扩大保险公司对市场的开发深度。
我国银保合作的空间很大,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充分重视在这一领域的业务拓展。首先,应该认识到银行保险是将来行业发展的趋势,将和存贷款业务一样成为银行长期稳定的业务之一,决不能把银行保险看作短期的合作项目,或是拓展其他业务的辅助手段。其次,要选对合作伙伴,应该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挑选合作伙伴,除了考虑对方的资金实力外,还应该考虑到合作伙伴的企业文化、工作风格、技术水平、产品创新能力、客户的定位等。再次,要重视培训,特别是对银行员工的保险业务培训,经过良好培训的高素质员工是银保合作成功的保证,会给银行带来利润。最后,要重视产品创新,特别是与银行原有产品相结合的保险产品,才能吸引银行客户进行投保。在市场推动方面,双方完全可以举办共同的咨询活动,吸引更多的客户,或者共同设立VIP客户会员俱乐部,为这些优质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电子商务方面,双方也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如在线支付续期保费,在线购买保单,在线理财方案及共同进行网络营销活动等。
(三)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同时,强化客户服务意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商业银行作为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产品创新自然是差异化竞争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应对国内外同业间的竞争,尤其是外资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金融创新,尤其是中间业务的发展,以寻求更多的效益增长点。然而,在我国金融创新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某些高成本的创新项目并没有为商业银行带来多少实质性的收益。而客户服务定位不准,金融产品无法真正满足顾客需求等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众所周知,产品的生命力在于市场与客户,而市场的主体——客户永远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金融产品的模仿成本比较低,所以最终决定竞争的关键不仅仅在于产品的开发和种类的多少,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客户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因此,银行应该加强市场研究,贴近客户,切实做到研究客户、熟悉客户最终赢得客户。
(四) 加强对中间业务等金融产品的营销宣传,在消费者中强化银行服务收费的意识
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消费者引导的经济,而消费者的行为倾向往往又是通过种种产品营销宣传的引导形成。营销宣传开拓市场,树立企业形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经营理念之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对其金融产品的营销宣传也同样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也已经成为竞争中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转变自身观念的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中间业务,提高整个社会的认识,刺激社会需求,进而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另外,还要通过营销宣传,强化社会对银行服务收费的认可,以便于中间业务的顺利发展。
(五) 加强对中间业务专业人才的培养
我国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的人员较为匮乏已成为我国银行业不能开展技术含量高的品种业务的“瓶颈”。比如理财顾问,就要求对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形势都有较全面的掌握,这方面的人才在我国金融界非常稀缺。而国外商业银行则拥有一大批优秀的中间业务高端人才,其所从事的业务更主要集中在与资本市场相关、含量高、附加值大的中间业务领域。因此,壮大中间业务队伍,一要立足于现实,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对现有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适应业务的急需。二要在内部公开选拔,挑选精通业务、年富力强、善于钻研且具有开拓意识的人安排到中间业务岗位上来,并通过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相结合、研修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对他们进行中间业务、外语、计算机、公关等较高层次的知识培训。三要面向公开招聘,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引进一些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充实到中间业务开发队伍中来。四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并辅之以较高的物质待遇,促进优秀人才的不断流入,为中间业务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结 论
本文是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专题研究。目前,银行业充满了竞争,过去的竞争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表内的传统业务上。经过这几年的激烈竞争,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要想在传统业务市场上占有更大的份额,就得通过公平竞争从竞争对手中将市场份额夺过来。在这种竞争态势下,中间业务已成为中国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热点。
由于中间业务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因此本文仅限于综合的、宏观层面上
的一般分析。另外,由于我国统计体系的原因中间业务统计资料的收集颇为困难,本文所用部分资料可能不够全面,但在总体上仍然能够说明问题,基本不影响论证效果,但是就目前而言,大势所趋,发展中间业务是我们今后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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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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