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摘要...................................................................21、相关综述及概念.................................................3
1.1、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31.2、国内外研究文献的综述....................................32、所得税会计的内容..............................................42.1、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概念....................................4
2.2、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42.3、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原因....................................5
3、我国所得税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6 3.1、我国在制度法规上存在的问题...........................6 3.2、我国还没有独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标准................7
4、完善我国所得税会计的措施...................................74.1、建立统一规范的所得税核算程序........................7
4.2、完善所得税法建立相关经济法规........................8
结束语.....................................................................10
参考文献……………………………………………………..10
所得税会计问题的研究
摘要: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是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以财务会计的理论原则为基础,以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为核算对象,以提供与决策有用的信息为目标。所得税会计诞生于西方的会计学领域,并经长期研究和实践已发展的较为成熟。而我国所得税会计则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本文从我国所得税会计发展的原因、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概念、研究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完善措施等几个方面对所得税会计进行论述,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做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所得税 所得税会计 完善措施
一、相关综述及概念
1.1、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所得税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法规定。一定时期内纳税所得额,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税前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以财务会计的理论原则为基础,以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为核算对象,以提供与决策有用的信息为目标。意义是有益于完善我国所得税法的体制,使我国的所得税法不再单一,使我国在所得税计税方面得到完善,使税务的征管征收得到有利的推行等方面得到完善,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1.2、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所得税会计》中说:“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所得税会计谋生于西方的会计学领域,并经长期研究和实践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而我国所得税会计则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当代美国税收理论与实践》中表述“我国还没有独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标准,我国在制度上存在问题,我国在计税差异的认识上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我国在所得税方面和美国还有很大的差距。”
《完善和优化企业所得税的几个问题》中指出“现在,部分企业由于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人员,税务专管员的时间精力也有限,只是部分企业的纳税利润不真实,导致国家税源流失,因此,国家有必要明确规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人员。”
《所得税存在的问题研究与解决的措施》中说到“我国所得税法比较简单,刚性不强,不能自成一体,对所得税计税差异认识不足,纳税代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推行难度大。
二、所得税会计的内容
2.1、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概念
所得税会计概念在所得税会计研究中非常重要的,因为由此派生出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概念是所得税会计研究的出发点。同时又据此所得税会计的归宿性概念——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
2.2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
会计收益,也称账面收益、报告收益,是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收益。确认税前账面收益的目的是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尽可能精确地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利于实现财务会计对外报告的目标。
应税收益也称计税利润、纳税所得,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认的收益,也是企业纳税和政府税收机关核定应税额的依据。应税收益的确认受税法的约束,并因政府修订税法而变化。
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关系:两者都是以企业的生产精英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扣除与收入取得相关的成本的费用和损失作为计量基础,彼此有着一定的联系,会计收益是应税收益的重要依据,即通常所得税应税收益是以会计收益为前提的。但两者遵循的原则,计量标准和规范对象又不完全相同,因而又是彼此独立的。会计收益遵循会计准则及财务准则,应税收益遵循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由于二者遵循的原则不同使得收入与费用在计算口径上和计算时间上存在的差异。
有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这与由股东大会决定的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不同。对所得税性质的界定,不仅有利于企业惯例者合理预测企业收益,而且有利于正确制定所得税会计政策,报告有关所得税的信息。
2.3、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原因
我国的所得税制度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确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原有的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影响税收作用的发挥。因此,我国对税制进行了改革和调整。我国自1992年颁布《税收征管法》和1993年颁布《企业所得税条例》开始,就确立了会计制度服从税法的计税原则,1994年财政部下发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是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主要依据。新税法的颁布,使税法标准与会计准则的差异不断扩大,我国会计和税法的改革正朝着各自独立的方向发展。2006年财政部新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摒弃了旧规范中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从而导致新准则与旧规范在差异定义、收益确定所得税费用计算、亏损处理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新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所得税会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存在的差异所致。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经济概念,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体现不同的要求。因此,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国家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故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可能直接以会计收益为依据,而要以所得税法规定对会计收益进行调整后,才能正确的计算出应税收益,因而就产生了调整这一复杂过程的专门的所得税会计。
三、我国所得税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已颁布实施很久了,从实际情况看,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存在许多问题。
3.1、我国在制度法规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但经济起步与国外相比起步比较晚,经济还不是很发达也对法律法规的制定产生了制约,相应的法规也不够健全,到现在位置还在不断完善当中,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还不是很健全等等这些原因都是我国制度法规存在问题的一些原因。
3.2、我国还没有独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标准
我国还处在发展中阶段,这样的国情就决定了我国的一些法规的制定是根据国情决定的,这样势必会与国际的发达国家的法律规范存在差异,还有我国对计税差异的认识比较晚,这样就使我国在计税方面,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面不是很规范也不符合国际的要求。
会计与此物及税务等法规搅在一起的现象至今还没有重要改革,另外,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所得税是只对实际收到的股利计征,还是按股在一起,不利于财务会计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也不利于实现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四、完善我国所得税会计的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立与完善所得税会计制度尤为重要,很好的运用所得税会计,对于缓解征纳双方矛盾,保证所得税按时足额入库,促进我国税收征管和会计处理与国际惯例接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完善所得税会计是追在眉睫的课题。
4.1、建立统一规范的所得税核算程序
企业所得税会计应当自成独立的体系,这样才能最终解决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依赖,强化所得税征管。而按我国目前的企业会计核算水平,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在一定时期内,还必须采取过渡的形式,即既建立起企业所得税会计制度,又不完全割断与企业财务会计的联系。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以核算财务会计所得和计税所得差异为依托,实行“财务所得额差异额=计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核算,产生独立的法规的所得税会计报表。为了及时准确的反映这部分差异,可在企业财务会计账户之外,另设反映差异额的“差异总登记薄”(或“差异总账”),对各项差异从总体上作全面反映。至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不同,可以再设“永久性差异账户”和“时间性差异账户”两个明细登记账户分别进行反映。各项差异计入账户的时间,与记入财务会计其他账户时间同步。待今后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建立独立的企业所得税会计。
4.2、完善所得税法并建立与之配套的相关经济法规
在我国,对于所得税会计的研究虽然正逐渐加深,但是总体来说还显得不够,研究范围也不仅限于业务会计处理,所得税的处理重视不够。应该加大所得税会计税务宣传力度,通过研讨会、报刊杂志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所得税会计学术活动,进一步研讨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协调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所得税会计发展思路,鼓励会计部门、税务部门等共同探讨所得税会计的发展方向,使其符合国情,易于操作。
建立企业所得税会计必须有严密的法律规范
一是确立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法律地位,也就是把企业实行所得税会计作为一项计税义务加以规定:
二是规定计税所得额的税基,按所得税税基的原则界定成本费用列支范围,税前和扣除项目,以及所得税会计核算应税所得的程序和模式。
三是明确不按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所产生的后果的法律责任,有了这些规范,企业所得税会计制度才能得以确立,其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才能据以建立。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企业被没收财务、支付的各项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赞助、捐款支出,法律规定以外的各项付费等等,均不能列为成本费用。而会计制度规定,上述各项支出均可在有关损益科目中列支,税法也规定了它们的扣除标准。财务规范与会计规范之间需进一步理顺。鉴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较为完善,企业所得税会计已建立,单行的财务法律有必要取消。这样既可减少国家有关规定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改变会计对财务的从属地位和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
会计改革需要有一定的超前性,但因此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根据院1986年颁发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出发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支出等,均属违反财政法规行为,都要处五倍以下罚款。而现行所得税会计规定,企业的会计利润与纳税利润可以不一致,企业的成本费用据实列支,至于国家为保证水源,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将企业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利润即可。挤占挪用资金问题也与现行资金管理制度“企业资金可以统筹安排适用”的规定不符,实际工作中,一时无法修改完善的也应明确处理方法,以减少经济之间的矛盾,增强统一性,避免执法中的随意性,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结束语
通过本次研究,使我了解了所得税会计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会计制度和所得税制度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税的差异日趋扩大,完整统一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尚未建立起来,所得税会计时间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在会计收益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如何让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理论与实务体系,协调好所得税和财务会计的关系以推动两者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会计理论研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引用:
财政部(2006)指出:《企业所得税处理暂行规定》,
柴秀英(2003)指出:《财务会计与税收政策差异分析比较》,
王碧秀(2004)指出:税务会计》,
盖地(200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指出:《所得税会计》,
贾绍华(2004年第5期)指出:《完善和优化企业所得税的几个问题》,
曾国祥、刘佐(2002)经济科学出版社指出:《中国所得税》,
郝东(2004),北方经济指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研究与解决的措施》,
参考报刊(2002)指出:《中国精英报》,
傅萍:(2001)指出:《财会研究》。